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7:53:31 469 人看过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8〕565号

【发布日期】2008-04-30

【生效日期】2008-04-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8〕565号)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筹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系统内20家全资子公司共同发起筹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名单见附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注册地为北京。拟任董事长为冯新生,拟任总经理为党秀茸。

二、该公司筹建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投资人,未经批准变更投资人的,批准筹建文件自动失效。

三、该公司筹建期为一年,到期未完成筹建工作的,须经我会批准,方可延长筹建期。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四、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五、该公司筹建完毕,应及时向我会上报开业申请。在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附件: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名单

序号发起人名称

1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2江苏省邮政公司

3山东省邮政公司

4河南省邮政公司

5河北省邮政公司

6上海市邮政公司

7黑龙江省邮政公司

8四川省邮政公司

9天津市邮政公司

10辽宁省邮政公司

11安徽省邮政公司

12江西省邮政公司

13浙江省邮政公司

14福建省邮政公司

15广东省邮政公司

16湖北省邮政公司

17湖南省邮政公司

18重庆市邮政公司

19陕西省邮政公司

20山西省邮政公司

21吉林省邮政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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