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还需要召开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时,经结算,企业的现实财产少于原始出资的,按现实财产折算的份额返还退伙人;企业经营持平的,将原始出资财产返还退伙人;企业经营有盈利的,要连同退伙人原始出资和应分得的收益一起返还退伙人。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债务;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经结算,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承担的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合伙协议规定的亏损分担办法和比例,以自己的其他财产来抵补亏损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第六十三条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十五条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第六十七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第六十八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合伙企业的财分配必须由所有的合伙企业协商认定,一般情况下还需要对相关财产分割的计划进行认定,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合伙企业组建时的出资额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具体情况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和认定。
-
合伙人退伙提前多少天
282人看过
-
合伙企业财产分配的法律法规分析
331人看过
-
合伙企业财产分配设置的有效性
496人看过
-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是否可以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371人看过
-
合伙退伙,合伙人的财产分配?
330人看过
-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是什么?
391人看过
合伙企业财产是指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投入的财产、实物、货币等,以及合伙企业经营期间积累的财产。它是合伙企业正常运营的物质基础和保证。 合伙企业财产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即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和合伙企业组织本身所具有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 更多>
-
合伙企业能否共同分配财产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4可以;从对合伙的规定来看,合伙财产应该属于共同共有,共同共有并不影响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权,所以楼上的意见值得商榷。另外,并不能排除通过约定的形式按份共有合伙财产的情况,所以可以说两种情况都是存在的。
-
财产需要进行分配出去,合伙企业财产分配是怎么分配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7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时,经结算,企业的现实财产少于原始出资的,按现实财产折算的份额返还退伙人;企业经营持平的,将原始出资财产返还退伙人;企业经营有盈利的,要连同退伙人原始出资和应分得的收益一起返还退伙人。 合伙
-
散货合伙企业要进行财产分配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6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
-
合伙企业财产未清算能否要求配合合伙人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26合伙企业未清算不能要求财产分配的。合伙企业解散的,由清算人清算。合伙企业财产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可以按照规定分配。
-
合伙企业中遭受亏损的合伙人财产怎么分配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31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