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平房的院落在补偿范围内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3 05:15:48 232 人看过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的加快,房屋的拆迁补偿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房屋住的好好的被政府或是房地产开发商拆迁重建,那么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肯定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我们大部分农村的朋友家里是有院子,院落的面积有很多也不小,房屋拆迁的时候院子同样也被征收了,那么房屋征收,房屋和院子的补偿标准是否一样呢?

张某家有五间很宽敞的平房,并且有一个很大的院子。后来,县城要扩建,需要征收张某家的房屋。张某看了征收补偿方案后,便和家里人商量此事,最终决定选择货币补偿,然后带家里人去城里居住。后来,政府聘请的房屋评估机构来到张某家对其房屋进行评估,可是,只评估了五间住房的价值,却没有评估院子。张某感到不满,政府工作人员解释说,院子不是房屋,不在补偿范围内。那么,张某家被征收平房的院落在补偿范围内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房屋补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也就是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没有规定院子对应的土地也需要进行补偿,所以政府以此为由驳回了张某。但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没有规定院落对应的土地也需要进行补偿,所以政府以此为由驳回了张某。但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因此,法律对占用土地使用权是明确补偿规定的。对于不带院落的房屋和带院落的房屋,如果在征收的时候给予同等对待,未免有违法律公平合理的原则。但是,在对带有院落的房屋进行补偿的时候,应该在评估时根据房屋所有人对院落的使用情况,对院落作出合理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第十七条第一款对补偿范围作出规定,并没有指出院落应该如何进行补偿。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作了规定,即院落应该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范畴。如果只对被征收的房屋进行补偿而不对院落补偿,对被征收人肯定是不公平的,但如果将院落与同等对待,未免也有些不妥。所以,应该考虑实际情况,对院落进行合理的评估补偿。我们要多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莫被征收方说辞搞糊涂,该是我们的补偿金一分也不能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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