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原则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7-20 00:07:44 500 人看过

一、治安管理原则的内容有哪些

(一)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这就是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的实质,涉及治安管理处罚,它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管理处罚应当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不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将此原则设定在条文中,是一种遗憾。

(二)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也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就是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的核心,它是指治安管理处罚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体现了法制的统一性、严肃性和公平性。

(三)公开、公正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也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坚持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开、公正原则。

公开是指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据和被处罚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应公布于众。行政案件的办理公开本身并不能直接实现实体权利与义务的公正,是用以公正的保障。公正是指“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在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不以当事人的身份为实施处罚轻重的标准;其次,所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达到公正的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就要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四)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所以,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指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五)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精神是指坚持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教育也是一种手段,通过处罚和教育,使其不再危害社会,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二、哪些机关有权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公安部关于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几个问题的通知》也规定了铁路、交通等部门的公安机关也享有一定的裁决权。可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裁决权属于公安机关。具体有三类:

(一)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这里的市,指县级市而不是直辖市、地级市。在火车、轮船、林区、飞机上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铁路公安局(处)、公安分局(分处)、公安段、铁路工程局和勘测设计院公安处、公安段,交通、港航公安局(处)、公安分局、航务工程局公安处,民航公安处、公安分处、县一级的林业公安局、公安处等相当于县级公安机关裁决。以上公安机关裁决超过50元以上罚款或行政拘留。

(二)公安派出所可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轻微的案件;此外,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派出所、公安科可以行使警告、5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裁决权。

(三)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警告、5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没有委托的权力)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治安管理处罚案件。

根据《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委托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委托书。受委托的乡(镇)政府裁决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4条执行,但不得采用当场处罚。

三、违反治安管理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况包括什么

违反治安管理,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治安案件管辖原则
    治安案件管辖
    一、治安案件管辖原则1、治安案件的管辖的地域管辖范围确定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的地域管辖,也就是各地公安机关之间对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第20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即治安案件的管辖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就同一公安机关所辖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派出所而言,治安案件的管辖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派出所管辖。2、治安案件的管辖的级别管辖范围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的级别管辖,是指根据公安机关的级别,确定其查处治安案件的范围,是纵向划分不同级别公安机关之间在各自管辖范围内查处治安案件的权限分工。3、治安案件的管辖的共同管辖范围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的共同管辖,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机关对同一治安案件的管辖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确定具体由哪一个公安机关管辖的制度。对此,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0条的规定执行,即几个公
    2023-06-06
    178人看过
  • 受治安处罚未执行能否撤销,治安管理处罚内容有哪些
    一、受治安处罚未执行能否撤销治安案件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双方当事人经调查后,一方当事人撤销举报的,公安机关一般不再追究责任,不给予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治安管理处罚内容有哪些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2、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
    2023-04-19
    266人看过
  • 工伤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内容有哪些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
    2024-01-23
    136人看过
  • 小区业主自治管理和自行管理的原则有哪些
    (一)权责分明原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与责任应当非常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的权利与职责要分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物业的产权是物业管理权的基础,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权的主体,是物业管理权的核心。(二)业主主导原则:强调业主主导,是现代物业管理与传统体制下房屋管理的根本区别。(三)服务第一原则: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服务,物业管理必须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四)统一管理原则: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五)专业高效原则: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并不等于所有的工作都必须要由物业管理企业自己来承担,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六)收费合理
    2023-04-02
    76人看过
  • 治安管理处罚法当场处罚程序有哪些内容
    在治安处罚法当中的当场处罚程序,此程序的基本内容、适用条件需要注意的是哪些内容呢?(一)当场处罚程序的基本内容治安管理当场处罚程序,亦称治安管理处罚裁决的简易程序。它是指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对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因果关系明确的治安案件,由人民警察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步骤、方式、时限、形式等过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0条和第101条明确了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和当场处罚程序,其目的在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行政机关有效地履行维护行政秩序的职责,有利于及时处理社会矛盾,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利益。正当程序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基本原则,要求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因此,当场处罚程序即使是一种简易程序,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也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1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当场处罚程序的基本内容。其内容主要包括:①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
    2023-06-06
    478人看过
  • 在治安管理处罚适用内容中,治安管理处罚的特征
    一、在治安管理处罚适用内容中,治安管理处罚的特征(一)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二)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三)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四)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二、治安管理处罚执行有什么标准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与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在边远
    2023-04-24
    54人看过
  • 治安案件处理结果有哪些内容
    一、治安案件处理结果有哪些内容治安案件的处理结果根据调查结果的不同,有以下处理结果:确有违法行为的,按情节轻重做出处罚决定;无违法事实的,不予处罚;违法行为存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二、治安案件立案后多久拘留治安案件立案后多久拘留没有具体规定,治安一般公安局拘留的时间是一般15天以后就可以出来,但是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
    2024-02-05
    406人看过
  •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多久失效,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
    一、违反治安管理处罚多久失效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超过6个月未被发现后,公安机关不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所以治安违法行为超过6个月后就失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它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管理处罚应当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不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
    2023-04-19
    191人看过
  • 企业兼并的原则内容有哪些
    企业兼并的原则1.企业兼并要以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为指导,使存量资产向需要发展的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生产短线产品的企业流动,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合理流动。2.企业兼并应遵循自愿、互利和有偿的原则,在市场竞争中进行,实现优胜劣汰。不能用行政命令强制或阻挠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3.企业兼并要注重实效,其衡量标准是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社会效益。4.企业兼并除国家有特殊规定者外,不受地区、所有制、行业和隶属关系的限制。5.企业兼并既要促进规模经济效益,又要防止形成垄断,以有利于企业之间的竞争。6.商业企业的兼并,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还要方便人民生活。一些经营蔬菜、小百货和从事其他生活服务的小型商业、服务业门店,在兼并时应统筹考虑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向。企业兼并的形式1.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目标企业的资产。这种形式一般是以现金购买条件。这种形式一般是以现
    2023-04-21
    370人看过
  • 紧急避险的原则有哪些内容
    1、必须遭受现实的危险。现实的危险包括:自然力量产生的危险,如洪水、地震等;机械、能源设备产生的危险,如飞机故障、油库自燃等危险;动物侵袭造成的危险;人为原因造成的危险等。如果实际并不存在着危险,由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行为人善意地误认为存在这种危险,因而实行了所谓紧急避险,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假想避险。假想避险的责任,适用对事实认识错误的解决原则。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即危险迫在眉睫,合法权益正处在危险威胁之中,如不实行紧急避险,危险立即会转化为现实危害,使有关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对于尚未到来或已经过去的危险,都不能实行紧急避险。否则就是避险不适时。例如,海上大风已过,已经不存在对航行的威胁,船长这时还命令把货物扔下海去,这就是避险不适时。船长对由此而造成的重大损害,应负刑事责任。3、必须是不损害某种合法权益就无法避免的危险,紧急避险是别无选择的一种选择。4、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
    2023-06-18
    97人看过
  • 收集证据的原则有哪些内容
    1.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时。发生刑事案件拨打110,警察会立即出警。报案越及时,收集证据月及时。司法实践中,延误证据收集多是因为当事人报案不及时。2.收集证据要有目的,有计划。发生凶杀案,先要在与失主有恩怨的人中排查,通过排查逐渐缩小怀疑圈,确定重点嫌疑人。3.收集证据要客观、全面。客观,就是反对先入为主,主观臆断。全面,即要搜集证明嫌疑人有罪的证据,也要收集证明嫌疑人无罪的证据。4.收集证据要深入、细致。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往往与表面现象不同。5.依靠群众与科学技术手段相结合。依靠群众是因为任何犯罪都会留下痕迹。找更多的人调查,能收集到的线索就越多,了解案情就越全面。而不是将未经审判是怀疑告诉群众,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喊口号,以舆论压司法。科学技术在不断发展,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取证和鉴别证据真伪。6.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注意保守秘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
    2023-02-28
    234人看过
  • 治安管理处罚法猥亵罪的相关内容是哪些?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猥亵罪的相关内容是哪些?在违背他人意愿的情况下,对他人进行猥亵的,就可认定为治安处罚中的猥亵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强制猥亵罪的立案标准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强制猥亵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
    2024-02-03
    66人看过
  • 治安管理处罚执行的原则与要求
    治安管理处罚的顺序原则包括:预防为主、惩罚为辅;先教育、后处罚;先行政处罚、后刑事追究;先警告、后罚款;先罚款、后拘留;先拘留、后逮捕;先行政处罚、后行政强制。这些原则旨在确保治安管理处罚的合理性、公正性和适度性,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治安管理处罚步骤的原则具体包括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的公正原则,就是在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时对当事人要平等对待,不得偏袒。公正是法律的生命,是法的基本精神。在处罚制度方面的具体体现分为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必不可少的方面。 实体公正要求治安管理处罚的结果不偏不倚。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案件时,应当做到相同情况相同处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实现途径和表现方式。程序公正首先要求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本身站在客观中立的立场上,不得与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案件的处理结果有任何利害关系。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就是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
    2024-01-05
    181人看过
  • 我国国家结构的法治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1、法律应具有至上性:任何社会都存在法律,但未必有法治。作为与人治相对立的概念,法治意味着法律拥有至上的权威,是为所有人、组织与国家机构所应遵循的2、法律应具有普遍性与一致性:针对立法而言的,要求法律调整的对象应具有普遍性,不应因人立法、因事设法。3、法律应公开、明确和可预期:公开性是法律的一个本质要求。从纯粹规范功能的视角来说,法律公开的基本目的是使法律为人们所知晓,以指引人们的行为。现代侦查——法治原则与科学方法的有机结合如上所述,侦查假说与无罪推定是不同领域的不同问题,不可混为一谈。但二者并非毫无关系。因为,在现代法治社会,侦查的过程,既表现为查明案情的认识过程,也表现为价值选择的执法过程。作为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侦查活动离不开法律价值论的指引。特别在提出和验证作案人假说时,究竟是以无罪推定为指导,还是以有罪推定为指导,往往决定了法治与人治、文明与野蛮的重要分野。所谓作案人假
    2023-07-22
    43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管理的原则有哪些内容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15
      合同管理的原则有: 1、合同范本要完善、合规、易读; 2、合同审批要严谨,各审核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合同签订要合法; 4、合同保管要规范。
    • 企业融资管理的内容原则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22
      1、公开性原则, 2、公正性原则。 3、公平性原则,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具体的原则如合法性原则、证券自愿认购、自主买卖原则
    • 目前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哪些原则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2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条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
    • 治安案件的查处原则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3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一)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公开。就是公安机关据以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规范和依据,应当公之于众。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内容、结果公开; 第一、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身份要公开,即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在调查和实施处罚时,应当向相对人出示证件,以表明其执法人
    • 公安局办理治安案件的原则是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公安局办理治安案件的原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条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