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不给土地确权该怎么维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21:01:42 329 人看过

数据背后的残酷真相

根据全国妇联对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202个县1212个村的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在没有土地的群体中,妇女占70%,其中有26.3%的妇女从来没有分到过土地,有43.8%的妇女因结婚而失去土地,有0.7%的妇女在离婚后失去了土地。

二、依法维权的途径有哪些?

从以上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已经十分严重,而多数农村妇女由于在生活上有太多要依附于家庭也不得不对此持“默认”态度,这更加让妇女土地权益保障陷入泥潭。那么我国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就无法维护了吗?

当然有,那就是走法律途径依法获得并维护本就属于自身的土地权益。

针对一些地方在土地承包、土地确权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歧视妇女、侵害妇女权益的问题,我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30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条、30条、54条第7款都有做出明确的规范。

基于此,下面我们来就目前农村妇女土地确权做个归纳分析:

1.出嫁女的土地确权问题

(1)承包地在娘家,嫁出地村组应依法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2)承包地在婆家,嫁入地村组应依法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3)婆家、娘家均有地,虽然情况十分少见,但不排除有这种情况,则可根据出嫁女的实际情况及选择意愿,选择登记在其中一方且只能登记一方。另外一方的土地由村集体收回。

(4)婆家、娘家均无地,没有土地不存在确权,除非能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得到土地,但是这个涉及到土地承包的调整,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集体机动地等可分配土地,且农民群众有强烈要求的,应依法由村民会议议决同意分配承包地后,才能依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但现实是一般很难获得2/3以上村民的同意。

2.离异女、丧偶女的土地确权问题

(1)未分户的离婚或丧偶妇女,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丧偶的应依法进行确权,离婚的对其承包地应按照离婚时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确定的承包地,依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2)离婚已分户的,应由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及离婚证,按照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分户申请和承包地分割方案,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后,再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3.未嫁女的土地确权问题

(1)有承包地的,依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2)没有承包地的,参考上述“出嫁女婆家娘家均无地”的情况。

如果在有承包地情况下村里不给确权,可以这样做:

1.向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处理。

2.如果对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或复议机关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复议决定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或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拒不执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理决定,农村妇女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总的来说,国家还是应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普法和管理,杜绝由所谓由“多数人的意志”制定出的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村规民约”,以及相关法院和政府在处理这类纠纷上存在的“踢皮球”或“人为选择性忽视”问题,实现《农村土地承包法》所说的真正“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07: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证相关文章
  • 村里土地确权是要拆迁吗
    1、村委会没有权征收村民土地;2、村委会只能是被征收的主体,征地应该由政府批准部门实施。只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有权利组织实施征地,土地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有
    2024-04-29
    98人看过
  • 土地确权之后又被邻居侵占该怎么维权?
    一、问题解答1.可以同邻居协商解决,要求其返还被侵占的确权土地面积;2.协商不成,可以向村委会反应,依照确权土地面积调解纠纷,要求对方返还土地面积;3.村内调解不成,可以向当地土地承包经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土地确权之后又被邻居侵占该怎么维权?二、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
    2023-06-21
    284人看过
  • 土地确权的维权难吗
    “确权是土改的第一步,而土改从来都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它与其他经济问题联系到一起,是一盘牵一发动全身的大棋。”6月3日,长期研究土地改革的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现在的问题是土地确权‘窝工’很严重。”事实上,中央一号文件自2009年开始连续6年强调做好农村承包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今年的一号文件更是明确规定“为确权的最后期限”,长达10年之久的土地确权工作进展缓慢。各地确权加码土地确权正在加码。5月底,农业部在北京举办了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培训班。“国土部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已基本完成,而承包地的确权由农业部门负责,现在确权主要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郭*鸣告诉记者。相对于已经完成的土地所有权的确权,承包地的确权难度更大。“国土部主管土地所有权,农业部主管土地经营权,确权也因主管部门不同而不同。”与郭*鸣持相同观
    2023-04-29
    347人看过
  • 村干部不给土地确权去什么部门找
    村干部不给土地确权,可以向党委、政府办公室(厅)或党委农工办举报:1、党委、政府办公室(厅)负责各县土地确权工作总体协调。2、党委农工办负责政策研究和工作督查。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2022-02-03
    22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怎么还不发证?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正在进行中,有些朋友就会问到他们那土地确权怎么还不发证?一般情况下,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均需经登记办法使用证,范围覆盖全部农村范围的集体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主要作用在于排除小产权房、违法宅基地和建设用地等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具体过程现在还刚在北京开始推行,估计普及还要段时间。国土资源部明确,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登记。对于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以及有关用地政策的,依法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进行登记发证。在小产权房被紧急叫停后,购买农户的宅基地建房已经禁止进行产权转让了。现在的确权登记实施细则还未出来
    2023-06-02
    32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有些土地不登记确权呢?
    一、哪些农村土地参与确权?但是此次农村土地确权,是针对的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其中又以农村承包土地确权为主,以稳定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具体来看:1.农村承包耕地:确权到农户或者村民小组(以前有的土地是以生产队为单位进行的承包)2.农村宅基地:确权到农户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到集体、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办理了用地手续的)4.农村四荒地、未利用地:确权到集体、村民小组或者个人(小组或个人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队这类土地进行承包。)另外,农垦国有土地也在陆续开展确权,但负责部门不大一样,是由各地农垦主管部门负责的,主要对国有农场使用的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等土地进行确权。由于在实际操作中,我国农村有些集体土地是交给国有农场代为管理的,这类土地应按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流程来,而不是农垦土地确权。二、哪些土地不能确权?以上土地都是纳入了此次农村土地确权的,只是确权的主体和对象有所差异,而不参加确权的土地大多是
    2023-06-03
    111人看过
  • 有土地确权证村里还有权重新分地吗
    农村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可以确权。确权需要对房屋进行测量绘图,填写房照过户申请表;上交身份证、户口本、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会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核查,核查通过予以颁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2024-05-16
    337人看过
  • 征收土地不给补偿应该如何维权
    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如果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一直不支付征地补偿款的,被征地人除了到政府部门进行控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征地协议履行支付征地补偿款的义务。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
    2023-08-02
    383人看过
  • 村干部确权问题,村委会不给土地确权,能找哪个部门
    村干部不给予土地确认权,可向党委、政府办公室(厅)或党委农工办公室通报:1、党委、政府办公室(厅)负责各县土地确认权的整体协调。2、党委农工负责政策研究和工作审计。土地确权和使用权纠纷,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职场之间的争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的个人之间.个人与职场之间的争论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解决前,任何一方都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现状。农村房屋确权问题找哪个部门解决农村房屋确权问题找土管局解决。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
    2023-08-06
    388人看过
  • 确权不明确的农村宅基地维权方法
    宅基地确权争议解决方法有:1、协商解决的方式。如果公民之间发生了宅基地的纠纷,要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2、行政解决的方式。个人间、个人和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各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处理。3、司法解决的方式。若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感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的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要按《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条例的规定,先经过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理。然后对于处理决定感到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土地确权后如果有争议怎么办若对农村土地确权有异议,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纠纷。发生土地确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和解、可以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
    2023-08-11
    437人看过
  • 土地被霸占,村民该如何维权?
    村霸占用私人土地可以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诉。土地权属是土地的所有权及由其派生出来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的统称。根据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或个人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或个人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必须办理土地权属的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集体和国有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经营承包权受法律保护。土地权利是一束权利的集合,除所有权外,还有使用权、抵押权等物权及租赁债权。土地权利的主体是集体土地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客体是土地
    2023-07-19
    217人看过
  • 村委会擅自贱卖村里土地村民何处维权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可是,现实中的确有许多村委会领导为谋私利背着村民擅自将村里土地卖给他人使用,用于房地产开发等非农建设,这样的行为并不少见,严重的可构成非法倒卖土地罪。山西某地的一村民高先生所在的村里有一片黄金宝地,原为该村集体耕地,面积20亩。去年7月,村委会主要领导不知受了村外人陈某什么好处,背着全村1000多人,不召开村民大会,将这20亩地的使用权以每亩土地15万元的低廉价格转让给了陈某,以便陈某在这片土地上搞房地产开发。以自然人身份签订合同的陈某在得到这片土地使用权后,向工商部门登记成立了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准备对这20亩土地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今年3月,得知实情的群众愤愤难平,以村民高先生为首的209户826名群众欲联名上法院状告村委会。村委会的领导们在听到村民们私下议论欲打官司状告村委会时,更是嚣张得不得
    2022-04-13
    8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后土地将集中流向哪里
    土地确权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1、农业公司。在未来的十年内,很大一部分的土地将集体流向农业公司,进而规划耕作,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2、种粮大户。很多出去务工,就把家里的土地承包给了在农村里种植的为主的大户,从而再进行机械化耕作,这种现象未来将普遍出现在全国各地。3、创业人员。这几年我们也经常网上看到一些人返
    2023-05-05
    448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中对流转的土地怎么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确权中对流转的土地如何确权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已经流转的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一是以互换方式流转的土地。双方当事人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无书面协议(合同)的,先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办理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二是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土地。双方当事人在流转土地时,未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确认,也未变更承包合同的,仍按原承包户确权登记。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确认,且无争议的,按照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办理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进行确权登记,并在备注栏中予以备注。三是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户确权登记。四是农户
    2023-05-05
    454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证
    词条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 更多>

    #离婚证
    相关咨询
    • 农民土地确权后村里不给确权了咋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2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后村里有权利不给女方土地确权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没有权利。根据XX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对“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有关规定,对承包户因离婚要求分户的,应由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及离婚证,按照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分户申请和承包地分割方案,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后,再予以确权登记颁证。对离婚后在原居住地生活,或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妇女,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对其
    • 土地经营权,房住不配合村里不给确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23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该村实行土地确权,村里才能重新确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8
      实际上,土地确权处理过程中,还有经以下六大基本原则要遵守的,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1.承包的用地面积小于实际用地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标准。 2.已被合法占用并拿到补偿的土地直接从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上减出来。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比如:荒废已久的土地就不计算在内了。 4.用作公益用地的情况处理。其中处理分为两点: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 5.二轮承包后村
    • 农村宅基地可以给村里签定土地确权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2
      可以确权,具体办理的是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确权证,程序可以参照如下提供资料,向当地的镇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3.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等;转让、继承、分家析产、赠与、受赠的协议书、合同书、证明书等;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