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被单位处分、降职或者辞退,如不服可向第三方提出申诉意见。记者了解到,本市各区县都将在今年10月底前组建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受理申诉事宜。
记者从已成立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的昌平区了解到,委员会由昌平区组织部、人力社保局、纪委、统战部、人大、法院、检察院、审计局、法制办等单位构成,办事机构设在昌平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
目前,昌平区共有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94人,除副处实职以上,共有普通公务员3229人。据了解,昌平区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主要管辖本区各级机关、镇(街道办事处)副处实职以下公务员中,对涉及其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申诉。
该委员会受理范围包括对涉及公务员本人的处分、辞退或者取消录用、降职,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免职,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等有关人事处理不服的情形。
据悉,当辖区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时,申诉程序如下:首先向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办事机构提交申诉书,由办事机构进行审查,经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被批准受理,公务员公正申诉委员会将组建负责审理具体申诉案件的审理委员会;由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办事机构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审理委员会提交调查报告;审理委员会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进行审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审理意见,并提交审理报告,由受理机关根据北京市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的审理意见,做出申诉处理决定。
以往没有正常的申诉渠道,遇到问题大多只能从政策层面给予解释,现在成立了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畅通了公务员申诉渠道,可以公正及时地处理公务员申诉案件,有效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促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科学化管理水平。昌平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除了昌平区,西城、怀柔等多个区县均已设立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先于各区县,北京市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也已成立,本市副处实职以上公务员如有需求可向该机构提出申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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