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和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02:20:20 154 人看过

人身损害赔偿中,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方法: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按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计算时间计算到18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每满一年少计算一年。

一、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怎么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车祸死亡赔偿金最新的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撞死人赔偿标准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20倍,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丧葬费=上一年度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所在地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人身损害赔偿间接损失怎么计算,要赔偿吗
    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实践中经常碰到的几个常见赔偿请求项目有:停运损失、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减值损失。1、停运损失。最高法院法释[1999]5号《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已经明确: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2、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规费)。保险费系拥有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无论车辆是否运行;养路费也是拥有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新车缴费一年后即可短期报停,并非交通事故发生后必然产生的损失;养路费、保险费的性质与运管费相类似,系营运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是其取得营运利益的成本,也是其得到停运损失赔偿的前提,故营运车
    2023-02-28
    236人看过
  • 消费者人身损害应该赔偿哪些费用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
    2023-03-19
    28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项目和计算方法
    【条文】第三十五条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主旨】本条是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所依据标准的确定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计算上,必须依据一些可以确定的标准,这是规范性和操作性的要求。本条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相关的六个标准作了明确。【释义】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具体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具体数额,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至第三十条对各项具体赔偿项目的计算作出了规定,其中有一些标准属于第一次在规范性文件中出现,对此应当注意。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为了明确这些标准,便于司法实践中法官的操作,专门设定了条文对此规定,这就是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
    2023-06-05
    127人看过
  • 洛阳人身损害律师:遭受人身损害后,该怎么办?谁应该赔偿?
    一、遭受人身损害后如何保存证据?1、首先要及时报案,以便受理机关可以及时地搜集和保存侵权及损害事实发生的相关证据。2、遭受人身侵权时现场有目击证人的,应当及时询问并记下目击者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3、因道路缺陷或施工障碍等遭受损害的,及时拍下现场照片或委托公证机关对现场进行公证。二、伤员治疗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1、人身损害发生后,情况紧急的先选择就近的医院。治疗中需转院的,由原入住医院出具转院手续,最好是转到治疗所受伤情方面比较专业的医院。2、伤者出院后需复查的,应尽量到原医疗机构复查;不便到原医疗机构复查的,可以到就近的县级以上正规医疗机构检查。三、谁应当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侵权人应当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些情况下会发生责任转移,常见的情形有:1、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2、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有重
    2023-05-03
    16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胎儿是否有抚养费
    人身损害赔偿胎儿是否有抚养费这个问题目前还存在着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侵权行为发生时腹中胎儿不具有公民资格,无权利能力,不属于实际被抚养人,不能获得赔偿。第二种意见认为,侵权行为发生时胎儿虽未出生,但已经事实存在于母体,在诉讼时效内胎儿出生并存活,侵权行为造成了女出生后被抚养的损害,应当获得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
    2023-06-14
    442人看过
  • 未成年人祸害他人人身损害应该怎么赔偿
    1、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伤害,只有当其自身有财产时,才由其自身承担赔偿责任,且其财产不足以完全赔偿时,由其监护人补足不足部分。2、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伤害,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就是说即使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责任,没有过错,仍应承担赔偿责任。一、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来赔偿?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来赔偿。如果该精神病人自己拥有财产,则以他本人的财产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作监护人的除外。精神病人未经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侵害人自称有精神病,则应由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二、民法典未成年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一般情况下不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
    2023-04-07
    49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人身损害抚养费计算应该做,有方法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5
      当被损害人有伤残情况时,其人身损害抚养费计算公式如下: ①不满18周岁的被抚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②18周岁-60周岁的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
    • 人身损害中被抚养和扶养人的赔偿数额怎么计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6
      有关赔偿的问题涉及两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抚养人所承担抚养和扶养义务的范围 二是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被抚养如果是未成年人,那么是属于抚养人担负抚养义务的对象这没有问题。另外,由抚养人扶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其他近亲属也可以纳入扶养赔偿范围。 赔偿的标准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计算,即考虑抚养人个人劳动能力程度,按照你们的居所地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标准
    • 如何计算赔偿人身损害的营养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
    • 赔偿医疗费和人身损害应该怎么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05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对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项目?对人身损害赔偿金?应该如何计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5
      对人身损害赔偿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