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标的和诉讼对象是一致的吗?
诉讼标的和诉讼对象是一致的,诉讼标的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
诉讼标的,是任何一起民事案件都必须具备的。诉讼标的是整个诉讼的核心。
具体来说,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事人的攻击和防御都围绕着诉讼标的进行;
其次,法院的判决是对诉讼标的的最终处理。
最后,诉讼标的还是法院判定当事人是否重复起诉的根据。如果前诉的诉讼标的与后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且满足重复诉讼的其他法定构成要求,则当事人不得就该诉讼标的向法院再行起诉。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总之,诉讼标的和诉讼对象的概念是一样的,不过,普通民众的话可以简单的了解一下诉讼标的,因为就算当事人从法律层面上理解不了诉讼标的的含义,但当事人总该知道自己打官司的原因跟目的,法院会结合当事人递交的诉讼确定诉讼标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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