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招标有什么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8:42:05 284 人看过

房屋拆迁项目招投标实施要求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房屋拆迁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打破房屋拆迁区域垄断,引入竞争机制,使房屋拆迁逐步市场化,以加快房屋拆迁进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下列城市房屋拆迁项目需要委托拆迁的,应当进行招标:

(一)政府财政投资融资,拆迁房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二)非政府财政投资融资,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二、房屋拆迁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各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区范围内房屋拆迁招投标管理工作,区房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四、房屋拆迁项目招标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在市级以上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向3个以上有房屋拆迁资质、具备招标工程实施能力、资信良好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拆迁项目的性质、实施地点、拆迁范围、拆迁期限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五、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拆迁招标文件。拆迁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拆迁工程概况(包括调查摸底汇总数据)、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招投标日程安排、拆迁期限、验收方法、付款方式、奖罚措施等。

六、房屋拆迁安置总费用标底,以现行的房屋拆迁法规、政策为依据。总费用包括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费、停产停业补偿费、拆迁附属设施补偿费、内装修补偿费、过渡费、搬家费、提前搬迁奖、拆迁管理费、拆迁代办费、不可预见费等。

七、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

(三)实施拆迁组织方案;

(四)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近几年的工作业绩;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八、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最高不超过拆迁代办费总额的30%。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拆迁委托合同后5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九、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拆迁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除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外,应当邀请区纪检监察部门参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1: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想要什么手续,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一、房屋拆迁想要什么手续房屋征收需要的手续包括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向市级人民政府报批,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
    2023-04-18
    368人看过
  • 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要求仲裁
    (1)申请和受理。申请,是指一方当事人根据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行为。受理,是指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立案进行仲裁的程序。(2仲裁庭的组成。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这个组织称为仲裁庭。(3)开庭和裁决。开庭是仲裁庭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和裁决的活动。裁决是仲裁审理的最终程序,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房屋拆迁前会冻结户口吗会的,拆迁安置补偿一般涉及到两块,一个是占用的土地和房产,另一个是人口安置。如果户口不冻结,或许会有大批户口向项目区迁入,会导致补偿安置费用过高。拆迁冻结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延长冻结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申请拆迁的单位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
    2023-06-21
    187人看过
  • 房屋拆迁请求房屋的租赁人什么义务
    承租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一)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二)拆迁人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拆迁协议无效;(三)与出租人、拆迁人协商拆迁补偿,签订拆迁协议;(四)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五)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六)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七)拆迁人未能依法拆迁的,承租人有权要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八)强制拆迁的决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九)其他承租人应当享有的权利。承租人、租赁人的义务有哪些1、《民法典》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2、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2023-08-05
    143人看过
  • 合法房屋被要求强制拆迁
    邢先生是三亚市解放四路干部安置区的居民,他告诉南海网记者,他跟这里的其他众多居民一样,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就一直居住在这里,经历了三十多年来三亚城市的摸索、徘徊、定位的渐渐发展,见证了这座城市从一个临海小渔镇发展到目前的滨海旅游城市。然而,没想到在迟暮之年,准备享受国家新时期政策提出的“老有所居,老有所养”的悠闲退休生活时,却迎来了房屋将被强拆的厄运。同住在安置区的陈阿婆告诉记者,他的房子是79年政府给的一块地皮,80年的时候盖得房子,并取得了合法的土地证。“到现在已经30年了,住在这里没有一天安宁过,今天这个来拆房子,明天那个又来拆房子,今天这征用,明天那个征用,今天一个老板,明天一个老板,从来没有安宁过。”陈阿婆说,要拆房子,从来没有一个老板露面过,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开发商,“都是乱七八糟的那些人来跟我们谈话,我们就不相信。”
    2023-04-23
    338人看过
  • 拆迁户能否要求房屋平移
    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如果房屋可以平移,并且成本低于征收补偿的,房屋所有人可以要求平移房屋,并且和征收部门签订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
    2023-03-17
    127人看过
  • 房屋拆迁过程中常见的招数是什么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居于主导且强势地位的征收方总是频频出招,力求早日促成被征收人的签协议搬家。对于表露出对补偿安置政策不满意、不接受态度的被征收人,它们更是会寄出种种“套路”“手段”,来尽力避免“钉子户”的新生。那么,实践中征收方究竟都惯用哪些“锦囊妙计”呢?被征收人又该如何看待和应对这些现象的长期存在呢?招数一:上门入户政策宣讲上门挨家挨户“做工作”是征收方在项目启动前期往往会着重采用的一个手法,其目的有二:一是尽快促成第一批率先签约搬家的被征收人尽快签约,为整个项目打出一个“开门红”;二是希望通过一轮又一轮的政策宣讲来摸清被征收人对待征收的大致态度和心理“底价”,从而为后期有针对性的落实促迁工作收集资料创造条件。上门宣讲的重点,通常在于讲政策,讲补偿安置方案,讲项目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重大民生意义,而不会在于讲法律、讲法定程序。因为通常而言,越是重大、着急的项目往往在法律程序上越容易存在问
    2023-05-22
    330人看过
  • 拆迁要求人的房屋面积怎么算?
    房屋被拆迁人范围的划分包括: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人、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其他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拆迁应对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对实际居住、切实需要安置的人给予补偿,对于提交困难证明的人发放拆迁特困补助,对患有大病的人发放拆迁大病补贴,对实际需要搬家的人发放拆迁搬家补偿。小心房屋面积误差房屋的面积都会在合同中约定,而为了避免面积出现误差,注意合同细节的人也会在合同中注明出现面积缩水时的处理方法,若没有约定,出现缩水情况时只能购房者自己吃哑巴亏了。正常处理方法是,如果面积误差绝对值小于3%,则按照面积差结算房款,若面积误差绝对值大于3%,则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023-08-10
    125人看过
  • 征地拆迁房屋如何拆迁?国家对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1、如何拆除?1、拆迁前补偿涉及被拆迁人的直接利益,补偿是拆迁的关键,两者都是矛盾和摩擦的触发点。在保护被拆迁人利益时,必须遵循“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过去,被拆迁人通常在腾退后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今后,被拆迁人可以在搬家前签订补偿协议,这样可以避免房屋被拆迁却得不到补偿,甚至出现“旧房被拆而不新房”的情况。补偿方式多种多样,被拆迁人的选择应受到尊重。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交换。以市场价格作为补偿标准,市场价格的确定成为关键。根据立法精神,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当参照同一地段的房价,征收后被征收人房屋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体现了公平补偿的原则。2。不得进行非法拆迁,切断水电供应强行拆迁。不得以暴力、威胁、违章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交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2023-05-31
    232人看过
  • 房屋拆迁证据公证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被拆迁人为公民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二)资格证明;拆迁人应提交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明;接受拆迁委托的被委托人应提交房屋拆迁资格证书;被拆迁人应提交作为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的证明;(三)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提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的证明;(四)实施强制拆迁的房屋,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的决定或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限期拆迁的公告;(五)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房产证没下来想做公证是否可以房产证没下来想做公证是否可以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进行房产公证的。房产公证流程如下: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
    2023-07-03
    102人看过
  • 拆迁房屋赔偿标准的详细要求说明
    国家对个人或组织所有的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会进行补偿而不是赔偿,具体补偿标准会依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进行补偿,没有统一标准。一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房屋被征收,所有权人有权获得征收补偿,补偿内容主要有以下三项: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总的原则是,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其中,房屋价值还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2、搬迁补偿和临时安置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搬迁费的补偿标准,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大小,由当地政府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交付前,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支付临时安置费的,参考当地所安置住房房屋租金的
    2023-07-06
    88人看过
  •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要求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状态:失效发布日期:1991-07-19生效日期:1991-08-01发布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关联法规:第二条凡在本市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适用本细则。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本细则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下同)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第四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利于城市旧区改建。第五条拆迁人必须依照本细则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第六条上海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主管本市的房屋拆迁工作:区
    2023-07-03
    147人看过
  • 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要求
    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一般流程为:向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或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处等相关机构领取拆迁许可证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和资料。拆迁办对拆迁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召开拆迁预备会,规定时间内报送将申请资料提交房屋管理局审批。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处由经办人接件,核查所报资料,召开处务会,对符合条件的提出意见,报处长、局长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内勤制证登记、用印、发证、归档。对符合发证条件的,通知申请人领取拆迁许可证。具体办理手续和材料以当地拆迁办或房管局等相关机构的规定为准。烟草专卖许可证怎么办理?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许可证申请表。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申请人携带材料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县(区)级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申请人经营场所所在地未设立县(区)级烟草专卖局的,由所属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国有土
    2023-07-08
    272人看过
  • 城市私有房屋被拆迁如何要求拆迁人补偿、安置
    城市私有房屋被拆迁如何要求拆迁人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拆迁补偿和拆迁安置作了下列规定:第十九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第二十条、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第二十三条、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偿还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超过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二十四条、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因拆迁而引起变动原租赁合同条、款的,应当作相应修改。第二十七
    2023-04-22
    422人看过
  • 拆迁房屋首先要做什么
    房屋拆迁后,被征收人首先应当对补款款进行核对,如补偿款未支付到位,被征收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此保护自己在拆迁中的合法权益。一、被拆迁人如何维权?在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之后,如果征收人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被征收人应当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律师建议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1)以被征收人名义向征收人发送催告函,催告其及时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2)委托律师事务所,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其发送《律师函》,同时告知其如果仍拒不履行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3)如果在发送了《催告函》和《律师函》之后,征收人仍未履行,被征收人可以针对已经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征收人依据协议约定依法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二、如何申请拆迁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
    2023-03-26
    90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项目招投标实施要求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下列城市房屋拆迁项目需要委托拆迁的,应当进行招标: (一)政府财政投资融资,拆迁房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二)非政府财政投资融资,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二、房屋拆迁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各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区范围内房屋拆迁招投标管理工作,区房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四、房屋拆迁项目招标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 国家对于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中对承租人有什么要求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9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3、拆迁租赁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在规划
    • 拆迁对房屋有哪些要求?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2
      现在无论农村征地还是城市房屋拆迁都要求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完成一系列的行政审批,现在叫行政许可。首先,取得项目立项。按照现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必须公示,未经公示无效,涉及到老百姓重大利益的必须听证。第二,取得规划许可。目前实施规划管理的手段主要是一书两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拆迁主要要求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依据前
    • 拆迁房屋距离要求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5
      应当向当地规划部门审请获得批准,并领到施工许可证后才可动工。您们之间在距离上是否有影响,看您的房子在对方的南面还是北面,您在他们北面,造高不致挡住南向阳光(一般规划距离的规定只保证南向的阳光距离).如在南面,您的房子二层总高6米4,远远超过了2米8,再加高就不会允许了。相交多少(您说是总长的1/5)不是主要问题。
    • 房屋拆迁对拆迁单位(拆迁公司)有哪些要求?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
      对拆迁单位的基本要求是:掌握拆迁政策、熟悉业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拆迁行为,操作程序要公平、公开、公正,补偿安置情况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价。要文明礼貌,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拆迁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拆迁单位应向社会公布拆迁咨询与投诉电话,配备一名专职信访员,专职信访员应定期深入房屋拆迁工作点,受理被拆迁人的咨询与投诉,做好被拆迁人的思想工作,宣传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