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后土地纠纷谁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0:20:22 401 人看过

一、农村拆迁后土地纠纷谁管

农村拆迁后土地纠纷国土局管。农村土地征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发布征地公告

2.征询村民意见

3.实地调查与登记

4.一书四方案

5.张贴征地公告

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土地补偿登记

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二、在农村如果强制拆迁怎么办

在农村如果强制拆迁可以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对于行政不作为的行政机关提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六项,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三、拆迁户和搬迁户的区别

拆迁户和搬迁户的无区别,政府行为导致的搬迁等同于拆迁,即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n(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n(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n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n(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n(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n(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n(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n(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n(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n(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n(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n(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n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拆迁有纠纷拆迁款该谁管
    一、拆迁有纠纷拆迁款该谁管拆迁纠纷是由当地人民政府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二、房屋拆迁纠纷的流程是怎么样的房屋拆迁纠纷起诉流程如下: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
    2024-01-08
    498人看过
  • 农村相邻权纠纷谁管
    相邻权纠纷可以自愿协商,和平解决双方的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通过社区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双方的调解,进行调解处理,如果没办法调解,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解决问题。首先,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应当由当事人各方自愿协商,和平解决之间的争端。其次,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当事人各方可以共同请求人民调解组织,对他们之间的争议进行调解,同时,对争议的情况,提请有关主管部门比如国土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建设、城管部门等给予协助,在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前提下,争取调解处理。最后,在当事人各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调解失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诉请法院,请求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来解决。当然,因为相邻法律规范规定的过于原则、滞后,同时在民事法律规范与行政法律规范之间;诉讼程序要求与实体审理要求之间存在冲突,不可避免地给法院审理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带来较大的困难,但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规定的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融情理于法律,寻
    2023-08-12
    280人看过
  • 农村房屋纠纷归谁管
    一般情况下,农村房屋纠纷归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来管。因为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先针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向人民政府请求帮助。如果属于单位争议,那么可以请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来处理。个人、个人和单位间的争议,可以其你去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来处理。一、土地确权后有纠纷怎样解决问题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两个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处理;两个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人民政府处理。假如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
    2023-03-09
    451人看过
  • 土地征收拆迁纠纷谁是被告
    一、土地征收拆迁纠纷谁是被告?土地征收拆迁纠纷案件中房屋征收部门是被告,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房屋拆迁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拆迁纠纷案件中被告可以提供哪些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2023-04-19
    392人看过
  • 农村拆迁怎么应对拆迁纠纷
    一、农村拆迁怎么应对拆迁纠纷1、协商发生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自行协商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分清责任是非。协商解决纠纷的基础是分清责任是非.当事人双方不能一味地推卸责任,否则,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因为,如果双方都以为自己有理,责任在对方.则难以做到互相谅解和达成协议.第二,态度端正,坚持原则。2、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调解有以下三个特征:(1)调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进行的,这与双方自行和解有着明显的不同;(2)主持调解的第三方在调解中只是说服劝导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而不是作出裁决,这表明调解和仲裁不同;(3)调解是依据事实和法律、政策,进行合法调解,而不是不分是非,不顾法律与政策在“和稀泥”。3
    2024-01-31
    227人看过
  • 农村土地纠纷派出所警察管吗
    不可以的。派出所可以调解民事纠纷,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一、农村土地纠纷该找谁土地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如果是土地确权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土地侵权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二、村与村的边界怎
    2023-02-17
    338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有纠纷要怎么样办?
    一、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有纠纷要怎么样办?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
    2024-01-18
    330人看过
  • 四川农村土地纠纷诉讼管辖地在哪
    四川农村土地纠纷诉讼管辖地在哪这一问题,解答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
    2023-02-24
    487人看过
  • 农村征地拆迁纠纷的主要根源
    1、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性质和归属法律规定不明确。承包地之外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征收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归属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农村土地权属的立法界定不清,大量的补偿费无法为农民所掌握,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依照现行法律规定,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分配给该物的所有者,通常为农民个人所享有;安置补助费国家规定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所享有,若农民自谋职业,应发给农民个人。但现行的立法模式并没有为集体作出严格界定,现实中农村集体土地一般存在三种模式,即乡镇集体所有,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对所有权主体多级性和不确定性的规定,反而造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虚位,导致了集体土地人人所有,却人人无权。因为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多解散,原来属于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已经分给各
    2023-07-02
    226人看过
  • 在农村征地纠纷怎么补偿拆迁
    一、在农村征地纠纷怎么补偿拆迁?拆迁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计算,不能一概而论。《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
    2024-01-30
    136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管理存在问题
    1。建设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才能作为拆迁人进行拆迁。拆迁人可以自行拆除,也可以委托他人拆除。委托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市、区、县国土房管局不得接受拆迁委托。2。本市实行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管理、资质等级评定和资质年审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拆迁范围确定后,暂停下列事项:(一)新建、改建、扩建。(2)房屋租赁。(3)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区、县国土房管局对前款所列事项,应当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并在拆迁范围内予以公示。通知和公示应当明确拆迁范围、暂停事项和暂停期限。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建设单位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区县国土房管局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拆迁范围由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规划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确定。建设单位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
    2023-05-31
    68人看过
  • 农村空心房拆除后的土地归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所以空心房拆除后的土地产权仍归归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对于拆除后的宅基地,主要还是分为几种情况来分析。1、如果是有偿退出的话,宅基地属于集体,农民会获得补偿金。2、如果是有偿复垦,农民会获得一定的补贴金额,宅基地归本人,保留集体建设用地性质。3、拆除后的宅基地也可以进行有偿转让,宅基地归转让人所有,获得转让补偿金额。农村的这五类房屋将要面临拆除农村大面积拆违,可农民的住房需求又该怎么满足呢自去年住建部发文整治违建开始,各地城市和农村开展了一波又一波拆违。有的时候,一个地方短短一两个月,就能拆除数万平的违章建筑,可谓是雷厉风行。在拆违过程中,农村是重点,因为土地资源宝贵,拆除违章农房可以腾出更多土地恢复耕种。而农村不少房子没有房证或手续,很容易被认定为违建遭到拆除。为此,很多农民朋友
    2023-08-05
    77人看过
  • 农村土地纠纷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一、农村土地纠纷的责任由谁来承担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农村土地纠纷争议,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农村土地纠纷可以请求什么样的赔偿农村土地纠纷如何诉讼可以请求的赔偿如下: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
    2023-09-14
    226人看过
  • 农村拆迁土地怎么赔
    农村宅基地
    土地拆迁补偿是按照被征收的土地给予补偿的。宅基地政府补偿是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分开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因为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二是房屋补偿。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土地补偿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宅基地按每平方米价款进行补偿;置换补偿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平方米进行安置。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一、农村搬迁安置补偿标准是多少没有统一标准的,每个地方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拆迁方在拆迁之前会发布拆迁公告,里面就有补偿的标准。宅基地补偿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以2种形式来补贴: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
    2023-03-10
    32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征地拆迁赔偿纠纷纠纷怎么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1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此处的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是指,因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或者影响公民的不动产物权的情形。
    • 怎样认定农村土地征地拆迁纠纷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6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纠纷管辖法院应由土地所在地人民管辖,符合司法资源合理分配的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对房地产的规定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由此可否认被告所在人民法院管辖权的猜测。法律水平上关于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诉讼,包括拆迁许可事件、拆迁裁决事件、拆迁相关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事件在内的房地产所有权,不涉及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行政主体发生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7
    • 国土局管不管农村土地纠纷
      湖南在线咨询 2024-03-26
      国土局不管农村土地纠纷。国土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农村土地纠纷当事人应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兼顾现实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请求乡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 农村土地纠纷农村土地纠纷赔偿标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2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人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人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
    • 土地纠纷,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哪个部门管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8-22
      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可以由村委会、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的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