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的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9:23:44 451 人看过

附条件的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区别在于:两者的概念不同。附条件合同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要式合同是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或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一、租赁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虽然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如果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不采用书面形式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所以租赁合同并不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为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

二、股权转让重大误解解除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是不同的,其区别在于法定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一方当事人享有仅凭法定事由作出的意思表示即可使当事人双方间现成的法律关系消灭的权利,其行使无须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而约定解除则是通过双方协商或事先约定解除的条件,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三、附条件生效是指什么

当事人约定附条件生效的合同,要在约定的条件达成时合同才会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但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过去的、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否则是毫无意义的。

2、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在将来是否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在合同成立时,当事人已经知道作为条件的事实必然发生,则实际上当事人只要在合同中附期限,而不必在合同中附条件。如果作为合同所附的条件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则视为当事人根本不希望订立合同。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

3、条件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

4、条件必须合法。以违法或违背道德的事实作为合同的条件,称为不法条件。在合同附有不法条件的情况下,应当考虑在宣告不法条件无效后,合同是否已经在内容上合法且可以独立存在。不符合这两个条件,应当宣告整个合同无效。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对于以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的事实作为合同条件的,应认为合同未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式合同相关文章
  • 如何区别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
    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付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而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是将来客观的确定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一、附条件生效合同与附期限生效合同的规定(一)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必须符合如下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2、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2023-02-19
    461人看过
  • 具有多种合同的合同形式可以附附条件吗?
    可附条件有四种类型:第一,延缓条件。延迟条件是指以其成就决定合同效力的条件。第二,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取决于所附条件的成就。第三,肯定条件。肯定条件是指以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因此也称为积极条件。第四,否定条件。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条件的内容,因此也称为负面条件。附附条件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附解除条件的劳动合同不合法。劳动合同关系不同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因为劳动关系的人身隶属性,使得劳动者相对处于被管理的弱势地位,为了获得宝贵的就业机会,对用人单位提出的条件往往只能接受,如果法律允许劳动合同附解除条件有违公平原则。《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2023-08-08
    100人看过
  • 附条件的合同有哪些要求以及附条件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附条件的合同有哪些要求附条件合同的要求除了一般合同订立的要求之外,还需要所附的条件符合下列要求:条件必须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二、附条件合同的生效要件附条件合同的生效要件:如果附的是生效条件,则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如果附的是解除条件,则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但如果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三、什么是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就是以下意思:1.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条件是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事实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所谓附条件法律行为不同于附条件买卖,即买卖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附条件。条件,根据其决定法律行为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作用可分为
    2023-06-19
    314人看过
  • 合同的有效条件以及和合同生效的区别
    一、合同的有效条件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具备以上有效条件的,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不具备以上有效条件的,其效力即受影响。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有欺诈、胁迫、违背法律规定、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恶意串通、无权代理、无权处分、不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等。但是,并非不具备上述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由于现实生活中不具备上述有效条件的合同的情况千差万别,法律上根据其程度不同,从鼓励合同交易、促进交易的原则出发,将这类合同区分为三种:一是无效合同;二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三是效力待定的合同。二、合同有效和合同生效的区别合同有效和合同生效的区别可以从以下方面判断:1.在判断标准上,判断合同生效主要依据合同是否达成双方约定的使合同生效的情形。但是合同有效主要依据双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范与
    2023-05-03
    402人看过
  • [附条件合同]附条件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条件,合同,发生,事实,成就,解除[附条件合同]附条件合同的种类有哪些?附条件可以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第一,延缓条件。延缓条件是指以其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合同成立之后,当事人不愿使它立即生效,待所附条件成就后合同才开始生效。故有延缓或停止合同生效的作用。第二,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决定于所附条件的成就。如所附解除条件成就时,原来的权利或义务即行解除,如所附条件不成就,则合同继续有效。第三,肯定条件。肯定条件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故又称积极条件。它以一定事实(所附条件)的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所附事实的不发生,则为条件不成就。第四,否定条件。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的内容,故又称消极条件。否定条件与肯定条件相反,它以一定事实的不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该项事实的发生为条件不成就。一、按附条件生效的民法法有哪些合同中所附
    2023-03-05
    469人看过
  • 合同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的区别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2、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关于要式合同,学术界却有不同的解释。3、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与此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须以某种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任意采取何种形式都为有效的合同。4、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是否要式的关键在于合同的存在,受益人的撤消或变更不必征得同意,但必须通知变更的结果。要式合同的类型有哪些第一种是不动产合同。关于不动产的合同,中国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并进行登记。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合同未经登记的,一律不发生法律效力。第二种是有关特殊动产的合同。特殊动产的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特殊管理的动产。如汽车、飞机等,
    2023-07-22
    107人看过
  • 附期限合同和附条件合同是什么
    1、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条件是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事实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所谓附条件法律行为不同于附条件买卖,即买卖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附条件。条件,根据其决定法律行为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作用可分为停止条件和解除条件。以条件事实的发生或不发生为标准可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条件的成就,是指作为条件内容的事实已经实现。条件的成就是决定法律行为是否生效是否失效的问题,因此事关当事人的利益。条件成就的效力,在于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2、所谓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期限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是限制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是以将来确定事实的到来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期限与法律行为的履行期限是有区别的,履行期限是基于已生效法律行为所负义务的履行所加的时间限制。
    2023-06-27
    195人看过
  • 合同类型比较: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最大的区别体现于生效要件上的不同。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式。不要式合同满足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即可生效,而不要式合同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条件才能生效。法律特别规定采取要是形式订立合同,需采取。要式合同的构成要件第一,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第二,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合同的主要义务,就是合同中当事人所负有的基本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则视为合同已经履行。如买卖合同中
    2023-07-01
    317人看过
  • 附条件赠与合同与其他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与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无关,不能因为附义务而延缓或解除赠与的效力。(二)附义务赠与合同与目的性赠与合同区别。主要是在于附义务赠与合同是受赠方必须承担一定给付义务,如果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要求其履行义务或请求撤销赠与。目的性赠与的受赠方行为不存在给付一定义务,在受赠方做出不接受行为时,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履行,而只能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如为结婚而赠与对方财物就属于目的赠与。(三)附义务赠与合同与附期限赠与合同区别:所谓附期限赠与是指当事人为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在附期限的赠与中,期
    2023-03-05
    373人看过
  • 和合同撤销的区别,合同解除和的区别
    合同解除和合同撤销的区别二者的区别在于:(1)合同的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事由,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合同被撤销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是有效的。(2)合同解除后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撤销后即自始无效,撤销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也归于无效,依照无效的法律后果进行处理。(3)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自行解决,也可以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而合同的撤销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处理。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的区别二者都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状态。二者的区别在于:(1)二者的逻辑关系为包含关系,合同的终止外延大,合同的解除外延小,属于终止的情形之一。(2)合同的解除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尚未履行完毕之前;而合同的终止除解除之外还包括
    2023-02-27
    344人看过
  • 要式合同诺成合同区别
    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方式而成立的合同。这里的"形式"不仅限于书面形式,另外还有要求登记,审批等。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转让合同。诺成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相对应的是实践合同(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险合同、赠与合同。一、实践合同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是一组相对应的概念,不同于诺成合同在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成立,实践合同则需要在各方意思表示一致又作出实际履行时才成立,如交付标的物或现实给付等,在完成给付时,实践合同成立。因为给付在合同成立之前,所以给付为先合同义务,如果当事人违反则是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二、诺成法律行为是什么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诺成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特点在于,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
    2023-03-07
    306人看过
  • 合同抵销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抵销和合同抵消的区别
    一、合同抵销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抵销的条件是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的,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的,可以互相抵销;债务人的债权与债务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的,可以相互抵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二、合同抵销和合同抵消的区别合同抵销和合同抵消的区别在于:1.构成要件不同。2.效力不同:抵销的效力主要表现在:双方当事人所负债务全部或者部分消灭。抵销具有溯及效力。抵消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消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诉讼上裁判为必要。抵消的方式也无限制,抵消的意识表示发出后,不得撤回。3.依据不同: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
    2023-05-03
    344人看过
  • 约定解除权合同与附解除条件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在合同中附解除条件,是当事人以意思表示限制合同的效力,当解除条件达成时,无须任何一方当事人主张解除权,该合同即自动且当然地失效;而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在当事人所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合同并不当然且自动地失效,解除条件的成就只不过是赋予一方当事人以解除权,只有当该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时才能使合同实际解除。2、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在解除条件达成时,合同一般是向将来失去效力,而合同因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失效时,既有向将来失效的,也有溯及既往失效的。一、房屋买卖合同如何解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事由,那么在约定解除条件发生时,约定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发生了法定的解除条件,那么法定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达;一方预期违约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二、合
    2023-03-13
    401人看过
  • 简述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
    一、简述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成立需要具备一定的要件,这里为您进行简述: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生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合同欠缺合法性,没有补救的余地,只能归于完全地效。合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所指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内容两个方面,即合同的目的和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二、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是:1.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2.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不一定就具有了法律效
    2023-05-06
    45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对于要式合同,虽然其形式必须是法定的,但其内容还是由双方当事人合意决定的。... 更多>

    #要式合同
    相关咨询
    • 附时间和附条件合同的差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9
      条件与期限尽管都是法律行为的附款,但两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 1、附期限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前者,自期限届到时生效;后者,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2、附条件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例的合同。前者,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后者,自
    • 购房合同中附件一和附件三的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8
      没有看到具体的,对合同其他内容不了解,不能作出针对性的回答。
    • 如何区分附期限合同中附条件与附条件的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区别有: 1、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付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而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是将来客观的确定的事实; 2、前者分为附生效条件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后者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
    • 中级会计职称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的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6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具体是指在法律行为中指定一定的条件,把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终止的根据。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具体是指在法律行为中指明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终止的依据。二者的区别: 1、附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但都必须是一定会发生的。比如,"到北京奥运会时生
    • 附条件合同的样式不合法。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01
      附条件合同附条件不合法时,合同无效。附条件合同所附条件必须合法,以非法事实为条件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建立民事法律行为的重要一点是,行为内容合法,不违反公序良俗,表现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