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5:40:58 187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个人是不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因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须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一、赠与合同已经过了公证,可以撤销吗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如果赠与人拒绝交付捐赠的财产,受赠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赠与人交付财产。但是,受赠人不履行捐赠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捐赠财产权利转移前,捐赠人可以撤销捐赠。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和道德义务性质的捐赠,是不可以撤销的。

二、如何确定工程欠款纠纷诉讼当事人地位

工程欠款诉讼中的主体地位的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项目法人正常营业情况下工程欠款诉讼被告的确定,在项目法人出资方(股东)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

2、项目法人终止情况下工程欠款诉讼被告的确定。

3、项目法人歇业后,如项目法人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施工企业提起工程欠款诉讼的,应列清算组为被告。

4、项目法人歇业后,被登记主管机关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施工企业提起工程欠款诉讼的,应列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为被告。

5、项目法人歇业后未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项目法人债权债务的,施工企业提起工程欠款诉讼应以项目法人和清算主体作为共同被告。

三、行政公益诉讼的特征是什么

行政公益诉讼具有显著的预防性。与私益诉讼相比,公益诉讼的提起及最终裁决并不要求一定有损害事实发生,只要能根据有关情况合理判断有社会公益侵害的潜在可能,亦可提起诉讼,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行政公益诉讼的判决未必仅限于诉讼当事人,其效力具有明显的扩张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9: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益诉讼相关文章
  • 分公司负责人可不可以提起诉讼
    分公司负责人不可以提起诉讼。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因为其不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所以分公司负责人不得同一般民事主体一样可以实施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一、分公司注册独立法人可以吗分公司是不可以注册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所以也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分公司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二、分公司的担保有效吗?分公司担保不一定无效。如果是母公司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以分公司对外担保的,则分公司的担保有效。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
    2023-04-06
    436人看过
  • 现在谁能提起公益诉讼?
    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1、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2、社会公益团体:社会公益团体是指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与团体。3、个人:或者称个体,一般指一个人或是一个群体中的特定的主体。确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条件,首先要准确把握民事公益诉讼的定位。民事公益诉讼是司法行为,要与行政行为相区分。对属于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人民法院不宜受理,当事人可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行政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法院要审查其是否已经用尽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措施,如果行政机关还可以通过行使行政权力来制裁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则人民法院不宜受理。其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益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要与行政诉讼相区分。当事人因行政机关不作为或对其处理决定不服等事宜提起的诉讼,系行政诉讼,人
    2023-06-21
    353人看过
  • 公益诉讼应该由谁提起
    一、公益诉讼应该由谁提起公益诉讼一般由检察院提起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公益诉讼案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四条人民检察院通过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和支持起诉等方式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第四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公益诉讼案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公益诉讼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公益诉讼起诉人;(二)被告的基本信息;(三)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公益诉讼起诉书应当自送达人民法院之日起五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二、公益诉讼的特点公益诉讼有以下特点:(1)公益诉讼之诉的利益是保护公共利益或者恢复、补偿受到减损的公共利益,或者是虽然没有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减损的事实,但是有一定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需要诉讼保护的,都可以提起诉讼,这是诉权存在的基础。(2)在
    2023-04-20
    103人看过
  • 公益诉讼被告可以上诉吗
    刑事案件被告人可以上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27条,被告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起上诉。上诉权是被告人的基本诉讼权利之一,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依据本法第230、第231条,被告人不服判决或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5日。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递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一、民事案件二审多长时间开庭呢1、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2、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
    2023-03-10
    362人看过
  • 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要交纳诉讼费用吗
    一、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要交纳诉讼费用吗检察院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提起公益诉讼的,不需要缴纳诉讼费用。《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任务,是通过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支持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二、民事公益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1、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提出反诉请求的,不予受理。2、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原则上适用人民陪审制。当事人申请不适用人民陪审制审理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决定不适用人民陪审制审理。3、人民检察院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协议内容公告,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
    2023-06-11
    248人看过
  • 村委会能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吗?
    《环境保护法》没有授权村委会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但是《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赋予举报权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村委会没有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但是其具有举报的权利。发现存在危害人类生活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的情况,可以向环境保护部
    2023-04-11
    481人看过
  • 老年人提起诉讼交纳不起诉讼可以免交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老年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经济有困难无法承担诉讼费用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免除诉讼费用,法院一般是会准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条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诉讼费用如何承担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
    2023-06-14
    140人看过
  • 持票人可以提起行使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诉讼吗
    持票人为行使利益返还请求权而与义务人发生的纠纷,属于一般民事纠纷。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商业汇票到期日前那些情形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商业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2023-07-24
    144人看过
  • 郑红:立法明确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环境保护是今年两会的焦点话题,司法保护环境中,公益诉讼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今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代表就准备了一份《关于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议案》。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并未明确授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以及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空白,很大程度地限制了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诉讼领域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发挥。3月5日,郑红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亟需在立法上尽快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地位和程序规范。公共利益保护形势日益严峻郑红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污染事件、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流失等对公共利益造成的危害日益严重,而现行诉讼法律制度却难以满足公共利益保护需要。他分析道,在刑事诉讼领域,作为公共利益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刑事诉讼对危害行为的构成具有严格的要求,其产生的效果也以惩罚为主,补救和预防的效果较弱;在行政诉讼领域
    2023-06-06
    453人看过
  • 公司股东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股东对公司可以提起异议股东回购股权之诉,股东代表诉讼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东需要按照程序申请监事会以及董事会提起,都不提起的,才能有由公司提起。一、股东直接诉讼制度分为哪几种类型1、决议无效。决议无效之诉,是指针对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提起的诉讼,提起诉讼的目的是请求法院确认决议无效;2、决议撤销。决议撤销之诉,是指针对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以及表决程序存在瑕疵而对决议提起的诉讼,提起诉讼的目的是请求法院撤消该决议。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若关联股东对于股东会就关联事项的审议和决议未予回避,或关联方委派的董事对于董事会就关联事项的审议和决议未予回避,股东可以因表决程序违法而撤销该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3、损害赔偿。损害赔偿之诉,是指针对公司、其他股东(通常为大股东)、或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违背股东个人意愿,损害了该股东财产权益而对侵害人提起的
    2023-06-24
    456人看过
  • 民事公益诉讼提起诉讼条件是什么
    一、民事公益诉讼提起诉讼条件是什么民事公益诉讼提起诉讼条件为:1、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2、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提起公益诉讼其民事主体适合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
    2023-04-18
    483人看过
  • 诉讼时效届满提起诉讼可以吗
    可以的;诉讼时效届满对方没有提出诉讼当事人可能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如果在诉讼中,对方提出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的,法院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如果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被法院驳回。一、诉讼时效将届满的补救措施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2、与债务人对账在对账中有催收债权的意思表示,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3、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4、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5、找第三者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
    2023-02-16
    212人看过
  •  哪些主体可以发起民事诉讼的公益诉讼?
    民事诉讼法中的公益诉讼当事人包括人民检察院、其他依法设立的专门人民检察院和公民。人民检察院负责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其他专门人民检察院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公民作为个人或群体中的特定主体,可以通过公共领域的公共沟通来实现社会福利。公益诉讼应更多地通过动员、沟通和教育来实现公共利益。民事诉讼法中的公益诉讼当事人:1、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负责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2、其他依法设立的专门人民检察院:包括各级政府成立的专门人民检察院,以及各级政协成立的专门人民检察院等。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是其自身的职责。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追究刑事责任。作为政府的代言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促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2、社会福利组织:社会福利组织是指非政府组织和组织,不以利润最大化为首要目标,以社会福利为主要目
    2023-10-23
    395人看过
  • 公益诉讼可以合并审理吗
    一、公益诉讼可不可以合并审理公益诉讼能不能合并审理,主要看公益诉讼符不符合合并审理的条件,两个案件之间有没有法律上的关系,符合条件就可以合并。合并审理的条件: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均有选择管辖权,可以进行合并。对于诉讼程序,则是指普通(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也就是几个合并之案件应当都属于同一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才能进行合并审理。2、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同一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多个诉讼标的,被告向原告提出的诉讼标的,均可以合并审理。3、原告或被告的近亲属对原告或被告提出具有相互关联的诉讼标的。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原告及其近亲属向被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有关联的诉讼标的
    2023-05-04
    148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益诉讼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 更多>

    #公益诉讼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中公民个人能否提起公益诉讼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2
      公民个人不能提起公益诉讼,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公益诉讼的受理条件如下: (1)有明确的被告;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3)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 (4)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公益诉讼的管辖有如下规定:(1)公益诉讼案件由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2)因污染海
    • 公诉诉讼可以提起自诉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22
      是的,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例如,在侮辱和诽谤罪中,发现嫌疑人的行为危害了国家利益;或者发现案件的性质不是自诉时的指控,如占用犯罪中的虚构事实、涉嫌欺诈等。公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书面决定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
    • 怎么提起公诉个人可以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8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程序包含下列活动: 1.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案件审查完毕,需要提起公诉的,应当由检察长决定或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在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情况下,主诉检察官对其办理的部分案件可以决定提起公诉。 2.制作起诉书。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后,应当制作起诉书。起诉书必须加盖检察院的公章并附上有关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3.移送起诉书和其他证据材料。根据《刑事诉讼
    • 大股东侵害公司利益,我可以提起诉讼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3
      提起代位诉讼应符合如下要求: 1)提起诉讼的原告须是公司股东,且是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即具备股东资格,在提起诉讼和进行代位诉讼时始终保持股东资格; 2)股东在提起代位诉讼时应向监事会提出申请,必要时请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只有在申请被拒绝后才能代位诉讼,此为代位诉讼的前置程序; 3)由于代位诉讼的判决效力直接归属公司,因而公司既不能置身于案外,也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宜列公司为名义上的被告,不得积极
    • 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可以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30
      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公益诉讼存在于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