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拆迁有什么责任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22:01:33 240 人看过

一、非法拆迁有什么责任纠纷?

非法拆迁有财产损害责任纠纷。

1、造成被拆迁人受伤的,根据《刑法》234条的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视情节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2、造成被拆迁人财物损毁的,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受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3、私闯民宅。《刑法》第245条还规定,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4、采用侮辱、诽谤的手段对被拆迁人的进行人身攻击的,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非法强拆的民事责任应该如何追偿

开发商、拆迁人未经正当法律程序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侵害了被拆迁人的民事权利,拆迁人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被拆迁人应当就人身、房屋等财产的损害赔偿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成立,拆迁人则须承担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的责任,其他财产损失以及可能发生的精神损害也应予以赔偿。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违反法律规定来进行拆迁,那么必然是属于一种非法的行为,而且在这过程当中很容易发生一些纠纷,比如说比较常见的就是财产损害方面的纠纷,给对方的财产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对方对于损害的财产的损失来进行赔偿。或者是对于人身损害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3: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房屋拆迁经常会导致纠纷。那么,房屋拆迁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有哪些?在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有哪些举证责任需要承担?在拆迁中,被拆迁人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和材料进行举证?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会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房屋拆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一)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1、被拆迁人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迁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或商铺)、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放弃权利申明等);4、证明房屋被拆时
    2023-06-27
    345人看过
  • 拆迁纠纷:派出所的职责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在民事纠纷原则上来说,拆迁纠纷是不在派出所的管辖范围之内的。但如果双方可以请求派出所出面进行调解。并不是所有的民事纠纷都归派出所管。发生了民事纠纷后,当事人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单位和行政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拆迁纠纷可以报警吗在征地拆迁活动中,任何单位或个人以违法甚至犯罪手段限制人身自由,破坏私有财产时,我们都可以报警处理。拆迁活动中适合报警的情形包括:1、被征收人遭受不明身份的人员的威胁、恐吓、侮辱、殴打、限制人身自由时。2、被征收人的房屋遭遇非法强拆、偷拆、破坏时。由于拆迁活动常常涉及到地方政府,可能遇到警察接警不出警,出警速度缓慢;或者遇到刑事犯罪而不立案的情形,对此,被征收人在报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录音,同时,最好多次报警,报警后,要尽可能固定现场证据,以敦促警察立案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
    2023-07-01
    57人看过
  • 房屋拆除纠纷谁负责拆迁?
    一、房屋拆除纠纷谁负责拆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二、房屋拆迁纠纷找哪个部门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
    2023-04-19
    451人看过
  • 拆迁纠纷用什么方法解决?
    一、拆迁纠纷用什么方法解决?1、行政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2、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3、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4、补偿协调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要注意什么?1、审查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合法,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
    2023-06-15
    242人看过
  •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原告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有限,主要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一、行政诉讼原告如何提交证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
    2023-02-24
    416人看过
  • 违法拆迁的责任是什么
    违法拆迁的责任是什么?如果违法拆迁是行政部门,主要责任是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被征收人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通行等非法手段强行迁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处罚。第三十二条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征收、补偿房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处分。
    2023-05-31
    240人看过
  • 有房产纠纷拆迁合法吗
    不合法;在一般情形下,有纠纷且属于权属纠纷的房屋,不可以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一、房屋拆迁中权属争议的情形有哪些拆迁中的产权争议一般有以下情况:1、原房屋产权人死亡后,继承人未办理继承及析产手续的房屋,在拆迁开始时继承人要求继承和析产的;2、联合建设的房屋,虽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但联合建设的当事人未能就联合建设的房屋的产权进行约定,或者虽
    2023-02-19
    430人看过
  • 拆迁补偿算什么法律纠纷案
    一、拆迁补偿算什么法律纠纷案属于民事案件。有以下两种情况可区分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一种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一种是只有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才是行政案件。二、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怎么举证(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房屋拆过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或商铺)、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
    2023-04-19
    262人看过
  • 非拆迁属于行政纠纷吗?
    一、非拆迁属于行政纠纷吗?非拆迁属于行政纠纷。拆迁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拆迁人或者是被拆迁人或者是和拆迁的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的人员及组织,被告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的拆迁管理部门,也就是大家经常所说的行政诉讼的主体特定性。拆迁行政诉讼的客体指的是拆迁的管理机关针对拆迁而做出的具体的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2023-06-15
    227人看过
  • 拆迁房屋纠纷适用什么法律
    一、综合性规定1、(1989年12月26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1次会议通过,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2、(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305号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3、(2005年10月31日建设部发布);4、(2003年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5、(2004年6月7日发布);二、关于拆迁房屋面积的有关规定1、(2002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同年12月1日施行);2、(2006年5月27日国务院令第469号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3、(2000年12月28日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发布);4、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3月27日建设部发布);三、关于拆迁房屋估价方面的规定1、(2005年10月12日建设部发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2、(2003年12月1日建设部发布)
    2023-03-24
    419人看过
  • 哪些拆迁属于违法纠纷拆迁
    一、哪些拆迁属于违法纠纷拆迁以下拆迁属于违法纠纷拆迁:包括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拆迁、暴力拆迁、未经批准就拆迁等,违法拆迁造成被拆迁人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二、拆迁协议纠纷如何处理拆迁协议纠纷的处理是协商、行政裁决、起诉以及强制执行。在合同双方签订了拆迁合同之后,因各种原因产生争议或出现违规行为时,首先是拆迁方与被拆迁方进行协商解决,若是协商未果,则可以通过相关仲
    2023-05-22
    179人看过
  • 拆迁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一、拆迁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原告应当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举证的一般规则,同样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不管是对具体行政行为,还是对相关事实行为,也应由原告对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在原告不具有举证能力或举证能力较弱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责令被告来进行举证。原告对因强拆所致物品损失的举证不能,其原因是被告实施强制拆除时,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所致,如:强行带走原告及家属,没有制作现场笔录,未对房内外大量财产清点并进行公证或见证,没有对物品进行搬离和移交给原告,并制作交接笔录。这样在原告提供证据初步证明其有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即发生举证责任的转移,这也是行政机关法定职责而致必然的举证
    2023-04-14
    456人看过
  • 怎么投诉违法拆迁纠纷
    投诉违法拆迁纠纷就需要收集拆迁方违法的证据到拆迁管理行政部门和人民政府投诉;(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一、强拆的合法程序是怎样的第一步,催告阶段。如果在期限内拆迁户针对征收补偿决定,既没有复议也没有诉讼且没有搬家腾房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方应当下发履行征收补偿决定催告书。实践中,有
    2023-03-03
    310人看过
  • 政府在拆迁纠纷中不应当回避责任
    城市规划和拆迁或授权开发商拆迁本身就是政府行为。但是在“条例”中,政府在下达了行政命令后,将“拆迁人(多为房地产开发商)”推前台,自己“淡入”幕后,扮演一个“仲裁人”的角色。一旦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对薄公堂,政府可以回避涉讼的责任和义务。这大概是一个极其具有富有“中国特色”的规定。这样,固然减轻了政府机构的压力,但同时也无异于为政府官员的官僚主义和无视民众疾苦提供了一个合法的借口。有关恶性事件成因的诸因素中,官僚的冷漠和资本的贪婪,显然是引发民怨的重要因素。事实上,无论何种纠纷,政府无疑是这些纠纷的始作俑者。应当在法律上承担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至少应当和拆迁人共同承担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2023-04-23
    38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非法强制拆迁中的情形有哪些,对于非法强制拆迁,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6
      目前非法强制拆迁大都表现为,拆迁单位在对住户采用恐吓、胁迫的手段;采取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拆迁单位擅自组织强行拆迁就此,笔者对其进行法律责任分析,以供读者参考。一、刑事责任1、造成被拆迁人受伤的,根据《刑法》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视情节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2、造成被拆迁人财物损毁的,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
    • 违法建筑而发生的拆迁纠纷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3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行政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依法应当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的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二)超越职权或者违法做出许可以及应当许可而不予许可的;(三)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的,或者擅自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
    • 如何对待房屋拆迁责任赔偿纠纷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0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政府行政机关不得干预或强行确定拆迁补偿标准,以及直接参与和干预应由拆迁人承担的拆迁活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
    • 在被拆迁房屋中,拆迁纠纷应当要承担哪些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3
      (一)关于履行合同,限期拆迁纠纷。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因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门向拆迁人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先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期限内签订了合同,必须按期拆迁。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
    • 有房产纠纷拆迁合法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24
      不合法,一般需要等纠纷处理好之后才能进行拆迁,拆迁方在进行拆除房屋时就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给予相应的补偿,而且也是在双方签订了拆迁协议之后才能依法的拆迁,这样才算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