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当事人不应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而应自觉、主动地遵守和履行。同时,协议是由群众性的调解机构主持下进行的,故达成的协议应由当事人自觉履行,而不能强制执行。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当事人不应擅自变更或解除,而应自觉、主动地遵守、履行。
(二)协议是自愿达成的,是由群众性的调解机构主持下进行的,故达成的协议应由当事人自觉履行,而不能强制执行。
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当事人不应擅自变更或解除,而应自觉、主动地遵守、履行。
【 劳 动 仲 裁 法 】 如 何 确 认 调 解 协 议 的 效 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作出裁决的,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应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首先,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确认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其次,确认和解或者调解协议的效力应由仲裁庭进行审查,并出具确认书;最后,当事人对仲裁庭确认的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当事人应当认真履行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以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应自觉履行并遵守协议内容。同时,仲裁庭也具有确认和解或调解协议效力的权利。当事人应采取书面形式确认和解或调解协议,并依照规定期限履行协议。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因此,当事人应当认真履行和解或调解协议,以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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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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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效力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12当事人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调解仲裁的,经签署的调解书或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仲裁庭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出具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说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字,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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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效力如何认定呢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0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根据该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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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效力是如何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6(一)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做出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解决争议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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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法律效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3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根据该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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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管辖法院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6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工作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不受用人单位注册资本多少的限制,数千元乃至数亿元均按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