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来源有哪几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8:13:01 290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权来源有哪几种?

两种,一种是划拨,另一种就是出让。

划拨,一般是政府用地、军事用地、教育用地等。是国家无偿给使用方使用的。

出让,一般是企业用地、城市商品房或者商业性用地等。是使用方花钱买使用权限的。

我国的土地证,是使用证,不是所有权证。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二、确认

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不论称谓如何,实质上都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土地确权是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很重要的一个法律环节。

土地使用权确认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明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请求有关权力机关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从而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确认请求权由对特定的土地有利害关系人行使,利害关系人不一定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清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是任何与特定的土地就土地使用权归属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都可以向有关机关或机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认的请求。

土地使用权确认是土地使用权保护的前提,只有通过确认土地使用权,才能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只有在土地使用权归属明确的情形下,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或妨害,土地使用权人既可以直接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以土地使用权方法进行保护,也可以行使债权请求权,以债权方法进行保护。在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发生归属争议的情况下,首先应通过土地使用权确认,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之后,才能确定谁是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才能确定请求权行使的主体。

土地使用权确认的确权主体是行政机关合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拥有行政裁决权,对有关土地权属等争议,依法行使裁决权。对行政机关确权决定不服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查。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二是对土地使用权内容的确认。

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就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即确认对特定的土地享有直接占有和排他权利的权利人,所要确认的权利主体,包括使用权和担保权的权利人。行使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请求权,都是以土地使用权归属确定为前提,如若权利归属不清,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将没有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7: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包括几种种类
    土地出让金根据批租地块的条件,可以分为以下两种:一种是“熟地价”,即提供“七通一平”的地块,出让金包括土地使用费和开发费;另一种是“毛地”或“生地”价,即未完成“七通一平”的地块,出让金仅为土地有偿使用的部分,投资者需自行或委托开发公司进行受让土地的开发工作。例如上海北京东路71号地块面积为2.38万平方米,有20多家单位和1000多户居民,新加坡长立国际开发公司与上海黄浦资产经营公司以460万美元的毛地价获得50年的使用权,并投资5300万美元。旧区的动迁和市政配套费用一般要占到熟地总价的50-70%左右。土地出让金又可分为地面价与楼面价两种计算方法,地面价为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土地总面积;楼面价为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规划允许建造的总建筑面积。投资者往往以楼面价来计算投资效益。因为地面价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价分摊到每平方建筑面积上
    2023-03-03
    370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分几种有何种区别
    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存在不少区别,包括如下:1、所有者不同:集体土地使用证归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归国家所有。2、使用者不同:集体使用证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3、土地用途不同:集体建设用地只用于建设村民或村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房,国有建设用地可用于居住、工业、商业、娱乐、办公、旅游、绿化景观等建设(用途广泛)4、使用权类型不同:
    2023-02-28
    48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来源赠与是怎样规定的
    一、土地使用权来源赠与是怎样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下文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讨论实际上也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讨论,所以说,“转让”有广、狭两个概念之分,当“转让”是广义概念时,它包括所有的以权利主体变更为目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行为;当“转让”是狭义概念时,它与买卖具有同样的涵义。2、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
    2023-04-13
    204人看过
  • 债权来源的几种类型
    债券的发生根据为,能够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债券的发生根据。主要有以下几种:1、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它可能表现为得利人财产的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也可能表现为得利人应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的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债权的发生有哪些原因
    2023-07-07
    145人看过
  • 有哪几种情况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分两种情况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国土部门不能直接办理该宗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具体理由如下: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经批准转让的,转让后土地用途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本案中土地用途发生了变化,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出让等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具体可分两种情况办理:地方法规或行政规定明确划拨土地转让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明确划拨土地转让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收回转让人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对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补偿金额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确定)后,依法有偿供应,属于经营性用地的,应当依法以招拍挂方式供应。地方法规、行政规定没有明确,《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2023-05-04
    95人看过
  • 刑事案件来源有几种
    一、刑事案件来源有几种1、控告控告,是指被害人能够说清犯罪事实和犯罪人,要求侦查机关查明犯罪事实,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2、举报举报,是指与案件无关的公民,发现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告知的行为。3、报案报案,是指人民群众发现有犯罪行为,要求侦查机关查找犯罪嫌疑人。二、什么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查、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2019年6月20日晚发布通报称,2019年4月中旬,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获杜少平涉黑涉恶团伙。杜少平交代其于2003年1月将邓世平杀害,埋尸于新晃某中学操场内。2019年06月23日,怀化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经DNA检验鉴定,确认新晃一中操场挖出的尸骸为2003年失踪人员邓世平。三、
    2023-06-19
    24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哪种需要交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一、减免规定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
    2023-03-25
    29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性质具体分为哪几种
    1、按土地用途分类划分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2、按取得方式划分为划拨和出让。3、按所有权划分为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
    2023-06-21
    234人看过
  • 所有权来源种类
    一、所有权来源种类1、国家所有权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属于我国国家有的财产包括:(1)矿藏、水流、海域。(2)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3)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4)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5)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6)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7)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8)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2、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属于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2)集体
    2023-05-06
    419人看过
  • 农村扶贫资金来源有哪几种
    一、农村扶贫资金来源有哪几种1、扶贫信贷资金主要是“农村资金互助社”或“扶贫互助组织”的贷款。2、农民、农村小企业入“社”及村民入“组”缴纳的资金。即农民、农村小企业加入“农村资金互助社”所交的入股资金以及村民加入“扶贫互助组织”所缴纳的互助金。3、财政扶贫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国农村扶贫资金的主要来源,供应到农村扶贫的各个方面。4、社会捐赠资金包括:个人捐赠的资金、企业捐赠的资金、福利彩票的扶贫资金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的对口帮扶资金等。二、什么是农村扶贫资金农村扶贫资金即财政扶贫资金一般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该资金是中国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
    2023-05-30
    283人看过
  • 土地资源管理中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
    2023-04-26
    346人看过
  • 专利权来源种类有哪些?
    本文介绍了专利权的三种来源方式以及申请流程。申请人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专利局将进行初步审查,如审查无误,则会下发初审合格通知书或授权通知书。发明专利还需进行实质审查,主要是对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进行审查。如通过审查,则会下发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并给予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来源共有三种方式:1.申请人自行申请,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后获得专利权;2.专利权通过转让方式取得;3.通过继承方式获取。专利的申请流程如下:1、由专利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交已经准备好的申请文件,具体包括:(1)请求书:应准确地说明专利保护的内容和主题;(2)说明书: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等;(3)摘要;(4)权利要求书;2、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进入初步审查阶段。初步审查就是所谓的形式审查,主要是审查提供的材料是否有错
    2023-11-18
    167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年限的情况有哪几种
    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年限的情况有:一是买的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也就是民间说的“小产权房”。二是买的房子虽然属于国有性质,但土地是划拨的,单位集资房之类的都是划拨的。一、民法典对国有划拨土地是怎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没有对国有划拨土地的条件作出规定。划拨土地房屋转让的条件包括,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划拨土地使用权,除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符合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二、划拔房产能出售吗?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出售,但是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必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且符合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条件。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
    2023-02-21
    134人看过
  •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几种错误观点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几种错误观点1、《宪法》没收了公民的土地财产,然后将使用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无偿划拨给原土地所有者。北京市有关部门在1995年7月21日签发的《关于拆迁城市私有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补偿问题的请示》(京房地字?1995?第434号)中称:现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是通过出让(即有偿有期限)方式取得,当属国家无偿划拨,当城市建设需要时,国家有权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2、《宪法》没收了公民的土地财产,公民不享有土地使用权。北京市有关部门1997年9月29日在给市人大代表吴青的《北京市第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平类第1529号建议的办理报告(A3)》中称:根据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所有城镇土地归国有。私房主只享有房屋所有权。拆迁时依照《北京市房屋估价办法》对私有房屋作价,并予以补偿。3、用拆迁房屋安置补偿替代依法调整财产关系国务院1991年第78号令中必须
    2023-04-22
    47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土地使用权有几种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14
      可以划分为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可分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有几种土地使用权证内容?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31
      两种形式。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来源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4-13
      1、乡镇村企事业 第一,依法使用集体土地(参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标准进行过用地补偿和安置); 第二,1982年以前通过与被用地单位签订协议使用的集体土地; 第三,1962年以前调用集体土地没有退还的; 第四,1982年以前农民集体自行使用本集体的土地; 第五,过去经有关领导批准或同意,并进行一定的土地调整或补偿的; 第六,沿用已撤销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土地。 2、宅基地 第一,集体拨用; 第二,私有
    • 土地常识: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哪几种出让形式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6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四种形式: 1、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哪几种方式,有哪些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4
      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四种方式,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