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权应适用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管辖区还是特殊管辖区,存在不同意见。一般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只有在特殊区域管辖难以实施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一般区域管辖。从方便性原则的角度来看,涉及房屋租赁关系的诉讼应当受特别区域管辖。否则,如果适用一般属地管辖权,法院就不方便查明案件事实和对争议判决的执行,即房屋的落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但是,持这种意见的同志对具体规定的适用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认为,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并应由房屋所在地即履行地的法院管辖。原因是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休假等纠纷均属于合同纠纷,因为此类纠纷是基于双方之间的实际租赁合同;《民事诉讼法》第23条提到的“合同纠纷”并没有明确规定它仅限于经济合同。当然,第23条的规定也应适用于此类民事合同。也有人认为,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并受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因是,虽然这类纠纷不涉及房地产产权的确认或变更,但涉及业主对房地产使用方式的变更,以及承租人是否拥有房地产使用权。它也属于“为房地产提起的诉讼”
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案件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二种意见是,根据审判实践中的一贯做法,一般属地管辖权应适用
原因是《民事诉讼法》第23条中提到的“合同纠纷诉讼”指的是经济合同,不包括民事合同,因为民事合同的范围很广,显然,房屋租赁纠纷不能由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因房地产提起的诉讼”,是指因房地产产权和房屋租赁发生的纠纷,本质上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不涉及房地产产权。因此,房地产专属管辖权规定不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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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管辖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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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管辖属于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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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合同纠纷是房地产纠纷。 房地产纠纷是指房地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房地产权利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房地产登记的,以房地产登记簿上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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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具备专属管辖权?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3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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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属于属于专属管辖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1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既然该类纠纷仍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当然也就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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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是不是专属管辖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14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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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属专属管辖权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23不是。根据法律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下列案件,由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其中不包括融资租赁合同: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