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务员实施职位分类和聘任制69%公务员摘官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8:53:34 146 人看过

昨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细公布了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内容,继大部制改革后,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迈进了快车道。

改革将把公务员原来大一统管理模式划分成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69%的公务员将被划入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中,通过职位分类和聘任制的实施,部分公务员官帽将被摘掉,铁饭碗变成瓷饭碗,独立的晋升渠道让长期困扰公务员的天花板问题得到破解。

铁饭碗变瓷饭碗

改革内容

目前,深圳公务员都按综合管理类进行管理,此次改革的重点就是把大部分从事政策执行、一线执法、专业服务的公务员从综合管理类中划分出来,归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后两者晋升渠道独立、待遇与行政职务级别脱钩。

69%公务员官帽被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指的是在行政机关所属执法单位中主要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此类公务员职务统称为执法员,设7个职级,从高至低为一至七级执法员。据了解,深圳市委、市政府已确定了市直10个部门的执法单位和各区有关执法单位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单位,约有6300人,另外加上已试点的公安系统公务员、监狱劳教警察,改革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人数将达24000多人,约占行政机关公务员总数(35000人)的69%。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指的是各级行政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等工作的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目前确定市气象局的气象预警预报处、信息网络处共16人,约占此次纳入分类管理改革公务员总数的0.1%,以后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逐步扩大范围。

待遇行政职务级别脱钩

此次改革,根据职位类别的不同,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建立了与行政职务级别脱钩的独立职务序列,公务员的待遇和晋升重点考虑其年资积累和工作业绩,不同职级的公务员,干的是同样的活,只是待遇不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说。

改革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明确为非领导职务,各职级间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职级晋升与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挂钩;执法员职级的设置不受机构规格限制,保证市、区、街道和基层所、站的各类执法员有均等的职业发展机会。让基层公务员晋升天花板问题得到破解。

专业技术类,仅规定由高至低设主任、主管、助理等职级,具体设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与专业技术条件挂钩,体现对专业技术能力的尊重,同时考虑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专业技术类介乎于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之间,强调的是专业层面上的竞争,在专业领域内领导别人。

年增千名聘任制公务员

改革另外一个重点就是扩大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将实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传统公务员的铁饭碗将变成瓷饭碗,有效促进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据了解,深圳从2007年1月开始了公务员聘任制的试点工作,目前已基本建立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并招聘了两批共53名聘任制公务员。从今年起,深圳决定扩大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规模,在有行政编制空缺的前提下,争取每年补充1000名左右聘任制公务员。

分类管理后,考试的内容和科目是按照类别来安排的,深圳会根据单位的申报情况,灵活安排招考。王敏说。

3月首次公开招聘

昨日的报告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敏透露,3月深圳将组织今年第一次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

深圳市人社局副局长陆韬表示,今年下半年,深圳可能会再安排一次招考,年内安排不超过两次。

另外,在今后几年内,分类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包括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等,将被列入考试内容,考生考上后将按报考职位明确的职务(职级)和薪级订立聘任合同。

由于分类管理强调各司其职,偏重职位管理,陆韬强调进入公务员队伍后二次择业的成本会比较高,而且待遇以职级为唯一标准,不再以学历衡量。

改革用3年分步组织实施

分类管理将采取制度先行、逐步推进的办法,用3年时间(2010年~2012年),分步组织实施。

随着分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首批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两类公务员职位的界定,下一步,深圳将全面启动套转行政执法类或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工作,新进入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公务员实行聘任制。

影响

分类管理后,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占了整个行政机关公务人员总数的70%,那么摘掉他们的官位会出现反弹吗,瓷饭碗有何优势?

瓷饭碗也值钱

深圳市公务员处处长孟漫表示,聘任制的瓷饭碗需要公务员更用心、更用力才能捧好。分类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执法水平、应急处理和勤政廉政等方面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

不管职级高低,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的主要职责都是执行、服务,不具备官的权力,也无需承担官的责任,其待遇提升不取决于能否做官,而取决于自身履职履责能力、工作业绩和年功积累。陆韬说,把铁饭碗变成瓷饭碗能从制度上解决官本位问题。

待遇与行政职务脱钩

王敏表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独立的职务序列比较好地解决了公务员在基层工作的职级晋升、待遇增长问题。以一名22岁毕业的大学生为例,两年的基层经验,25岁进机关,只要好好工作,用22~25年的时间,就是在他40~50岁时,他的薪酬待遇不会低于走官道的处级待遇。王敏说。

新的职务序列与行政级别脱钩,并且明确是非领导职务,从制度上实现了官兵分途,为减少管理层级精简机构提供人事制度支持,比如个别只有30来人的处级单位,下面可能设十几个科,每个科就两三个人,除了科长、副科长,兵就一个。几百人只能挤几个领导的职位,挤不到的人,工资就上不去,分类以后,可以解决天花板问题。王敏说。

利于引进高层次人才

王敏表示,相对于委任制而言,聘任制退出机制更加灵活。随着养老、失业等保障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公务员寻找别的职业道路。

聘用制规定了选聘方式和协议工资制度,为机关聘任高层次人才提供了政策保障,有利于吸引各领域高端人才参与政府管理,提高政府的规划、研究和决策水平。

对于特殊的职位,高层次的人才可以通过协议,给予更高的待遇。深圳市人社局副局长陆韬说。

此外,根据方案,聘任制公务员不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但委任制公务员可以自愿选择转为聘任制公务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5: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对公务员“摘帽子”应依法进行
    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诸如宗旨观念淡薄、缺乏民本思想和责任意识、作风飘浮、脱离群众、纪律松弛、不作为甚至以权谋私乱作为等现象,石家庄市乃至河北省展开了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谁阻挡了河北事业发展,谁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过不去,我们就让他过不去,调整他的位置、摘去他的帽子。于是,上班时间上网下载评书、玩游戏、聊天、赌博、利用办公电脑浏览股票、以及收取查档费的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都受到了严肃处理。这让石家庄人都真切地感到了这次整风动真格的了,感受到了吏治风暴的力度(相关报道见04版)。然而,从公务员法制的角度来看,这种吏治风暴以及这种吏治风暴颇受好评的现象,却难以令人拍手称快,反而令人生出诸多担忧。诚然,公务员代表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从事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应当是人民公仆、人民的勤务员,因而公务员应当承担一些超越一般职业的社会责任。但是,在现代法治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应当是法定的。
    2023-04-24
    229人看过
  • 聘任制公务员和委派制公务员有什么不同
    这是根据公务员产生的方式不同而作的划分。所谓选任制公务员,是指根据民意选举的方式而产生的公务员。国外许多国家的政府首脑和内阁成员都是选任制的公务员。我国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也是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或决定任命的,因而也是选任制公务员。所谓委任制公务员,是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确定并委派某人担任一定职务而产生的公务员。我国公务员中的非政府组成人员主要是委任制的公务员。所谓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聘用而产生的公务员。所谓考任制的公务员,是指有任免权的机关通过公开考试和考核的方法,择优录用而产生的公务员。公务员法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作为人社部批准的全国聘任制公务员制度试点城市深
    2023-06-06
    349人看过
  • 哪些职位适合公务员的聘任制度?
    公务员聘任制主要适用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两类。1、专业性职位。要求具备经过一定时间的专门学习才能掌握的专门知识、专业技能,其对人员专业技术知识的要求很高,而且机关的优质高效运行离不开这些工作。它既有领导职位也有非领导职位,且主要集中在金融、财会,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2、辅助性职位。特点是事务性强,在机关工作中处于辅助地位,如法院的书记员、资料管理、文件分发、数据录入等方面的职位,这些工作的社会通用性也较强。但是在这些职位中,如有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公务员申诉的特点有哪些?作为公务员的一项重要权利,其申诉具有以下特点:(1)申诉必须由公务员本人提出。申诉应当由受到人事处理的公务员本人提出,不涉及本人权益的申诉,公务员无权提出。若其公务员本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2)申诉的对象局限于涉及公务员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人事处理决定是公务员管理机关对公
    2023-07-22
    434人看过
  • 公务员哪些职位可以聘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的,主要是面向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确有特殊需要的,也可以面向辅助性职位。《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五条机关聘任公务员,主要面向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确有特殊需要的,也可以面向辅助性职位。聘任为领导职务的,应当是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是指具有低替代性,要求具备经过专门学习才能掌握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职位。辅助性职位,是指具有较强事务性,在机关工作中处于辅助地位的职位。《公务员法》第一百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公务员试用期考核工资标准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2、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
    2023-03-01
    191人看过
  • 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是什么
    1、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2、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律师补充:1、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2、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3、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十六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
    2023-05-06
    410人看过
  • 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争议能否仲裁
    一、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争议能否仲裁1、可以仲裁。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适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可以申请仲裁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二、当事人在人事争议仲裁过程中的权利1、申请人享有的权利:(1)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的权利。(2)提供证据的权利,这也是当事人的一种义务。(3)变更或放弃仲裁请求的权利。2、被申请人享有的权利:(1)提起反申请,请求仲裁机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提出反证,以反驳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维护自己的权益。(3)承认仲裁请求,处分实体权利。3、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享有的权利:(1)委托代理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不能亲自参加仲裁或需要别人帮助时,都有权委托代理人。(2)申请回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都有权请求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更换与本
    2023-06-16
    449人看过
  •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1、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2、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模设置确定。3、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由国家依法另行规定。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一、对于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则依据其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公务员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了确定公务员的级别时应依据的条件。具体讲有三条:一是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二是公务员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三是公务员的
    2023-03-23
    225人看过
  • 制定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推进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建设
    ——国家公务员局提出大力推进公务员制度建设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记者谭浩)国家公务员局将在今年加大力度推进公务员相关制度建设,其中包括会同中组部研究制定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积极推进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制度建设等重要举措。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杨士秋在3日召开的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上介绍的情况。要加快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建设进程。杨士秋说,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们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10个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今年,配套法规建设的任务是——会同中组部研究制定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录用考试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录用特殊职位体检标准;研究起草公务员回避、转任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违反公务员法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与此同时,还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公务员专项处分规章,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建设。杨士秋表示。此外,国家公务员局还将积极推进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制
    2023-06-06
    80人看过
  • 考公务员需要什么学历,聘任制公务员和普通公务员区别
    考公务员需要什么学历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满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等条件,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公务员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聘任制公务员和普通公务员区别从定义上来讲: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与拟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任命的公务员。其特点是:合同管理、平等协商、任期明确。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实行聘任制的是机关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而委任
    2023-12-08
    485人看过
  • 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和考任制的公务员
    这是根据公务员产生的方式不同而作的划分。所谓选任制公务员,是指根据民意选举的方式而产生的公务员。国外许多国家的政府首脑和内阁成员都是选任制的公务员。我国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也是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或决定任命的,因而也是选任制公务员。所谓委任制公务员,是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确定并委派某人担任一定职务而产生的公务员。我国公务员中的非政府组成人员主要是委任制的公务员。所谓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聘用而产生的公务员。所谓考任制的公务员,是指有任免权的机关通过公开考试和考核的方法,择优录用而产生的公务员。
    2023-06-06
    338人看过
  • 什么是公务员聘任制
    公务员聘任制,指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聘用的制度。2007年,深圳开始试点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并于2010年公布细则。2012年,江苏、湖北、河南、四川等地表示将试点公务员聘任制。2012年2月起,江苏公务员正形成逐步完善的管理机制。江苏公务员的考核标准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等。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出台的《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如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公务员考核标准分,江苏还专门出台相应规定,对“不称职”作了明确界定:因主观原因不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要求的;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失误或责任差错在3次以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已经在公务
    2023-02-24
    390人看过
  • 深圳公务员养老保险单位缴14%,公务员缴8%
    深圳公务员养老保险,单位缴14%,公务员缴8%终结公务员养老保险双轨制,深圳走在全国前列。在国务院颁布废除双轨制之前,深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已经在实施当中。目前,深圳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不再执行委任制公务员“财-政养老”退休政策。机关事业单位“新人”基本养老保险完全与企业人员接轨,由单位(财-政)和个人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分别以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金,并由单位(财-政)按照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新人”缴纳职业年金,作为其补充养老保险金。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人”的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实行统一的制度。由单位(财-政)和个人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分别按14%和8%的比例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退休后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与企业职工完全统一。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不再跟随在职人员工资水平同步调整,与企业退休人员
    2023-12-04
    296人看过
  • 中国拟对专业性较强的公务员职位实行聘任制
    据中新社报道:首次提请审议的中国公务员法草案,拟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一九九三年,中国曾发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对公务员部分职位实行聘任制,但并未规定适用范围和具体办法。十多年来,各地、各部门对聘任制曾有一些探索,但因为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效果不理想。二00二年,中共中央下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党政机关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实行聘任制。专家表示,聘任制可以弥补委任制的不足,进一步解决公务员能进不能出、缺乏活力等问题,有助于激活公务员队伍,提高行政效率。此次提请审议的公务员法草案,专门设立一章对职位聘任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规范。草案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录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
    2023-04-24
    120人看过
  • 深圳公务员不再是"铁饭碗"聘任制合同最长五年
    当上公务员将不再代表端上了铁饭碗。昨天,有关深圳市行政机关试行聘任制公务员的具体措施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进行了披露。据悉,去年11月底,深圳已开始首次公开招考聘任制公务员,目前该市首批聘任制公务员已通过公示,即将上岗。根据昨天公布的《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行办法》,该市聘任制公务员的职位分为专业类职位和辅助类职位。专业类职位主要包括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法律、信息技术等专业性较强,承担一定专业管理职能的职位;辅助类职位主要包括材料受理、行政接待管理等事务性较强,在机关工作中处于辅助地位的职位。与现在的公务员相比较,深圳聘任制公务员将实行职位管理和合同管理。一旦该人员被聘任,其工作岗位、职务层次、工资薪酬等均按该职位的具体要求确定下来,并将写入合同,严格依照合同执行。同时,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聘、培训、晋升等都将根据不同职位类别和不同职务层次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按照《办法》,聘任制
    2023-04-24
    326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哪些人员享受选任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28
      《公务员法》第三十八条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所谓选任制,是指按照法定的民主程序自下而上选举产生公务员的制度,一般适用于国家机关和政党等机关的主要领导人员。所谓委任制,是指按照法定的公务员管理权限自上而上任命公务员的制度,一般适用于国家机关和政党等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人员和其他公务员。实行选任制的如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和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人民政府正副职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务。
    • 公务员是聘任制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0
      聘任制是一种通过聘任和应聘双方签订聘约,聘请人员担任公务员职务的任免形式。合同期内,在法律的监督和保护下,双方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合同期满,根据双方的协商情况,可继续聘任,也可解聘。它可分为公开招聘和限制范围聘任两种形式。目前,聘任制范围越来越广。其优点是便于吸收外来人才也有利于默默无闻的人才脱颖而出。你算是聘任制的。
    • 什么叫聘任制公务员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9
      聘任制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和行政执法专项编制)限额内,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承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 深圳公务员待遇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2
      参公人员的名称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从广义上讲具有公务员身份,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能算是正式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需具备2个条件,一必须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二是具有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职能。具备了这2个条件后经过本单位申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报上一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经过批准后这个单位叫做参公单位,参公单位的人员符合登记条件的,经过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登记后才能享受公务员待遇。参
    • 如何理解公务员聘任制
      福建在线咨询 2024-08-25
      公务员聘任制,指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聘用的制度。2007年,深圳开始试点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并于2010年公布细则。2012年,江苏、湖北、河南、四川等地表示将试点公务员聘任制。 2012年2月起,江苏公务员正形成逐步完善的管理机制。江苏公务员的考核标准分为“优秀”、“称职”、“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