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利害关系的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3 11:16:30 350 人看过

证人利害关系的认定如下:1、直接利害关系,指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具有血缘身份上的关系,如近亲属关系;2、间接利害关系,是指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没有近亲属关系,但存在可能影响证言公正性的身份、情感、利益上的密切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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