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拆需要注意哪些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12:41:13 165 人看过

一、行政强拆需要注意哪些法律规定

行政强制拆迁的注意事项: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金钱给付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先行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不申请复议也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予以强制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强拆是否属于行政强制

强拆可能属于行政强制。强拆包括了司法强拆和行政强拆。司法强拆不属于行政强拆执行,行政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司法强拆是由司法机关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而司法强拆的主体是法院而不是行政机关,所以司法强拆不属于行政强拆执行。行政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是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其履行义务,实现行政决定内容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三、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是哪个部门

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是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

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及时打击一些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许多法律、法规都赋予某些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权。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对抗拒执行的,强制执行。

依照这一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拒不履行拘留决定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机关就是公安机关,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具有行政拘留的执行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n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2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了解行政强拆的法律规章
    目前,我国法律取消了行政强制拆迁,强拆与否需要法院来裁决,行政部门不再有决定强拆的权力。但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建设的临时建筑,行政机关还是可以进行强制拆除的。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违法建筑、构筑物、设施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并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如果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拆除的,相关部门可以强制拆迁。行政强拆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拆迁的目的只能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这是行政强制拆迁取得合法性的实体要件适用行政强制拆迁的公益项目,主要是指国防、公共交通、公共教育、公共博物馆、医院、环境保护等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公共建设项目,但无论何种情况下,拆迁建设项目必须具有公益性才可以通过行政机关以国家的身份强制被拆迁人拆迁房屋,否则只能按民法上的合同行为来处理。此种情形下,拆迁人和动迁户完全是自愿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从自身利益出发,在相互磋商博弈中达到利
    2023-07-01
    160人看过
  • 拆迁时行政强制执行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二)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三)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一、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两者也都通过一定的强制性措施表现出来,但二者仍有着明显的区别: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
    2023-03-21
    215人看过
  •  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在法律上的界定
    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是两种不同的行为,前者是指行政机关在当事人未履行拆除义务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拆除程序,后者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违法建筑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拆除程序。当事人对于行政强拆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对于司法强拆不服的,仅可以提起诉讼。行政强拆是指行政机关在当事人未履行拆除义务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拆除程序来处理建筑的行为;而司法强拆则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违法建筑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拆除程序来处理该建筑的行为。当事人对于行政强拆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于司法强拆不服的,仅可以提起诉讼。 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的申请途径不同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是两种不同的拆迁方式,它们的申请途径也有所不同。行政强拆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的强制拆除行为。如果公民或法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寻求法律
    2023-08-25
    114人看过
  •  在进行强制拆迁时,需要注意哪些关键点?
    在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必须先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催促其履行义务。催告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且必须明确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应支付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如果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拆除,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在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必须先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催促其履行义务。催告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且必须明确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应支付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如果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拆除,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 拆 迁 注 意 事 项 : 催 告 、 期 限 、 方 式 、 金 额 及 支 付根据我国《拆迁法》规定,拆迁房屋的拆迁程序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否则拆迁行为将无效。如果拆迁户收到拆迁通知书,应及时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拆迁的相关事项,包括拆迁的范围、拆迁补偿的标准和金额、拆
    2023-09-12
    57人看过
  • 拆房借款有哪些法律风险需要注意
    抵房借款面临着极大的法律风险。涉抵房借贷纠纷主要表现为,出借人出借一定款项给借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套房屋并委托出借人代办售房、收房款或过户等事宜,在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时,代理人直接将房屋出售,以房款冲抵借款。据悉,从2014年到2016年上半年,北京二中院审理了14件此类案件。由于这几年房价飙涨,此类案件中有的出借人在借款人还钱的时候,恶意躲避,故意造成对方到期无法还债的事实,还有的出借人获得售房委托书后,与买房人恶意串通、低价转让,使得借款人遭受极大损失。合同条款缺乏履行细节曹某与黄某原是一对夫妻。他们居住的房屋是旧房拆迁后的安置房屋,安置时登记在曹某一人名下。谁承想,搬到崭新的安置房后,一家人竟然官司不断。先是妻子黄某向房管部门申请异议登记,之后又起诉与曹某离婚。与妻子调解离婚之后,在与子女的房屋确权诉讼案件审理期间,曹某向房管部门申请注销了异议登记,随后,曹某与案外人胡某签订借款合
    2023-08-17
    143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需要注意的重要时限规定有哪些?
    (一)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申请人应当自知道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复议机关决定受理的时限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复议机构收到复议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三)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的时限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提交需要补正的材料。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四)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提交材料原件的时限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受理申请人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告知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材料
    2023-06-06
    341人看过
  • 行政强拆程序违犯法律规定的后果
    当行政强制拆迁属于违法时,应该及时与拆迁人进行协商争取和平解决。而如果是拆迁人将拆迁部门告上法庭那么将很有可能会进行巨额赔偿甚至拆迁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被追究其违法行使权力的责任。一、房屋强拆程序有哪些步骤1、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2、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3、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4、发出
    2023-02-25
    371人看过
  • 违法强拆违返了哪些法律规定?
    违法强拆违返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违法强拆房屋如何赔偿?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直接损失包括房屋被强拆后被征收人所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如房屋价值的补偿、产权调换安置房、过渡费、搬家费、奖励费以及对动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等,另外还包括因强拆造成屋内物品损失的赔偿等。在房屋征收赔偿中,具体的赔偿数额至少应不低于赔偿请求人依照安置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全部
    2023-06-22
    500人看过
  • 哪些法律规定强拆房屋要招招惹惹
    强拆房屋违反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一、被强拆后最有效的方法被拆迁人遭遇到强拆是可以到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采取和直接管理的政府部门沟通,是最有效的投诉办法。依据《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满多少岁才有选举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进行选举时,参加的公民必须达到法律所规定的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龄。我国宪法和选举法明确规定了,年满十八
    2023-03-30
    296人看过
  • 《行政法规》有哪些强制性规定
    《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是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1、《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行政处罚法》是强制性的。2、《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所以《行政强制法》是强制性的。行政法规的概念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2023-08-09
    202人看过
  • 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1、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上应当载明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催告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送达。2、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行政机关已经履行了催告程序;(2)催告期限届满,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而无须等待催告书中载明的履行义务的期限期满;(3)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且没有正当理由。2、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
    2023-07-04
    82人看过
  • 法律规定强拆要支付哪些赔偿费用?
    对违法强拆,业主可以申请复议并要求国家赔偿,房屋被强拆。如果是非法的,可以主张的赔偿费用包括财产损失费用及人身损害费用,其中财产损失赔偿包括房屋价值、附着物价值及临时安置费用赔偿,强拆过程中造成人身损害的,还可以主张医疗费及伤残金等赔偿项目。不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不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在实践过程中,代通知金的支付前提最容易被误读,很多人不管合同解除理由是什么,一概认为需在经济补偿外再加一个月的所谓代通知金。《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
    2023-08-02
    141人看过
  • 抚养权变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需要注意?
    变更抚养权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随时起诉主张变更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民法典抚养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
    2023-07-03
    72人看过
  • 厂房拆迁需要注意的法律事项有哪些
    1、评估机构应当由被拆迁人指定。这一点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从实践经验来看,自行选定的评估机构同政府私自选点的机构评估结果最多的相差一倍还多。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路*强律师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评估机构是没有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的,这一项在整个企业拆迁补偿结果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一般按照经营效益、营业额、利润额等条件确定。3、评估漏项。由于被拆迁的企业主不具有相关知识,在评估报告中漏项是最常见的问题之一。比如上面拆迁阶段中的ABCD四项。4、什么时候评估。有些地方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总是想先跟企业施压,绝口不提评估事宜,也不出具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决定,这也是需要密切注意的违法行为。一、被拆迁人有权查阅评估报告吗?被拆迁人是有权查阅房屋拆迁评估报告的,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
    2023-06-22
    27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强拆能否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有哪些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29
      法律分析 当事人能对行政强拆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或者对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 申请行政强拆需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9
      房屋征收和补偿是市、县人民政府的职权。征收决定也是由市、县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的。所以,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作出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具体负责接收复议申请的机构是上级人民政府的法制办公室(局)。
    • 行政强制措施履行程序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9
      行政机关的各项权力都是法定的,执法程序也是法定的。法有规定方可为,法无规定不得为,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程序违法,则可能归于无效,行政执法人员也可能会受到责任追究。措施实施程序是指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机关采取的从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确定实施人员、告知当事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到行政强制措施的中止、终结、解除等行为的步骤、方式和时限的总称。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是维护公共秩序,实现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
    • 根据违法强拆行政复议范本,复议期间要注意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行政复议意义不大,这种情况更容易官官相护。 现在也没有强拆成功,你也没有什么办法起诉他们,非要起诉,可以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未遂起诉。 现在行政干涉司法很厉害,估计法院也不会随便受理,但还是可以试试。我觉得用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未遂追究的是刑事责任,可以试试。 但是更好的办法是行政诉讼。但要注意 一,要有明确的被告。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二,要与诉讼的事由,即为什么诉讼。 三,要有明确的诉求。诉撤消行政
    • 涉外合同法律规定需要注意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1、当事人选择法律时需要明示。在涉外合同中,如果遇到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转让、合同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争议。 按照这一规定,当事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选择,也就是在缔约时或争议发生之后,以文字或者言词明确作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