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统计资料表明,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已从最高额的34.2%下降到10.43%。尽管近年的不良贷款率下降是在贷款总量增加较多的情况下实现的,带有稀释的因素;但上述数据也基本反映了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有其特殊性。成因很多,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信用环境不佳。目前我国社会信用观念和信用制度薄弱,部分企业经营者信用观念淡薄,往往将贷款挤占挪用,或利用改制、破产、兼并、多头开户等手段千方百计逃避银行债务。一些地方政府过多地干预经济活动,不少官员缺乏大局观念,只考虑地方、部门利益而置银行于不顾,暗地里为企业逃废银行债务开绿灯。同时,由于存在一定的制度障碍,致使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依法惩处、打击不力,助长了失信毁约的蔓延。
(2)借款中小企业缺乏偿还能力。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不同于国有银行,中小企业占全部贷款的比例高达80%以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企业中的许多企业由于经营机制不活,管理水平低下,包袱过重、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低劣等原因,经营效益持续大幅下滑,无力偿还债务。
(3)商业银行治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由于地方政府在商业银行中处于控股地位,银行的主要管理职位都是由政府推荐,商业银行实际被控制在少数政府资本代理人手中,董事会、监事会等权力部门形同虚设,无法对银行代理人形成有效的监督。
(4)内部管理存在严重缺陷。一是风险管理制度建设落后。只有少数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设有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多数银行没有形成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和完善的管理体系。二是风险评价体系不完善。商业银行现行的贷款风险评价体系定性、静态、局部的分析多,定量、动态、全局分析少,难以对贷款风险作出科学、准确的分析判断,无法确保借贷决策的正确性和安全性。三是贷款管理机制落后,擅自放宽贷款条件,重贷轻管,重放轻收、贷后管理不严、对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责任追究不力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不断产生新的不良贷款。
(5)信贷管理、风险管理人才匮乏。商业银行现有人员素质与发展要求差距较大,合格的高素质信贷管理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不足,急需配备充实懂技术、擅专长、多领域的综合人才和操作人才,以保障信贷工作的正常开展。
-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现状分析及解决
107人看过
-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及其影响
106人看过
-
不良资产处置各项业务与商业银行经营的关系
76人看过
-
不良资产率与银行股估值
199人看过
-
【不良资产拍卖】银行不良资产的资产证券化
487人看过
-
商业银行基金业务现状
167人看过
商业银行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 更多>
-
治理银行不良资产的措施,什么是不良资产?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1一.什么是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资金)挂帐,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有问题资产预计损失金额。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俗称呆坏账。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包括逾期贷款(贷款到期限未还的贷款)、呆滞贷款(逾期两年以上的贷款)和呆账贷款(需要核销的收不回的贷款)三种情况
-
银行不良资产影响银行的资金周转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0特别是在银根紧缩或出现存款滑坡的情况下,银行无法通过贷款回收来增加头寸,往往出现支付困难,影响银行声誉。银行不良资产造成银行的资产损失
-
xxx出资购买银行不良资产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1只要是贷款人没有异议。但是这种协议只是理论上可行,拍卖公司可以拍卖,但是如果贷款人到时候不配合做产权变更或资产交割的话,就会出现纠纷。导致买受人利益受损。
-
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跨国收购的主要规则是什么,如何进行不良债权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跨国收购的主要规则:(一)市场准入规则1、主体资格(1)卖方资格根据2001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跨国交易的主要卖方。由于商业银行从未被给予对外商折价转让债权的权限,商业银行不能成为不良债权跨国收购的卖方,目前监管层仅允许商业银行对外商折价出售抵债资产。(2)买方资格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中国各国有商
-
商业银行不良债权怎么处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7对于不良债权概念的表述,各国和学术界不是很统一。美国联邦金融机构监管委员会对美国商业银行规定的不良贷款计算口径的方法认为,贷款不能按最初协议规定的日期或其他的方法归还,就划为有问题贷款,当一项贷款最终不能收回时,银行必须把它冲销掉。 在日本,通常认为不良债权包括如下3种情况: (1)因借款方破产而无法回收的债权; (2)尽管借款附有担保,但将来很有可能收不回来的贷款,统计上的标志是不能如期偿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