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最新法规:实际履行和损害赔偿是否同时适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0:02:56 126 人看过

可以,因为二者之间并不矛盾,主要在于合同是否能够继续履行。如果能够继续履行,那么对于守约方的损失便是一种弥补,最终实现合同目的。

倘使已经丧失继续履行的意义,那么由于违约方原因而导致的,那么损失赔偿则优先适用。当然,在继续履行之后,还存在损失的,只要能够证明这部分损失的存在,那么二者是可以同时请求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适用,相关规定如下:

1、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只能适用一个;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

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在于:

1、违约金是以违约为生效要件的,不需要预先给付,而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而定金是以预先给付为条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

2、责任承担方式不同。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则要按照“定金罚款”来处理。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数额规定不同。约定的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基准,但对于占总价款的比例没有规定,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对于定金,和实际损失没有关系,只是规定不能高于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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