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待定可以解除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09:51:54 137 人看过

效力待定合同是不能解除的,效力待定合同一般被追认或被撤销。效力待定合同只有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一、可撤销是效力待定吗

不是。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非无效,也非有效。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对人事后是否追认或行使撤销权。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之前,仍是有效合同;但当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后,为自始无效合同。

二、如何处理无权代理的合同?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做出法律行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的合同拒绝追认的,合同确定无效;无权代理合同的相对方在知道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时,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如果被代理人在催告后,1个月内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确定无效。如果被代理人追认的,自追认生效时,合同自始发生效力。无权代理合同的相对人,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或者也不可能知道合同一方当事人为无权代理人的,那么该相对人就为善意相对人。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可以在被代理人追认前,通知相对人撤销合同,通知到达相对人的,合同确定无效

三、民法典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要件是什么?

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要件如下:一是合同有成立效力,但无效果效力;二是合同存在缺陷,但可以修正;三是必须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况,与附期限附条件、可撤销可变更有严格区别。《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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