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对公采购是否一定要有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9 12:50:18 391 人看过

是一定要有合同的。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一、什么条件下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的条件如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二、合同成立的要件具备哪些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一般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三、合同怎么订立才有效

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即为发出缔结合同建议的行为,要约一经发出,提议人即受到自己建议的约束,表明提议人在对方的有效答复期内,负有和对方订立合同的义务,违反该项规定造成对方损失,有赔偿损失的责任。

承诺是对提议人的建议予以答复的行为,答复应是对提议人的提议内容完全同意的答复,有新提议不算答复,只能构成答复人的新要约。答复一经向提议人表示,表明订立合同的阶段结束,合同成立,这时不按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责任。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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