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6 03:26:29 425 人看过

导致无法对房屋进行产权过户处理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涉案房产属于夫妻双方或者多人共同拥有并未得到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其次,未经除乏债务解除抵押状态的房产也无法进行转让操作;

再者,如果转让方尚未向房屋管理权威机构进行相关登记申报且原取得的权属证书已丢失或损毁无法补办,那么同样无法办理户籍变更手续;

此外,若房屋遭政府职能部门依法查封禁示亦不得进行任何转让与交易;

最后,正在租赁中的房屋也是不具备过户条件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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