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购房合同多人贷款的问题有什么具体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8:14:30 230 人看过

1.贷款合同的名字必须与购房合同名字一致。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就是你无法独自还款或者还款能力不足时可以让你的父亲或母亲进行担保还款,这样的话,购房合同上只写你的名字,贷款合同上写上你亲人和你的名字,只有这种情况下,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的名字可以不一致。其他情况两合同的名字都是要一致的。至于楼上所说的母亲作为共同还款人,这种情况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都需要你母亲的名字。2.你一个人收入已达到要求,是可以不需要你母亲提供还款能力证明的,银行之所以要你母亲提供社保证明不是为这个,应该是你母亲的户口不在北京市,是外地户口,现在国家政策是外地户口在当地买房子需要提供一年的纳税或者社保证明的才能买房子。3.在贷款的时候,购房合同上的名字的人都需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这几样是必须的;至于还款能力证明如:收入证明,除非其中一人有能力独自还款,否则都必须要提供。个人建议:1.只写你的名字,这样最省事,现在去售楼部要求该合同的名字难度不大,去和开发商商量下,然后去银行重新签贷款合同,也只写你的名字。本人就是从事一手房销售的,对于这样面还是非常了解的,楼上那位说的第一点是完全错误的。补充说明:哦,不好意思,忘记了,现在国家政策改了,网签了,改不了了。你现在的问题就是母亲提供不了社保证明是吧,我能想到的就是作假。找专业作假的做一个假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北京我不知道,我们这里纳税或者社保提供一样就可以了,我一般帮客户做的是假纳税,社保没做过,不了解,不过是可以做的。假纳税注意点:1.纳税上有地税局盖的章,章是有地点的,比如北京A区那么就要与你收入证明上公司的地址要一致,你的公司也要是A区的。2.纳税上的税款记录要和你收入证明上的月收入要匹配,因为税是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具体你可以到售楼部或者是二手房公司去咨询,他们应该会有门路的,他们手上应该会有造假证得号码。顺便你在咨询下他们你这种情况该怎么操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1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购房合同相关文章
  • 有关购房合同更改的一些法律问题
    中介的三方合同可以变更买房人,但是需要房屋的出卖方同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六条规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如何通过中介买房1、去房产局签定买卖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对双方的责任和各自支付的费用做出约定,买卖合同签定后去房产局核价。卖方拿着买卖合同、身份证、房产证等去地税局报税,交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等。2、买卖双方去房产局办理资金托管,买方将首付款存入房产局指定帐户。买方缴纳契税,然后在房产局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期间还需要缴纳登记费、手续费、印花税等费用。3、按照指定的日期领取房产证。拿着房产证去评估所做评估,好是贷款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
    2023-07-12
    342人看过
  • 合同终止的具体问题是什么
    根据自愿合同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愿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双方还可以约定一方终止合同的条件。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有权解除合同的人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同意,合同终止包括两种情况:1谈判终止。指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或完全履行前,双方为终止合同,经协商一致,达成终止原合同的协议。例如,B公司向a公司订购了一批服装面料,准备生产时装,但由于B公司的生产订单被取消,B公司不再需要订购面料,因此,与a公司达成协议,通过协商终止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应遵循订立合同的程序,即双方应就终止合同的意图表示同意。在达成协议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协商解除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条件,如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解除合同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原合同仍应履行。终止协议的权利。指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在某些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例如,甲、乙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
    2023-05-07
    177人看过
  • 先不签购房合同收房是如何回事,有什么具体规定?
    一是指中介公司的一种常规操作手法,先用现金将业主要出售的房屋收购,办理公证手续,再以较高的价格转让出去,从中牟利的行为;另一种是指房屋竣工后,与开发商办理交接手续的行为。收房的过程并不复杂。带齐身份证件、相关资料、费用以及验房工具等,按照与开发商约定的时间前去收房,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3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最重要的验房环节。4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5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6业主领取新房钥
    2023-03-01
    198人看过
  • 技术合同具体指什么问题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三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第八百四十四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第
    2023-04-06
    362人看过
  • 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问题
    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达成关于违约金的补充协议;如果达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违约责任;仍不能确定的,则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标的的性质及损失的大小,合理地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减少价款等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处罚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损失的范围不得超过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
    2023-07-27
    215人看过
  • 有没有关于中介费合同的具体规定?
    如果是建立了合同关系,而合同的当事人原因而解除了合同,中介费一般是不予退返的。对于中介费的收取方式,承担方式,等在委托合同建立时应予以约定。一、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二、居间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三、在法律上可以拒付中介费。四、拒付中介费很难得到法律支持。房屋续租还要交中介费吗房屋续租不用交中介费。中介费只在中介促成租房合同签订时支付。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
    2023-07-11
    355人看过
  • 购房合同与贷款有何关联?
    只有购房合同不能贷款。一般情况下,房子如果只有购房合同是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一定要用房子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话,要求房子有房产证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如果没有房产证,一般是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购房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全款购房合同可以申请房屋的二次抵押贷款。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
    2023-07-08
    82人看过
  • 购房合同解除后贷款合同解除问题
    买房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解除购房的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购房合同解除以后,贷款合同并不因此解除,购房者还是必须要履行按揭贷款合同的。也就是说,购房者还要必须向银行还贷款。
    2023-03-23
    346人看过
  •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有关具体问题
    一、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有关具体问题生命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生命。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它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为客体,以维护人的生命活动延续为基本内容,其保护对象,就是人的生命活动能力。以自然人的生命丧失为标准,侵权行为作用于人体,使人的生命活动能力丧失,就是侵害生命权。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以其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以其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侵权行为作用于人体,使人的机理的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受到在此破坏,使受害人的人体生理机能、发育、体质等综合发展状况在原有的水平上下降,不能保持原有的水平。造成这种结果,就构成侵害健康权。造成人身损害的结果有三种形式:造成人身损害,经过治疗愈合;经过治疗留下了残疾;造成了其他疾患。二、民法典规定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多久法律规定为一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2023-06-15
    491人看过
  • 购买按揭贷款房屋的相关问题
    正在按揭贷款中的房子是可以交易的,可以提前偿还贷款后交易,也可以经抵押权人同意,并出具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即可交易,抵押权人即为百申请按揭贷款的银行。《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
    2023-07-03
    366人看过
  • 《关于土地使用税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具体问题如下:。免税单位与纳税人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是否应征土地使用税免征土地使用税(如公安、海关和铁路、民航等其他单位使用的土地);纳税人应当按照免税单位无偿使用土地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二是关于纳税人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多层建筑用地的征税问题。第三,征收农业税的土地应否征税。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土地外,无论是否缴纳农业税,均应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四是关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期用地是否征税的问题。但是,对于一些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国家产业政策扶持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占地面积大,建设周期长,建设期间没有营业收入,为了照顾实际情况,纳税人确实很难做到纳税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土地使用税;建成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按照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在城镇集市(农贸市场)用地是否征税问题上,城镇集市(农贸市场)用地应按规定
    2023-05-08
    53人看过
  • 买房贷款的常见问题有什么
    1、什么样的人可以办理房贷?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3、已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预)售合同》;4、已支付所购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5、借款人和财产共有人愿意以所购房*押并办理*押登记和财产保险。2、办理房屋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1、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个体经营者要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3、外地、外籍或单身,要由有本地户口的人做担保;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财产证明;5、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6、财产共有人*押承诺书;7、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审批表。3、贷款的额度和期限分别是多少?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全部价款的80%,商业网点最高不超过60%;2、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0年。4、房贷办理的手续如何?1、借款人同开
    2023-05-30
    471人看过
  • 店铺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的问题具体有哪些
    店铺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的问题有:1、注意查看转让合同的相关条款是否具备,相关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是否约定清楚;2、注意阅读转让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条款及违约责任条款,查看违约责任是否平等;3、注意通过行政机关的公证、律师见证和公证,明确合同的效力。店铺转让合同书范本通用版模板<p>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p><p>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p><p>房东(丙方)身份证号:</p><p>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p><p>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p><p>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
    2023-08-01
    335人看过
  • 唐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购房人资格认定中有关问题的规定
    各区房管局、局属各房管所、机关有关处室:根据《唐山市直管旧公房出售办法》的规定,直管旧公房的购房资格人按下列原则审定:一、凡具有唐山市市区(路南、路北、古冶、开平、新区)非农业户口,租赁市直管旧公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均有购房资格。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与原承租人同住的子女(父母),均可申请购买承租的旧公房:(1)原承租人死亡的;(2)原承租人调离本市的;(3)原承租人发生婚姻变化的;(4)原承租人退休,户口迁回农村的;(5)行政裁决、仲裁决定,司法判决改变承租权的。三、承租人书面申请放弃购房权,并同意同住的配偶或子女、父母购买的,同住人有购房资格(分房时在册或因婚姻关系后迁入而他处无住房的人,视为同住入)。四、对夫妇双方分别为承租人各自承租一套住房的,可以以其中一人的名义购买,工龄与住房面积合并计算;也可以以各自的名义分别购买,购房人的工龄分别计算,但住房控制面积必须合并计算。五、一
    2023-04-22
    384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购房合同本质上是房屋买卖双方就交易行为达成的一致合同,是双方的共同的意思表示。购房合同的内容主要是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买方何时付款,卖方何时交房等。购房合同的作用是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交易顺利的情况下,双方凭借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更多>

    #购房合同
    相关咨询
    • 购房贷款有具体什么规定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8
      (1)借款人所需条件: 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2)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购房协议书正本。 2、房价2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
    • 关于购房合同和认购合同有关的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2
      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那么购房合同和认购合同区别是什么呢?律师告诉你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
    • 购二手房合同办理贷款,具体有什么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13
      只有购房合同是不够的,还需要提供以下二手房按揭贷款资料: 1、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 4、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5、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6、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 7、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8、若抵押物须评估的,须由贷款人认可的评估
    • 全款购房合同有几份具体的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4
      在签订上述各项条款时,购房者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基本问题: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
    • 骗婚问题的规定具体有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21
      一、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或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结婚情况,债务纠纷、性取向、家庭情况、婚史、身体缺陷或疾病等。借婚姻骗取财物超出了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范围,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行为以刑律处理。 二、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