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律师函侵犯谁的隐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1:31:53 158 人看过

一、公开律师函侵犯谁的隐私

没有侵犯隐私。

律师函不仅用于传达委托人的委托人意图,律师的法律评估和其他信息,而且还可以获取目标的预期信息。心理地板警告功能,通过法律处理了一封信后,对方可能会受到法律名称的说服而受到威胁,并引起恐慌的威胁,包括两个层次的含义。态度是固定的(当然,总体情况是固定的),其二是利用律师事务所的签名和律师的专业形象,以法律的名义扩大沟通,成为有力的代表。

二、发送律师函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

为维权而合理发送律师函并不构成对法人名誉权的侵害

律师函是指执业律师接受客户委托就相关事实或法律事项进行披露、评价,以达到一定预期效果而制作并发送的专业性法律文书。律师函具有如下特征:

一是主体特殊性,发送主体是具有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执业律师,但本质上是委托人的意思表示;

二是目的明确性,律师函一般用于明确权利主张、协商和解、调查取证、敦促警示、说明情况等;

三是效果强势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通过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专业形象并以法律的名义进行表达,给发送对象造成心理强制的效果。

在民事领域,发送律师函是为解决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基于民事意思自治原则及律师职业性质与地位,律师函本身并不具有权威性或强制执行力,而仅具备协商或通知功能。但律师函的单方性、专业性、强势性,导致其产生的影响力较大,或有被恶意滥用之虞,易产生名誉权侵权纠纷。

三、发虚假律师函图片违法吗

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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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4日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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