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3:10:10 123 人看过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一、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就是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对象。例:法院把调解书送达给当事人A,他就是受送达人。

送达人和收件人有时不一定是一个人,因为有的当事人可能有委托律师,法律文件可以由律师代收,这个时候,律师就是收件人,当事人就是受送达人。比如说法院要给你送达一份法律文件(比如起诉书、判决书等等),你是当事人,那么你就是受送达人。收到者可以在收件一栏里面签收。有时候收件人和受送达人是一致的,有时候是不一致的。

二、如何确认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在民事案件的送达中,往往会出现找不到受送达人,无法送达的情况。对于找不到人要区分下落不明和找不到人的情况,临时找不到人不能认为下落不明,例如出差或者经营地址的流动性较大等情况不能视为下落不明,但是经多方送达以及成年家属协助查找数月仍然没有下落的,才可以视为下落不明,就需要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要有相应的证据加以支持,以防止没有送达或者暂时送达不到的情况发生。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失踪应当由基层行政组织出具证明或则该受送达人的直系亲属出具证明,也可以由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然后为保障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以及维护受送达人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在人民法院报上进行公告,或者在省级以上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2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下落不明的送达文书怎么写
    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应当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一、诉讼公告期规定诉讼公告期规定如下: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如果当事人在公告后的六十天里还没有知悉到具体的情况的话就会被视为知晓。二、立案后多久可以开庭审理这个期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适用普通程序的没有特殊情况在六个月内审结。法院立案后,送达被告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会给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举证期满后,法院往往才会安排开庭
    2023-06-19
    407人看过
  • 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达吗
    可以。《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关于对“受送达人”的范围及“下落不明”含义的理解,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作明确规定,导致审判实践中对法人是否适用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产生理解上的分歧。有人认为,公告送达不能适用企业法人,一是企业法人的住所相对固定,不存在“下落不明”的状况。二是即使业法人确实“下落不明”时,也不能公告送达,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三是即使公告送达后作出裁判,裁判内容也不可能得到执行,失去诉讼目的。四是向法人公告送达实质是向法定代表人公告送达,混淆了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界限,也影响法院办案的效率和威信。笔者认为上述理解是片面的。一、企业法人的住所虽然相对固定,依然可能存在“下落不明”的状况,只能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虽然相对
    2023-02-16
    476人看过
  • 如何处理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案
    在我们从事的执行工作中,常会遇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也是我们执行人员最为头痛的事,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相应的法律手续就无法向其正常送达,无法对其财产或人身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不能充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这类案件在我们的实际执行中,呈不断上升趋势。仅2002年我院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而使案件无法执行的有86件,占收案的16%。截止2003年12月,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而使案件无法全部执行的有月102件,占现收执行案件的21%。案件无法得以顺利执行势必会引起权利人对法院的不满,影响社会的稳定。我们如何解决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案件的执行呢?首先,让我们先来分析一下,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情况。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一般分为以下几种:第一,在案件审理前就下落不明的。比如一些离婚案件,由于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离婚的,法院只能按法律程序公告送达法律手续,缺席判决。到审理阶段和
    2022-04-20
    364人看过
  • 涉外离婚诉讼对方下落不明该如何立案及送达?
    法院这样处理,给当事人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成本,而且也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时间成本。如果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要用几年的时间,才能达到解除人身关系束缚的目的,不利于时代的发展和效率。而现今,越来越多的法院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一般法院的具体做法为: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立案起诉离婚;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向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第四步:由法院在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六十日,涉外案件六个月。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一般会判决离婚。
    2023-06-05
    483人看过
  • 公告送达证明是否需要注明下落不明情况?
    需要。当事人的诉讼必须符合适用公告送达的条件时,法院才能使用公告送达。适用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一)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是指受送达人无固定的住址,也无法查明其现在的住址,下落不明,使人民法院无法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法院应严格审查适用条件,慎用公告送达。(二)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后开庭时间怎么规定的公告送达成功后,一般六十日之后开庭。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告是送达的时间是60日。在法院公告送达60日后之后,就视为已经送达成功。送达成功后,当事人就已经知道开庭的时间以及其他开庭内容了,因此,60日后法院就会开始审理案件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2023-07-03
    66人看过
  • 开庭后被告下落不明能公告送达吗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的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如在法院门口的公告栏上张贴公告,但张贴随意,位置不醒目;在《人民法院报》或本地发行的报纸上发布公告,但受送达人不易阅读到此类报纸,效果甚微,对受送达人来说是形同虚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可见,公告送达有三种方式。这三种公告送达方式有其适用的范围,不能混淆。第一种公告方式是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这种公告方式适用于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五种送达方式不能送达但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经常回家或与家人常有联系的情况,受送达人并非真正意义上
    2023-06-14
    353人看过
  • 下落不明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准予离婚
    在起诉离婚案件中,由于人口流动等因素难以联系到被告人,只能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近日,寿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被告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在事实与证据的背后支持了原告的诉请。原告吴某诉称:本人与孙某于2011年10月10日补办结婚登记。二人婚后在共同生活期间,由于性格不合,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感情一直不好,故本人曾于2012年7月向寿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因未提供足以证明其与孙某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被判决不准离婚。现本人认为双方仍未和好,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故再次起诉来院,要求与孙某离婚。法院认为:本案中,吴某与孙某因性格不合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对产生的矛盾不能做到互相沟通、理解,致夫妻感情日益疏远、淡薄,为此吴某分别于2012年7月和2013年7月两次向寿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现孙某外出,下落不明,二人目前已处于分居生活状态,应视为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吴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2023-04-22
    155人看过
  • 离婚起诉中被告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找不到,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还是找不到被告的,可以缺席判决。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欠款人找不到怎么办欠款人找不到,可用的方法有:1、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是否是负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对该债务由约定,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钱时声明是个人财产的除外;2、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验明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
    2023-07-08
    174人看过
  • 被执行人不签送达回执如何处理
    一、被执行人不签送达回执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二、送达的方式有哪些送达方式,是指人民法院进行送达所采用的方法。民事诉讼法条对送达方式做了规定,规定的具体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送达时,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可交给他的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离婚诉讼中,向一方当事人送达时,在受送达人不在的情况下,不可以
    2023-06-11
    483人看过
  • 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公告送达期限为几个月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公告送达条件法院公告送达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可见,合法的公告送达应当符合下列两个要件:首先,必须符合适用公告送达的条件。适用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第一,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是指受送达人无固定的住址,也无法查明其现在的住址,下落不明,使人民法院无法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严格审查适用条件,慎用公告送达。首先,立案时应该要求当事人提供双方当事人目前的详细地址和联络方式。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该提供工
    2024-04-05
    7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方下落不明,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方失踪的处理办法:1、如果责任方投保了交强险的,可以要求交强险承保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如果责任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可以请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或保险公司垫付相关的抢救费用。债务人失踪怎么办1、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同时《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2、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
    2023-08-18
    183人看过
  •  公证机关如何处理受领不清或下落不明的公证事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若提存受领人身份不明或下落不明,或者地址不详无法送达通知,公证处应自提存之日起六十日内,以公告方式通知相关当事人。公告应刊登在国家或债权人在国内住所地的法制报刊上,公告应在一个月内在同一报刊刊登三次。若提存受领人身份不明或下落不明,或者地址不详无法送达通知,公证处应自提存之日起六十日内,以公告方式通知相关当事人。公告应刊登在国家或债权人在国内住所地的法制报刊上,公告应在一个月内在同一报刊刊登三次。受领人失联,公证处怎么办?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受领人或者代领人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领取公证文书;拒绝领取的,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送交当地公证协会,由公证协会代为收存。因此,如果受领人失联,公证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尝试联系受领人,了解其具体情况,并解释领取公证文书的必要性。2. 如果受领人拒绝领取公证文书,公证处可以将其送交当地公证协会
    2023-10-29
    95人看过
  • 金融不良债权案件的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能公告送达吗
    金融不良债权案件的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达,根据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2024-05-04
    249人看过
  • 我如何向下落不明的人讨债
    刘先生:2003年5月,我借给我的一个朋友人民币五万元。这位朋友打给我打了借条,借条中言明借期二年。现在这位朋友下落不明。诉讼时效快要到了,我该怎么办?律师:对于这种情况有两个办法:一、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你手中有你朋友打的借条,法院会立案。由于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可以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债务人到期不应诉,人民法院对于证据确实、充分的可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二、当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你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债务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2022-04-13
    341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离婚案件中,如何认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可见,公告送达适用的条件一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就是公民离开最后住所地没有音讯的情况。但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对如何认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二是人民法院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公告送达仅为其他方式送达不能的
    • 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不送达当事人文书给受送达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4
      送达是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目的是便于他们更好地参加诉讼活动,因此受送达人应当积极配合。 法院通常会以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或以邮寄的方式来送达。如这样送达有困难,还可委托其他法院送达。如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院可将诉讼文书放置在他的住所而视为已经送达,即留置送达。对于一些特殊身份的人员,如军人、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则采取转交送达的方式。如果受送
    •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上诉,法院的时间如何确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8
      《民事诉讼法》规定: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
    • 行政处罚中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是什么意思?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9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公告后当场交付给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应当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时,应在案卷中注明原因和经过。
    •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法院会怎么处理?法院公告送达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7
      《民事诉讼法》规定: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