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程序是非诉讼程序吗?特殊程序是非诉讼程序吗?相关知识:什么是特殊程序特别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无财产所有权案件时适用的程序。一审民事诉讼。它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相对立。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必须遵守下列一般规定:
(一)适用法律。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普通程序等其他规定,但不能适用反诉和解。其他法律有诉讼规定的,也应当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外,所有案件由一名法官单独审理。
(3)第一审为终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期间如发现案件属于民事权益纠纷,不得上诉,(五)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一个月内审结,(六)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支付诉讼费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权益和确定财产无主的案件也是一种诉讼程序,但该程序不同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法律特别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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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是否属于督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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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争议能否适用特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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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特别审理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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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是否有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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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可以走特别程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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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费争议是否可特别授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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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其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独立通过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民事权...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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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争议可以用特别程序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6根据《劳动争议办案规则》的规定,集体劳动争议由于涉及劳动者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因此,对这类争议应按照特别审理程序进行。特别审理程序适用于劳动者人数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处理集体劳动争议的特别审理程序与处理个人劳动争议的程序有所不同: (1)在仲裁庭的组成方面,处理个人劳动争议可以由3人组成仲裁庭,也可以由1名仲负责特别审理程序则必须由3人以上组成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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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特别程序是否能够特别授权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6特别程序和特别授权有区别,二者不存在矛盾。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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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和团体劳动争议的特点分别是如何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1.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的处理程序(1)当事人协商(2)由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协调处理。①申请和受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书面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自动立案受理。②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在调查了解争议情况的基础上,拟订协调处理方案。③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组织同级工会代表、企业方面代表及其他代表与团体争议当事人各方首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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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特别程序能否中止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5简单说,非诉讼程序与特别程序,是部分包含关系,大部分特别程序属于非诉讼程序。 非诉讼程序是指民事程序中不解决民事权利义务纠纷的程序,与诉讼程序相对应。 非诉讼程序包括: 1.特别程序(但是,特别程序中的选民资格案件除外,不属于非诉讼程序); 2.督促程序; 3.公示催告程序。 P.S.特别程序包括: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死亡;3.认定公民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4.认定财产无主; 5.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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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程序是特别程序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6小额诉讼程序不是是特别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是指基层法院的小额诉讼法庭或专门的小额法院适用比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审理数额甚小的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