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重大办案事项由谁来决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11:30:55 251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重大办案事项,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长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办案事项,检察长可以自行决定,也可以委托检察官决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由检察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决定,并依照规定承担相应司法责任。

检察官在检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办案事项,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长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办案事项,检察长可以自行决定,也可以委托检察官决定。

本规则对应当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的重大办案事项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本规则的规定。本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制定有关规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以人民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由检察长签发;属于检察官职权范围内决定事项的,检察长可以授权检察官签发。

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应当向检察长报告。

刑事案件自诉立案的期限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2、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一般审查期限是十日,最长期限是三十日。

3、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书面通知立案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立案。

4、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

5、公安信访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是六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由哪些人员作出决定
    1、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作出决定人员的规定如下:(1)由检察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决定,并依照规定承担相应司法责任。(2)检察官在检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办案事项,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长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办案事项,检察长可以自行决定,也可以委托检察官决定。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条一、刑事案件检察院办案程序规定1、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2、侦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3、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审判:人民法院对提
    2023-06-28
    92人看过
  • 下级检察院报请核准提起公诉的案件由谁决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核准提起公诉的案卷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审查,提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意见,报检察长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核准提起公诉的案卷材料后,应当及时指派检察官对案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意见,报检察长决定。提起公诉的条件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可分为实体条件、政策条件和程序条件。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检察机关对下列事实已经查证属实:(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2)确定被告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是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况等;(3)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是某一种或某几种性
    2023-06-01
    50人看过
  • 检察院自侦案件由谁审查起诉
    自侦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检察院自侦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三十天。检察院要在三十天内做出是起诉还是不起诉、怎样起诉的决定,如果案情特别复杂三十天还不能做决定,那么还可以多给十五天的时间。要是检察院在审查案情过程中发现这个案件不应该自己管,就应该移交给该管理的检察院。一、哪些案件直接由检察院立案?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案件一般是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条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
    2023-03-01
    101人看过
  • 缓刑是由检察院决定的吗
    一、缓刑是由检察院决定的吗判缓刑取决于法院,而不是检察院。检察院有检察建议权,也有司法监督权,但司法审判权在法院,检察建议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参考依据,但不是决定依据,决定依据在法律,决定权在法院或审判合议庭。检察院认为符合缓刑条件,可以向法院建议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判处缓刑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缓刑是针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条件的罪犯,应接受社区矫正管理。对被判处管制、宣告
    2023-06-11
    228人看过
  • 其他办案事项检察长可以自行决定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重大办案事项,由检察长决定,刑事案件的其他办案事项,检察长可以自行决定,也可以委托检察官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由检察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决定,并依照规定承担相应司法责任。检察官在检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办案事项,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长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办案事项,检察长可以自行决定,也可以委托检察官决定。本规则对应当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的重大办案事项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本规则的规定。本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制定有关规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以人民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由检察长签发;属于检察官职权范围内决定事项的,检察长可以授权检察官签发。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应当向检察长报告。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
    2023-06-01
    68人看过
  • 刑事案件由检察院判处么
    不一定的,公诉案件检察院才会起诉,自诉案件的话检察院是不会亲自起诉的;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情节显著轻微,过了诉讼时效,特赦令,告诉才处理,被告死亡的,将会撤销案件。一、受伤赔偿没有谅解书可以不起诉吗关于“轻伤已经赔偿有谅解书还会不会被起诉”问题取决于当事人是否满足法定不起诉条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谅解书只是法院对被告人从宽处罚的依据,只有当事人存在以下情形,人民检察院才会作出不起诉决定:1、犯罪危害小、情节轻微;2、该起案件属于自诉案件或受害人撤回告诉;3、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法律规定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情形。二、不起诉的具体情况1、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侦
    2023-03-08
    31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检察部门的监察事项的管辖范围由谁来决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5
      1、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 2、监察“管辖争议”,是指对于同一监察事项,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察机关都认为自己具有或者不具有管辖权而发生的争议。 3、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察机关发生管辖争议之后,应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监察机关,由该上级监察机关确定由哪一个监察机关管辖。
    • 检察院制服由谁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13
      检察机关对着装有统一的要求的,是由检察机关统一采购、定制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管理规定》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实行统一着装,是维护国家法治尊严,依法行使检察权的需要。检察制服是检察人员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时统一穿着的制式服装。检察徽章是证明检察人员身份的专用标识。第三条检察人员在工作中,应当穿着检察制服,佩戴检察徽章。
    • 检察院会批捕的依据是什么,由谁来决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2
      依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
    • 对嫌疑人批捕由检察院谁决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23
      批捕由检察院的检察长批准签字。公安机关一般要将提请逮捕的材料报检察院批捕科,对材料审查后报请检察长批准,重大案件要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 检察院自侦案件上级不予批捕由谁决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15
      检察院自侦案件上级不予批捕仍然是检察院决定。对于属于检察院管辖的刑事侦查案件,检察院内部的刑事侦查机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中所对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仍应报检察院内部的批捕科(处)来要求批准逮捕,由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后,再交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下级检察院侦查部门对职务犯罪嫌疑人报请上一级检察院逮捕时要先经本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报本级院检察长或检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