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平台可能存在的风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9:06:04 473 人看过

一、股权众筹平台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作为投资活动的显性风险

股权众筹与其他类型的众筹的一个最大不同之处就在于其属于一项投资活动,而投资往往存在一定风险。特别是由于股权众筹投资金额大、投资与回报周期长、投资成功率低,这就使得股权众筹投资往往面临着较大风险。考虑到股权众筹具有的诸多不确定性,再加上小股权益缺乏相应保障,我国股权众筹模式在当前存在明显“尴尬”。

(二)来自投资人的隐性风险

作为一种便捷、高效的直接融资模式,股权众筹对于个人创业者与小微企业的意义不言而喻。尽管国内股权众筹平台普遍采用了“领投+跟投”的模式,但是人人天使认为,虽然师从自先进经验,但很多只是徒有其表,并未学到其中的精髓。在“领投+跟投”模式下,跟投人由于经验与认知的不足,就成为最为投资活动中弱势的一方,对领投人亦步亦趋,从而丧失了自己的价值判断,也不利于市场合格投资人的培养。

(三)市场规模尚待开发

在我国,股权众筹仍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当下发展的火热极易使项目方、投资人对市场估值过高,从而可能导致众筹融资失败。特别是对消费类店铺股权众筹项目,必然充分考虑到当地市场环境的具体情况,并加强对市场的调研。与此同时,还要考虑到当地消费者的消费能力。

(四)我国互联网金融基础仍显薄弱

不得不说,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仍显薄弱,特别是股权众筹,用户规模极为有限,投资人认知与经验严重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盲目跟风、推进高风险的股权众筹,可能会造成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甚至会削弱这一模式的普惠价值。

二、股权众筹平台准入条件

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

(二)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三)有与开展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有3年以上金融或者信息技术行业从业经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四)有合法的互联网平台及其他技术设施;

(五)有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六)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股权众筹平台有违反《证券法》的可能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公众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情形,须经证监会等部门核准”。《证券法》该部分规定在法律上对参与单个项目股权众筹的投资者数量提出了明确的限制。

受投资额度有限的制约,平台投资者的投资额度较小,如果按照《证券法》的规定,那么项目的融资规模必定非常有限,很难满足项目发展的现实需求,股权众筹平台所能发挥的作用将受到极大限制,也将会因此失去股权众筹普惠金融的思路。

为了有效规避监管规定,国内股权众筹平台将互联网平台视为投融资双方了解和展示项目的场所,而将后续股权办理和流通手续转为线下,私下协调股权办理事宜,即“线上”+“线下”的操作模式。或者由投资人选择其他投资方代持股票,从而回避股东人数方面的限制,但对于委托方来说,无疑存在较大的风险。所以,除非股权众筹得到立法层面的支持,否则必然出现非法平台,各方利益均不能得到有效保护,行业健康发展也会受到威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众筹相关文章
  • 股权众筹融资风险包括哪些
    股权众筹是向大众融资或群众筹资模式,并以股权作为回报的方式。它具有门槛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依靠大众的力量、对人才的要求比较高、带动社会经济良好发展的特点。股权众筹在中国来说,属于一种风险投资的补充,其风险体现在:第一,可能违反我国有关证券发行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第二,可能构成非法集资而触犯刑法。第三,股权众筹平台权利义务模糊,可能导致相关人权益受损。还可能存在股权架构风险、投资人非理性风险、资金监管风险、公司管理风险、道德风险、股权退出风险等。一、股权众筹与非法融资是一样的吗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的方式获得公司股权,并获得未来股权收益。其本质属于股权投资的一部分,而且投资门槛降低,有专业
    2023-03-29
    454人看过
  • 股权众筹投资有哪几种法律风险
    股权众筹投资的法律风险1、触及公开发行证券或“非法集资”红线的风险股权众筹的发展冲击了传统的“公募”与“私募”界限的划分,使得传统的线下筹资活动转换为线上,单纯的线下私募也会转变为“网络私募”,从而涉足传统“公募”的领域。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公募”与“私募”的界限逐渐模糊化,使得股权众筹的发展也开始触及法律的红线。2、存在投资合同欺诈的风险股权众筹实际上就是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签订的投资合同(属于无名合同),众筹平台作为第三人更多的是起着居间作用。我国的股权众筹多采用“领投+跟投”的投资方式,由富有成熟投资经验的专业投资人作为领投人,普通投资人针对领投人所选中的项目跟进投资。该机制旨在通过专业的投资人把更多没有专业能力但有资金和投资意愿的人拉动起来。3、股权众筹平台权利义务模糊的风险一般来说,股权众筹平台的作用在于发现投资者与融资者的需求并对其进行合理的匹配,提供服务以促成交易并
    2023-06-13
    156人看过
  • 股权众筹领域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最大的问题是,如何能够保护投资人的利益,逐步放宽对投资人的准入门槛,让更多的投资人参与到对创业者投资的过程中。这个过程怎么来进一步规范,怎么防范过度放开而对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都是问题。举个例子,在美国做股权众筹相对容易,项目失败了,投资人不会骂街,因为他们的投资者大多比较成熟,明白虽然项目是平台介绍的,但最后责任还是要自己来承担的。中国投资者这种成熟的认知还需要进一步培育,所以,我觉得前期要花很长的时间去培育。这个市场不是一两年就能一蹴而就培养起来的,最少需要三到五年的时间,才能慢慢成熟。但我认为谨慎是必要的,是对投资者负责。一、股权众筹融资有哪些法律法规1、股权众筹不得向社会公开或采用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融资者或融资者发起设立的融资企业的股东人数应当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应当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对参与其业务的投资者设置准入条件。应当在明显位置公
    2023-03-25
    475人看过
  • 医保统筹存在哪些风险?
    一、医保统筹概述医疗保险统筹是指某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扣除划入个人帐户后的其余部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统一调剂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发生的医药费、手术费、护理费、基本检查费等。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都不得挪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参保人员住院、非定点医院急诊抢救、异地转诊(院)、异地安置、特殊病门诊等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风险防范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常运转的首要条件。一旦统筹基金出现严重超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功能就会随之削弱甚至崩溃,从而导致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失败。但是,统筹基金在运行的过程中面临着种种风险,是客观存在、不容回避的事实。因此,认真研究与探讨医保基金运行当中存
    2023-05-30
    264人看过
  • 股权质权实现存在的风险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的三种主要方式,即协议折价、依法拍卖、依法变卖。使用折价清偿方式需要出质人与质权人在债权已届清偿期后订立折价协议。在主债权已届清偿期之后,如果双方未能协商达成折价协议,那么质权人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实现债务清偿。而股权作为特殊的财产,股权的拍卖或直接变卖并不同于一般商品,在实现过程中,会出现拍卖、变卖与优先权的冲突。例如《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因而,其他股东拥有的优先购买权可能直接影响到股权质押权最终能否实现与最终实现的效果。一、对股权转让的规定有哪些?《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
    2023-03-08
    85人看过
  • 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定向私募为何这么火
    互联网股权众筹,自2011年进入中国,经过4年的沉淀之后,在2015年走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股权众筹,以互联网形式改变了传统的融资模式,“高效率、低成本”为特色的直接融资形式打破了传统间接融资的弊端,为中国数千万的中小微创企业提供了除债权融资模式以外更适合的股权融资模式,开创了一种更便捷、更快速、更低廉的资本输入和资源整合手段。2014年,国务院总理李*强自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多次强调进行股权众筹尝试,2015年3月又将“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补入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9月,再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以“四众”促“两创”,即“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电视台新闻联播也多次以专题形式普及股权众筹,可以说股权众筹正成为中国新一轮经济增长的顶层设计。相对应的是,国内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也进入了发展红红火火的时代,从2014年底股权众筹平台只有30几家,到现在已经超过3
    2023-04-29
    476人看过
  • 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为何如此受私募青睐
    互联网股权众筹自2011年进入中国,经过四年沉淀,2015年已走到舆论的最前沿,股权众筹改变了传统互联网形式的融资模式,而以“高效率、低成本”为特征的直接融资模式,打破了传统间接融资的弊端。2014年,为我国千万中小微创企业提供了除债务融资模式外更为合适的股权融资模式,创造了更为便捷、快捷、高效的融资模式,资金投入和资源整合手段更加廉价,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反复强调了股权众筹的尝试。2015年3月,他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增加了“股权众筹试点”。2015年9月,他再次提出“四众”推动“两创新”,即“众筹、众包、众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新”**电视新闻网也多次以专题形式推广股权众筹。可以说,股权众筹正在成为我国新一轮经济增长的顶层设计相应地,国内互联网非公股权融资也进入了一个繁荣的时代。从2014年底仅有30多家股权众筹平台,到现在已有300多家,股权众筹行业已经成为各大
    2023-05-07
    97人看过
  • 众筹平台的盈利模式有哪些?
    一、众筹平台的盈利模式(一)成交费无论是捐赠型、股权型或是回报型,几乎每一个众筹网站都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成交费,这个费用通常为3%至10%,有时甚至高达30%。这实际是一种众筹发起人跟投资者的互利安排,只有项目成功时才需要交费;如果项目失败且没有钱转手,通常情况下以抵押金或投资金将返还给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成交费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最终筹集了数十万美元,那么成交费也将上涨。因此,这一点应该列入项目和项目预算计划中。(二)会员费这种收费方式不常见,但一些众筹网站也提供了“会员”或“认购”服务。比如每月只要支付若干美元,就可以创建任意多的项目。这笔费用是固定的,即便项目非常成功,众筹平台也不会从项目中抽取资金。(三)股权有些股权众筹平台不止要交成交费,还要你业务或公司的实际股权。这就不只是募集资金的百分之几,还有贵公司的未来期权收益,这种收费方式类似于投资者的投资。(四)广告和促销升级除了提供给
    2023-04-13
    284人看过
  • 三类平台将存在风险需要警惕投资
    对于投资者来说,三类平台将存在风险需要警惕投资,第一类、利率过高平台将消失;第二类、担保平台面临整改;第三类、隐藏信息将被规范。一个月之内,监管层相继发布三大涉及P2P的法规,吹响了网贷行业监管号角。继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7月31日央行又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去担保化、利率红线等规定的明确,意味着监管思路已经敲定,随着有法可依时代的来临,新一轮P2P倒闭潮即将到来,对于投资者来说,三类平台将存在风险需要警惕投资,不要成为击鼓传花的最后接棒者。第一类:利率过高平台将消失在网贷投资中,收益率往往是投资者最关心的,高额的收益率会令部分投资者忽视风险,因此,相关监管机构此次明确划定了P2P的利率红线。以往的民
    2023-04-24
    223人看过
  • 股权众筹模式各参与方的风险及回报
    股权众筹是一种通过安全在线平台募集资金同时交换股权的新方法,对企业募集资金极具吸引力,同时给投资者带来可能的回报。类似其他投资项目,股权众筹对参与各方都有风险和回报:1.投资者风险及回报投资者风险:很多通过股权众筹模式募集资金的公司都是小私营企业,伴随企业的壮大,极可能需要追加资本。如果将来不能募集到追加资本,将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持续经营,甚至面临破产或减员的困境,使投资者最初的投资大幅贬值。投资者回报:投资者通过股权众筹投资一家公司,投资者可以得到所投资公司的股票,且在该公司上市时,可以获取股息支付。投资者通过支持发行人实现自己的梦想并建立公司,可以带动创新和给社区带来工作机会,并可以通过分享专业知识支持该公司进一步发展。2.发行人风险及回报发行人风险:利用股权众筹来募集资金将使得企业信息暴露于其竞争对手和客户之中,这使得企业面临知识产权和市场秘密失去控制的风险。如果信息通过邮件或其他非安
    2023-06-13
    344人看过
  • 股权众筹平台应向证券业协会报告哪些情况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起草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股权众筹平台上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会报告:(1)备案事项发生变化;(2)股权众筹平台不再提供私募股权众筹服务;(3)股权众筹平台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存在重大经营风险原因(4)股权众筹平台或高级管理人员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5)股权众筹平台因非法经营被提起公诉,包括涉嫌违反国内外证券、保险、期货、商品等法律法规,融资或投资(6)股权众筹平台因商业欺诈被起诉,包括:虚假担保、虚假报告、伪造、欺诈、错误处置资金和证券等(7)股权众筹平台内部人员违反证券、保险、期货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内外商品、金融或投资(8)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5-07
    445人看过
  • 股权众筹模型中各参与者的风险与收益
    股权众筹是一种通过安全的网络平台筹集资金、进行股权交易的新方式,对企业募集资金、为投资者带来可能的回报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与其他投资项目类似,股权众筹对各方都有风险和收益:1.投资者风险和收益投资者风险:许多通过股权众筹筹集资金的公司都是小型民营企业。随着企业的发展,他们很可能需要额外的资金。如果未来不能再增资,将严重影响企业的可持续经营,甚至面临破产或裁员,这将使投资者的初始投资大幅贬值投资者回报:投资者通过股权众筹的方式投资于一家公司,他们可以得到他们投资的公司的股份,他们可以在公司上市时得到分红。通过支持发行人实现梦想和建立公司,投资者可以推动创新,为社会带来就业机会,通过共享专业知识支持公司的进一步发展2.发行人的风险与收益发行人的风险:利用股权众筹募集资金将企业信息暴露给竞争对手和客户,这使得企业面临着知识产权和市场秘密失控的风险。如果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将信息发送到股权
    2023-05-07
    120人看过
  • 股权众筹平台有哪些情形要报告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起草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众筹平台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会报告:(一)备案事项发生变更;(二)股权众筹平台不再提供私募股权众筹融资服务;(三)股权众筹平台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四)股权众筹平台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五)股权众筹平台因违规经营行为被起诉,包括:涉嫌违反境内外证券、保险、期货、商品、财务或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等行为;(六)股权众筹平台因商业欺诈行为被起诉,包括:错误保证、有误的报告、伪造、欺诈、错误处置资金和证券等行为;(七)股权众筹平台内部人员违反境内外证券、保险、期货、商品、财务或投资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八)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6-13
    188人看过
  •  众筹平台上的有钱人是否合法?
    这段内容介绍了所谓的“众筹还债”的运作流程和三大特征。其中,入门费需支付400元,其中200元由推荐人收取,邀请参与者并逐步提高负债等级,上级可以收取下属的200元,这符合传销的三大特征:拉人头、收取入门费、鼓励下线加入。同时,该行为也触犯了法律。假的,触犯法律。这个所谓的“众筹还债”总共分为三个步骤:1、入门费:需支付400元,其中200元由推荐人收取,2、邀请参与者:推荐3名负债者,让他们再邀请其他人加入团队,逐步提高负债等级,3、奖励制度:上级可以收取下属的200元。这就是赤裸裸的传销三大特征。 【 曝 光 】 有 钱 还 众 筹 平 台 : 赤 裸 裸 的 传 销 陷 阱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众筹平台逐渐成为公众创新创业的一个渠道。然而,部分众筹平台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从事期货交易等问题,使得参与者在经济上面临巨大的风险。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非法吸
    2023-09-05
    384人看过
换一批
#互联网金融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众筹
    词条

    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 现代众筹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相对于传统的融... 更多>

    #众筹
    相关咨询
    • 现在的股权众筹平台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13
      股权众筹平台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2014年5月,证监会明确了对于众筹的监管,并出台监管意见稿。
    • 什么是股权众筹,股权众筹有哪些风险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0
      一、什么是股权众筹 股权众筹是向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模式,并以股权作为回报的方式。它具有门槛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依靠大众的力量、对人才的要求比较高、带动社会经济良好发展的特点。股权众筹在中国来说,属于一种风险投资补充。投资者以金钱形式投入到项目中,根据投资者的出资额比例占据企业的股份,待项目结束后分享项目的收益或承担项目的亏损。这样以来,解决了小型项目找不到资金的难题,同时也促进社会经济良好循环
    • 股权众筹平台设立的法律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3
      股权众筹平台设立的法律规定如下: 《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 (二)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三)有与开展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有3年以上金融或者信息技术行业从业经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四)有合法的互联网平台及其他技术设施; (五)有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六)证券
    • 股权众筹平台需要怎样处理的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26
      众筹平台一般会承诺在筹资人筹资失败后,确保资金返还给出资人,这一承诺是建立在第三方银行托管或者“投付宝”类似产品基础上。但众筹平台一般都不会规定筹资人筹资成功但无法兑现对出资人承诺时,对出资人是否返还出资。当筹资人筹资成功而却无法兑现对出资人承诺的回报时,既没有对筹资人的惩罚机制,也没有对出资人权益的救济机制,众筹平台对出资人也没有任何退款机制。
    • XX、股权众筹、XX、风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如果是提供中介性质的服务就不设限非法集资类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