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0:35:03 169 人看过

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在主观上为故意。

受贿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特殊主体,而后者则是一般主体;

2、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为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则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3、客观行为表现不同。前者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而后者则是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斡旋受贿罪如何处罚

对斡旋受贿罪以受贿论处,即依照受贿罪处罚规定处罚:

1、个人受贿数额10万元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5万元个人受贿数额<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5千元个人受贿数额<5万元的处1~7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10年有期徒刑。

5千元个人受贿数额<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人受贿数额<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酌情予行政处分。

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做出相应的斡旋受贿罪司法解释,不过大家也应该对斡旋受贿罪有一定的了解。斡旋受贿罪也属于职务犯罪的一种,对于这种破坏国家机关、单位正常管理活动的行为我们一定要给予严厉的处罚,也提醒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切勿因贪一时小利,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4: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斡旋受贿与一般受贿的差异
    本文介绍了受贿行为的两种类型:一般受贿罪和斡旋受贿罪。一般受贿罪是指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轻松实施犯罪行为,所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或正当利益。而斡旋受贿罪则必须通过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以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才能完成犯罪全过程,且必须是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区分这两种罪行的关键在于职权是否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有直接的制约关系、钳制关系。一般受贿行为人仅需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就能轻松实施犯罪行为。而斡旋受贿行为人则必须通过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以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才能完成犯罪全过程。区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关键,就是看行为人的职权是否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有直接的制约关系、钳制关系。有则是一般受贿罪,无则是斡旋受贿罪。(2)一般受贿罪只要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即可,所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
    2023-11-10
    484人看过
  • 斡旋贿赂罪的处理
    间接受贿又称斡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斡旋受贿和介绍贿赂的区别有哪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刑法》第388条是斡旋受贿,定受贿罪。介绍贿赂罪是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2023-06-12
    50人看过
  • 斡旋受贿是否有共同犯罪
    斡旋受贿指为他人谋取的是正当利益,而且利用职权的人并不知道该人收受贿赂,斡旋受贿一般不会构成共同犯罪。斡旋受贿的条件斡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斡旋受贿的条件如下:1、行为人利用的是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2、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3、必须是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4、索取了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了请托人财物。
    2023-05-01
    478人看过
  • 斡旋受贿罪是什么意思?
    一、斡旋受贿罪是什么意思?斡旋受贿罪是受贿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的规定,斡旋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对此种行为,理论上有称斡旋受贿罪的,也有称间接受贿罪的。二、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2.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会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侵犯国家机关、单位正常的管理活动,却希望这一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能构成本罪。3.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行了斡旋受贿行为。即利
    2024-01-29
    380人看过
  • 斡旋受贿中行贿的对象是谁
    一、斡旋受贿中行贿的对象是谁斡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其法源最早见于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两高《解答》)第三条第二项的部分规定。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97《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将这种行为从一般受贿罪中分离出来,单独作出具体的规定。二、便利条件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斡旋受贿罪中的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刘家琛主编的《新刑法释义》就认为: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原职务影响收取贿赂,这种特殊形式的受贿与在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社会危害性相同,也是利用原有职权之便利条件达到受贿目的。因此认为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构成斡旋受贿罪中的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其
    2023-04-15
    422人看过
  • 斡旋行贿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立足于行为人的角度进行分析与评估1.行为人须具备特定的职权或地位,且该职权或地位能直接或间接地对渎职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产生影响。然而,若行为人是借助于离退休前职务所积累的影响力,那么这并不构成利用个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2.行为人在接受请托时,需明确知晓唯有借助自身的职权或地位的影响力,方能为请托人谋求不当利益。若对此事毫不知情,便不存在故意行为,也就是说,在犯罪的主观要件上,行为人并未构成斡旋受贿罪。(二)以渎职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作为考察依据渎职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为请托人谋求不当利益之际,究竟是受到行为人职权或地位的影响,抑或是仅仅基于纯粹的人际关系?仅当渎职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行为人的职权或地位因素,行为人才有可能构成利用个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否则,情况将截然相反。(三)从请托人的角度进行审视和衡量请托人在委托行为人为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
    2024-05-14
    151人看过
  • 斡旋贿赂罪的犯罪数额
    对斡旋受贿罪以受贿论处,即依照受贿罪处罚规定处罚:①、个人受贿数额≥10万元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②、5万元≤个人受贿数额
    2023-06-29
    160人看过
  • 斡旋受贿罪的定义具体是什么
    斡旋受贿罪是受贿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的规定,斡旋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对此种行为,理论上有称斡旋受贿罪的,也有称间接受贿罪的。一、斡旋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2、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会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侵犯国家机关、单位正常的管理活动,却希望这一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能构成本罪。3、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执政党和政府的威信。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行了斡
    2023-04-04
    497人看过
  • 影响力受贿罪和斡旋受贿罪的异同有哪些?
    1、斡旋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2、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斡旋受贿罪的立案标准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最终如何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呢(一)从行为人的角度来才考量1、行为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职权或地位,并且这种职权或地位能够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渎职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意志。但如果行为人是利用离退休之前的职务所形成的影响,则不构成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2、行为人在接受请托时是否明知必须利用自身的职权或地位的影响才能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如不明知,则不
    2023-07-04
    246人看过
  • 斡旋受贿后再行贿并罚吗?
    应当数罪并罚依法处理,行贿受贿罪量刑标准按照刑法规定办理。《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范: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斡旋贿赂与行贿的区别:斡旋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位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行贿罪是
    2023-04-02
    115人看过
  • 斡旋受贿罪和介绍受贿罪有什么区别?
    主体方面:斡旋者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者不需要是国家工作人员;斡旋者必须利用自己的职位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介绍者可以利用,也可以不利用。客观方面:斡旋者自己收受了贿赂,介绍者可以收受、也可以不收受;斡旋受贿的行为人的侧重点是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介绍受贿罪的行为人侧重点是向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二者发生竞合时,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我国《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
    2024-04-30
    63人看过
  • 斡旋受贿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前一段时间我们大家都听说了很多大官被拉下马的案例,我们国家对于贪污受贿方面现在查的是越来越严格的。对于贪污受贿受伤害最深的应该就是我们公民了。对于贪污受贿其实还有很多的形式。那么斡旋受贿司法解释是什么?斡旋受贿简介受贿罪客观方面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斡旋受贿斡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其法源最早见于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两高《解答》)第三条第二项的部分规定。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97《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将这种行为从一般受贿罪中分离出来,单独作出具体的规定。该条虽未明确给出独立的罪名,但理论界对此条界定为斡旋受贿罪已达成共识。此罪,日本刑法于1958年即予增设。在该罪的构成要件中“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
    2023-06-03
    183人看过
  • 单位斡旋受贿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与一般受贿罪的区别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一般受贿行为人是直接利用本人的职务之便就能实施犯罪行为,而斡旋受贿行为人必须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才能完成犯罪全过程。区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关键,就是看行为人的职权是否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有直接的制约关系、钳制关系。有则是一般受贿罪,无则是。(2)一般受贿罪只要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即可,所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也可以是正当利益。而斡旋受贿必须是为请托人谋取。(3)一般受贿罪中索取贿赂的不以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为必要要件,而斡旋受贿无论是索取贿赂还是收受贿赂,都必须是为请托人谋取。此外,当行为人与第三人存在着职务制约关系时是定一般受贿罪还是,应当根据请托事项是否属行为人职权范围来划分。凡请托事项属行为人职务范围内的事,即行为人有权命令、指示、决定第三人完成请托事项的,应定
    2023-04-19
    121人看过
  • 斡旋受贿的认定以及其特点
    一、斡旋受贿如何认定?斡旋顾名思义会有三方,直接利用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与行贿人,以及这个作为中间人的国家工作人员。斡旋受贿,主体也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且不是直接通过自己的职务行为,而是利用职务或者地位上的便利疏通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是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帮请托人实现不正当的利益。下面从此罪涉及的三方主体来考虑认定:(一)斡旋受贿人1、斡旋受贿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能够影响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利用离退休之前的职务或地位的影响力,不符合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的构成要件。2、斡旋受贿人须有利用职权或地位的便利的故意。(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真正利用自己的职务为请托人谋不正当利益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是受到斡旋受贿人职务或者地位的影响,单纯的因为人际关系而接受其为别人的请托的,斡旋受贿人就不符合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上的便利的要素。但是,并不需要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与斡旋受贿人之间是制约关
    2023-03-24
    18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斡旋受贿与行贿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28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斡旋受贿数额如何认定, 斡旋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4
      斡旋受贿数额应按照实际所得来认定。斡旋受贿罪的公诉意见斡旋受贿罪也有称间接受贿罪,根据我国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对此种行为,理论上有称斡旋受贿罪的,也有称间接受贿罪的。构成斡旋受贿罪必须符合下列构成要件:1.斡旋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 斡旋受贿罪的主体包括哪些?斡旋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4-08-23
      犯罪主体为国有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的;c.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 斡旋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斡旋受贿罪的数额如何认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4-08-23
      认定受贿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
    • 什么是斡旋受贿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25
      斡旋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如利用上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同事关系,利用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等,让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办事。 这里所说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如果为请托人谋取的是正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