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合同继续履行由谁作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01:10:16 140 人看过

判决合同继续履行由法院作出。与他人签订合同之后,对方当事人不愿意根据我们合同内容继续履行合同时,我们可以先试着跟对方沟通,达成和解变更我们合同的一些内容然后再继续履行我们的合同,当然,我们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当事人根据合同内容继续履行,但是我们在向法院起诉时,还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法院才会判令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一、继续履行属于什么责任

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为:(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行不依附于其他责任形式。(2)继续履行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务,这一点与一般履行并无不同。(3)继续履行以对方当事人(守约方)请求为条件,法院不得径行判决。

二、空白合同上签字是否有效

我们知道合同生效需要依法成立,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双方平等、自愿的签订。而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是合同当中尚未确定具体的合同内容,而一方当事人就先行签署,而后才在其已经签署的合同上面把合同内容添加上去,那么这时所添加上去的合同内容,有可能是双方当事人事前已经进行约定的,也有可能是一方当事人单独的意思表示,这些都有可能。而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呢?我们认为也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事后添加上去的合同内容,完全是双方之前已经协商达成一致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尽管一方是先行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我们也不能仅仅因为这个形式而否认合同的效力。当然,现实中,这种情况很少会有,一般如果是一方先行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其后添加的内容多半都与其真实的意思有出入,而其之所以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也很可能存在一方欺诈之类的情况,所以,这种情况下,合同是无效的。当然,这是在理论山进行分析,而实践中如果遭遇了这种情况,要想主张合同无效,我们需要证明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是一份空白的合同,未载明合同内容,而现在这个合同的内容,也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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