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现状如何?监督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工作配合与衔接不够,未形成整体监督合力,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大等等问题。因此需要提供建议,精简机构,合理分工等。
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现状及建议
(一)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现状
目前,我国建立起了一套监督主体广泛性、监督形式多样性、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监督机制的确立与运行,对于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改进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目前公安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设、监督力量的整合、监督队伍自身建设与肩负的使命、承担的责任相比很不适应。仍然存在各监督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工作配合与衔接不够,整体监督合力还未形成,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大,一些地方还不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等等问题。
(二)当前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的原因及建议
1、执法监督体制不尽合理,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应完善公安行政执法国家机关监督,形成完整的监督体系。国家机关监督作为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国家机关监督存在着监督部门过多,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监督的实效。唯有通过精简机构,明确分工,清晰全责才能有效解决。具体来说,首先从监督主体上,规定监察、纪委、检察机关为法定的监督机关,确保监督到位。其次明确监察、纪委、检察机关的职责,对三监督机关以分工,监察机关主要对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合理的行为予以监督纠正,纪委则对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正,检察机关则对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纠正。再次对三监督机关的监督程序予以明确规定,成立一个联合执法监督小组,对公安行政执法违法违纪行为统一受理,接受群众举报,进行初查,形成报告,然后根据分工移送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处理。最后,规定监督责任,对监督主体不作为,徇私舞弊等违法乱纪行为加以规定,确保有权必有责,违法必究。
2、监督不力,惩处不严,监督主体独立性、权威性不强,影响监督实效。应理顺公安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主体地位,增强监督合力与实效。监督机制应有一个主次之分,不仅靠某一方面的监督有一定的局限性,只有各种监督形成合力,才能发挥执法监督真正的实效。因此,公安机关内部应进一步研究内部监督机构的科学设置和职能分工,最大限度整合公安机关内部的监督力量,调整合并有关监督部门及职能,理顺内部监督体制,确保内部监督有效运转。
3、社会监督、民主监督的力度不够。应当进一步健全警务公开制度,增强公安行政执法权运行的透明度,进一步完善舆论监督机制,正视新闻媒体的特殊舆论监督功能。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公安行政执法全力而言,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健全警务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安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以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警务工作直面群众,社会公众对公安行政执法最有发言权,让群众来监督批评,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总而言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需要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是有效遏制公安机关腐败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理念的重要途径和保障,是践行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依法治国的必要条件。只有不断完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才能有效遏制公安行政执法违法乱纪行为;才能有力预防和打击人民警察贪污腐败现象;才能确保公安行政执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轨道;才能早日实现依法行政、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
-
我国如何实现立法监督?
214人看过
-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343人看过
-
《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226人看过
-
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之我见
380人看过
-
我国行政诉讼的现状
307人看过
-
如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效果
146人看过
行政执法监督指的是负有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对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监察与督促,并且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活动。特征之一是它是对行政机关各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专门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的监督。这些机关内部的某些... 更多>
-
-
消防监督执法的行政复议如何申请?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政策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5、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
-
申诉后如何向法院实现执行监督程序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
-
如何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监督管理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3《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管理: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监测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的有害因素;国务院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其他。
-
行政监督如何理解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10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 这是狭义的行政监督,另外,还有广义的行政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泛指执政党、国家权利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等多种社会力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