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均为华侨该怎么诉讼离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20:14:19 301 人看过

一、华侨离婚要提交哪些材料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

4、5、6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

二、双方均为华侨怎样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均为华侨,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一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都必须向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当事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书也可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如果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申请离婚时,双方又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有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我国法院审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我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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