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侵权方式有哪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21:53:24 230 人看过

(一)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行使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二)诽谤

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禁止用诽谤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在文学作品中故意使用他人真实姓名,或者未写明原告的真实姓名和地址,但对人物特征的描写有明显的指向或者影射他人,小说内容存在侮辱、诽谤情节,致其名誉受到损害的,作者和出版社均可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徐良诉上海文化艺术报社等侵害名誉权一案的复函》中认为,被告赵伟昌根据传闻,撰写严重失实的文章“锁甲三千元带来的震荡”和被告《上海文化艺术报》社未经核实而刊登该文,造成了不良后果,两被告的行为均已构成侵害徐良的名誉权。

有关机关和组织编印的仅供领导部门内部参阅的刊物、资料等刊登的来信或者文章,当事人以其内容侵害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机关、社会团体、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分发本单位、本系统或者其他一定范围内的内部刊物和内部资料,所载内容引起名誉权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2)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的,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主要内容失实,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

一、名誉权有哪些分类

(一)公民名誉权

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

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

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败坏他人名誉。

(二)法人名誉权

法人的名誉权内容与公民的名誉权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内容有所狭窄,主要包括:

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法人进行报道评论时,必须真实,与事实相符。

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与法人真实状况不符的消息,败坏其名誉。

二、刑法侮辱罪的相关规定

对他人名誉有侵权行为的,严重的话可能会构成侮辱罪,即使没有够到侮辱罪的立案标准,也是违法行为中的一种,需要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等。而要是构成侮辱罪的话,则对行为人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也有可能是直接剥夺政治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名誉权相关文章
  •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什么以及名誉权的侵权方式有哪些
    一、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什么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以下内容: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在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败坏他人名誉。法人的名誉权内容与公民的名誉权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内容有所狭窄,主要包括: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法人进行报道评论时,必须真实,与事实相符.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与法人真实状况不符的消息,败坏其名誉。二、名誉权的侵权方式有哪些名誉权主要有下列几种侵权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重要隐私等。侮辱:是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
    2023-06-19
    398人看过
  • 侵害名誉权会怎么处理,侵害名誉权的形式有哪些
    一、侵害名誉权会怎么处理侵犯名誉权的处理方式:1.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2.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3.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4.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二、侵害名誉权的形式有哪些侵害名誉权的形式有以下三种:1.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2.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
    2023-05-06
    111人看过
  • 侵犯名誉权隐私权处理方式
    一、侵犯名誉权隐私权处理方式(一)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二)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三)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四)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二、隐私权被侵犯受害人应向哪地的法院起诉因隐私权被侵犯提起诉讼的,被害人可以选择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法律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法律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40.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2023-06-01
    124人看过
  • 名誉权侵权实际损失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名誉权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
    一、名誉权侵权实际损失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名誉权侵权实际损失的赔偿范围有:1.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2.精神损害赔偿。侵害名誉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包括受害人的名誉利益毁损和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两部分。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二、名誉权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名誉权侵权的责任承担
    2023-07-09
    276人看过
  • 名誉权侵害的赔偿方式
    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并且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侵犯名誉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因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标准也不尽相同。但《最高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司法解释》对各地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做了指导性和概括性的阐述。根据《最高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司法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
    2023-07-06
    438人看过
  • 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依据,侵犯名誉权的方式
    一、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依据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依据: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如侮辱、诽谤等行为,并为第三人知悉。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即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二、侵犯名誉权的方式侵犯名誉权的方式:1.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2.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
    2023-06-07
    403人看过
  • 认定名誉权侵权需具备的条件有几种
    一、认定名誉权侵权需具备的条件有几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规定:“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因此,在具体认定行为人是否侵害他人名誉权时,应从以下四方面来确定:1、行为人主观有过错。主观有过错是指行为人对于他人名誉权受侵害的事实主观上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以媒体新闻报道侵害他人名誉权案件为例,如果加害人的主观心态为故意,我们可以轻易认定,但如果仅仅表现为对所报道的事实调查或审查不严导致报道失实,其主观心态应如何认定?笔者认为,新闻媒体作为我国的社会监督主体,应当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自由报道权,而不应过分要求新闻媒体报道准确无误。因为基于我国国情,舆论监督在社会生活中一直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因此,我们应当鼓励并支持新
    2023-04-15
    229人看过
  • 放弃签名权有几种方式
    放弃署名权有几种方式:1,写放弃署名权的证明2,写放弃署名权的证明3,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向有关部门申请,署名权是决定是否表明作者身份和如何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他人擅自删除作者署名、增加未参与创作的他人署名、改变作者署名方式等都是侵犯署名权益的行为。真实作者与他人就转让或者放弃署名权益达成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作者可以随时食言。但是,原因转让、放弃署名权而取得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他人有权要求作者返还。相反,如果协议受法律保护,则作者无权主张署名权益,否则将构成违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美国著作权法并未完全接受署名权,美国法律仍然保护署名权的利益署名权的转让或放弃的效力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加以区别对待。首先,严格禁止转让或者放弃署名权,绝对无效,违反公共秩序、良好习惯和诚实信用。学术论文署名用于交易的,违反学术道德,应当无效。特别是聘请他人撰写自己的学位论文,也违反了诚信法,应
    2023-05-07
    481人看过
  • 侵犯名誉权解决方式包括哪些?
    一、侵犯名誉权解决方式包括哪些?1、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2、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3、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4、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此我们可知,侵犯名誉权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二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二、侵犯名誉权的认定(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的方式有口头和文字等两种方式。其内容包括捏造和散布
    2023-04-27
    120人看过
  • 名誉权纠纷恢复名誉具有哪些方式?
    一、名誉权纠纷恢复名誉具有哪些方式?名誉权纠纷恢复名誉的法定方式中,一种就是在原发文点或者大众媒体平台道歉,为受害人恢复名誉。另外一种就是司法解释明确“公开道歉”可以由人民法院以法院通告形式,在指定刊物上以通告方式将案件侵权事实及生效判决予以公示,并规定通告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二、侵犯名誉权的方式包括哪些?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重要隐私等。1、侮辱是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
    2023-04-18
    417人看过
  • 侵犯名誉权的举证是怎样的,侵犯名誉权处理方式
    一、侵犯名誉权的举证是怎样的侵犯名誉权的举证包括以下内容:1.侵权事实的有关证据:(1)以文字或音像制品形式侵权的,提供相应载体。(2)以口头形式侵权的,提供证人证言或有关证明材料。(3)以其他形式侵权的,提供相应证据。2.侵权后果的有关证据:(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2)造成精神损失的,提供相应证据。3.原、被告若为法人,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二、侵犯名誉权处理方式侵犯名誉权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二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1.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2.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3.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4.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三、侵犯名誉权怎么赔偿侵犯名誉权的赔偿需要按照实际侵权情节的严重程度
    2023-05-06
    490人看过
  • 名誉侵权承担责任的方式
    民法典规定,名誉侵权主要有四种承担责任的方式。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这些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1、停止侵害。所谓停止侵害,是指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尚在进行的情况下承担的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在处理名誉权纠纷案件中,如果侵权人尚未停止侵权行为,办案人员首先应当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劝其自觉停止侵权行为;如果侵权人既未停止侵权行为,又不接受批评教育,人民法院应责令其停止侵害;如果侵权人仍不履行,可以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迫使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2、赔礼道歉。所谓赔礼道歉,是指侵权人向受害人承认其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诚恳认错并表示歉意。有人认为采取这种方式可以单独对受害人进行,也可以当众进行,笔者认为应当众进行。因为,如果侵权人没有当众实施损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就构不成侵权后的影响面,当然可以不用当众向他人赔礼道歉,但如果侵权人当众实施了损害
    2023-02-10
    144人看过
  • 是否存在一种更好的解决侵害名誉权和荣誉权的方式?
    侵犯名誉权和荣誉权需要承担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赔偿金的责任。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害他人名誉权应如何认定和处理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认定:行为人确有名誉损害行为,造成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行为人名誉损害行为违法,侵害名誉权的对象具有鲜明指向性;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故意损害他人名誉。处理是: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还可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
    2023-07-04
    347人看过
  • 侵犯名誉权属于哪种案件
    一、侵犯名誉权属于哪种案件侵犯名誉权属于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构成刑事犯罪。二、名誉权的分类1、名誉权侵害的主体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机构组织等,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在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败坏他人名誉。2、法人名誉权法人的名誉权内容与公民的名誉权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内容有所狭窄,主要包括:(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法人进行报道评论时,必须真实,与事实相符.(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与法人真实状况不符的消息,败坏其名誉。三、侵犯名誉权认定标准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
    2023-05-03
    334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誉权
    词条

    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名誉权
    相关咨询
    • 法律保护侵犯名誉权有哪两种方式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25
      侵犯名誉权的方式有侮辱和诽谤等,在司法实践中,侵犯名誉权的实现形式是非常多的,但如果存在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情况,就构成了侵犯名誉权的犯罪事实,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赔礼道歉或者恢复名誉。
    • 名誉权的定义是什么,侵犯名誉权的方式有哪些,侵害名誉权怎么处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07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
    • 侵害名誉权的几种手段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2
      侵害名誉权的方式有: 1、故意以语言、文字、暴力等手段贬损他人人格,从而损害他人名誉; 2、故意或者过失散布一种虚假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从而损害他人名誉;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 侵害名誉权的因果关系哪些方式属于侵害名誉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3
      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其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认定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须在主客观方面具备以下要件: (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体现为以不当的言词评价、贬低和毁损相对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实”的真实性问题)、诽谤(体现为披露、散布虚假事实)、披露其隐私权(体现为披露、散布法律所保护的他人私生活信息
    • 侵犯名誉权的有什么方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7
      侵犯名誉权的方式包括: (一)侮辱; (二)诽谤; (二)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