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冻结期限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自行决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权进行冻结,且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期满前做出决定。
一、保全房产受多久执行
保全房产一经裁定,立即执行;且不得超过三年,但可以续执行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87条,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二、法院冻结股权怎样解冻
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的不当流失,给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另外股权的冻结是(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中,并没有否定股权持有者的股东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样享受股票的收益权以及其他的各项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就股权冻结法院如何解冻规定如下: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冻结期限届满后,会自动解除冻结。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可以提供担保,经法院审查同意后可以解冻。
三、法院冻结微信零钱会有期限吗
法院冻结微信零钱有期限。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债务已经清偿的,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
商标权冻结是什么意思,期限是多久
337人看过
-
股权冻结多久?法律怎么规定
332人看过
-
房产冻结的期限最长是多久
452人看过
-
担保人工资冻结期限为多久
77人看过
-
司法股权冻结一般时效为多久
128人看过
-
冻结资产后的执行期限是多久?
274人看过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
冻结期限股权期限是多久?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民事诉讼法保全冻结期限股权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
-
冻结股权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多久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231、股权冻结期限原则上是不得超过三年。 2、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
-
冻结公司股权能够冻结多久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房地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最长期限可以是一年,扣除动产的最长期限可以是两年,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最长期限可以是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
-
股权冻结期限是多久有期限没有强制性规定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16股权冻结期限最多为一年,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
冻结股权时间要多久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27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