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仲裁违反法定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21:54:48 58 人看过

一、什么叫仲裁违反法定程序

1、仲裁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如果仲裁机构没有按照仲裁程序规则所规定的期限将全部文件或材料送达双方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未能在仲裁程序中获得充分的陈述或辩论的机会,或者有关仲裁员有法定回避情形而未予回避等等,均是违反仲裁程序的做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二、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是由3名仲裁员组成,还是由1名仲裁员组成,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员应当由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只有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时,才由仲裁委员会依照职权指定。当仲裁庭的组成违反了仲裁法的规定,则由该仲裁庭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予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20: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规则相关文章
  • 仲裁程序违法的具体情形
    一、仲裁程序违法的具体情形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什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市需要设立仲裁委员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级仲裁委员会相互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各自独立仲裁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各自向同级
    2023-06-06
    317人看过
  • 违反法定程序的标准
    具体行政行为
    一、违反法定程序的标准具体行政行为是有法定程序的,这一法定程序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和时限等都会进行明确规定。因此,看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反法定程序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法定方式:包括程序的种类和外在表现形式两部分。程系种类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三种;外在表现形式分为要式和非要式两种。所谓要式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行为。如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采用书面形式,不能采用口头形式;符合听证程序要求的,要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缺少书面决定或告知手续,即违反法定程序。(二)法定步骤:指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必须分步进行的并影响到决定正确性的程序。即在一般程序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顺序步骤: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作出处罚决定,最
    2023-04-24
    261人看过
  • 什么叫仲裁参加人?
    法定代表人
    仲裁参加人包括当事人、代理人以及第三人。单位和与之形成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为人事争议的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个人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发生人事争议的当事人一方在三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与人事争议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也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
    2023-06-10
    186人看过
  • 法院裁定反转执行程序
    具备执行回转条件的,法院应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执行回转裁定可由当事人申请作出,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关于执行错误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害赔偿问题。如果对当事人的损害是由于法院的错误或者法院的不当执行造成的,当事人可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执行法院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当事人的损害是由于法律文书的错误造成的。法院执行回转应当符合的条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产生执行回转的原因:“在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很显然,执行回转制度是针对执行发生的错误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在日常的司法实践中,实行执行回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人民法院按照执行程序将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如果法律文书尚未执行,不发生执行回转。2.必须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了。法律文书未经法定程序撤销,
    2023-07-10
    107人看过
  • 工商局违反法定程序
    一、工商局违反法定程序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局有如下办案程序:第三条(五)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条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首次向案件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有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第二十一条办案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两人。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时,一般应当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二、行政处罚中有哪些强制执行措施(一)加罚。加罚是指被处罚的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在原处罚决定的基础上,增加处罚的幅度,具体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原处罚决定仍应执行。(二)拍卖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划拨冻结的存款。查封,是指行政机关用封条将被处罚人的
    2023-04-24
    454人看过
  • 违反鉴定程序
    司法鉴定机构
    一、违反鉴定程序未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擅言设立司法鉴定机构或擅自面向社会开展司法鉴定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取缔;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l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设立登记的,除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注销外,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l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一)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二)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四)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三)、(四)
    2023-06-11
    256人看过
  • 仲裁选定仲裁员的程序
    一、仲裁选定仲裁员的程序仲裁选定仲裁员的程序:1.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分别选定或者委托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当事人未在上述期限内选定或者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员的,由本会主任指定。2.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15日内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3.双方当事人未能依照上述规定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的,由主任指定。4.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时,申请人方或者被申请人方应当共同协商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未能自最后一名当事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就选定或者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员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主任指定。5.当事人选择居住在北京以外地区的仲裁员的,应当承担仲裁员因审理案件必需的差旅费。6.仲裁员拒绝接受当事人的选定或者因疾病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正常履行仲裁员职责的原因不能参加案件审理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重新选定仲裁员通知之日起5日
    2023-04-25
    421人看过
  • 法律中什么叫做行政仲裁?
    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与行政合同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为。行政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仲裁机构又是什么呢?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双方民事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机构。分为国内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后者又分为全国性的仲裁机构和国际性或地域性的仲裁机构。此外,按仲裁机构的设置情况,国际上进行仲裁的机构有三种:一种是常设仲裁机构,一种是临时仲裁机构,还有一种是专业性仲裁机构。新的仲裁制度摆脱行政色彩,不是行政仲裁,而是民间仲裁。仲裁机构不是行政机关,也不附属于行政机关,而是一种社会服务组织。尽管仲裁机构离开政府扶持就建立不起来,但建立起来以后它并不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可
    2023-08-05
    297人看过
  •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什么叫仲裁费用
    一、什么是仲裁费用?仲裁费用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应当交纳的一定费用。包括:1.案件受理费。用于给付仲裁员报酬、维持仲裁委员会正常运转的必要开支,由申请人或反请求人在提出仲裁申请或反请求时按照仲裁案件受理费表的规定预交。2.案件处理费。包括:(1)仲裁员因办理仲裁案件出差、开庭而支出的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2)证人、鉴证人、翻译人员等因出庭而支出的食宿费、交通费、误工补贴;(3)咨询、鉴定、勘验、翻译等费用;(4)复制、送达案件材料、文书的费用;(5)其他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合理费用。第(2)、(3)项规定的案件处理费,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预付。二、仲裁费用如何承担?仲裁庭在仲裁裁决中或在案件结案时,有权对仲裁费用的最后承担作出决定。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当事人自行和
    2023-06-03
    65人看过
  • 劳动仲裁程序能够反诉2023
    一、劳动仲裁中能否提起反诉劳动争议仲裁能反诉。劳动仲争议仲裁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二、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技巧有哪些1、先了解案情,确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即找到被申请人。2、确定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是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3、写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4、准备证据,能够把《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明细等书面材料准备好,如果有录音能够刻成光盘等。5、把《劳动争议仲裁申
    2023-06-16
    253人看过
  • 民诉法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一、民诉法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该规定列举了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两种情形,并采用了“等”字对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进行兜底。(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五条规定: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1、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2、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的。二、违反民事审判程序有什么法律后果(一)可能导致当事人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受到损害。(二)如法院为保障民事审判的进行,对当事人拘传、拘留违反规定,会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造成损害;对当事人进行训诫、责令退出法庭违法,会对当事人的名誉权造成不当损害;诉讼费用收取违反规定而多收了当事人的诉讼费用,会造成当事人财产权利的损害;
    2023-06-06
    113人看过
  • 听证程序违反法定时效
    一、听证程序的定义: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二、申请听证程序的条件: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3、责令停产停业的;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三、申请听证程序的时效: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书面提出听证要求。(1)当行政机关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时,当事人主动放弃听证。(2)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要求听证,但根据《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听证工作规则》第六条
    2023-06-03
    263人看过
  • 违反协议双方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流程
    一共有七步,具体如下:1、提交书面劳动仲裁申请;2、等待申请审核,拿《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3、劳动仲裁调解庭调解;4、开庭审理,冲裁裁决;5、拿仲裁裁决书;6、对结果不服可起诉;7、获得赔偿具体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1、提交书面劳动仲裁申请:案件受理当事人或委托代理方向管辖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以及相关证据。2、等待申请审核,拿《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3、违反协议双方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五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立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则发给申请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对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发给《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4、劳动仲裁调解庭调解:劳动仲裁案件在仲裁庭由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2023-02-14
    277人看过
  • 什么叫违反交通信号的违法行为
    轻微交通事故认定全责事故并不难“什么是未按照规定让行的情况?”一位出租车司机师傅说,像这样的情况他也搞不懂,更别说那些刚学会开车的新手。确实,很多司机都看过《办法》,但是如此宽泛的概念,着实司机犯了难。比如,贵阳市交警支队特别对这两种认定的事故全责的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解释,划定了具体的框架。其中违反交通信号的违法行为包括以下5种情况:闯红灯;违法掉头;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未按规定让行的情况,则比较复杂,包括26种情况。不过也都比较常见: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的一方让有障碍的一方
    2023-02-28
    8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规则是仲裁机构制定的,用于规范仲裁程序和仲裁行为的规则。它是仲裁程序的基础,规定了仲裁程序的基本原则、程序、方式、时限等内容,确保仲裁程序的公正、公平、高效进行。 仲裁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仲裁工作的质量和效... 更多>

    #仲裁规则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违反程序规定怎么处理啊?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
      用人单位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劳动者,但是由于劳动仲裁委员会与法院并非垂直法律部门,法院无权撤销仲裁,只能作出判决,如果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的相关证据不足,法院可以作出判决不支持劳动者的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
    • 违反法定程序发回重审裁定书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1
      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根据《民诉意见》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 ①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民诉意见》第l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 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
    • 仲裁委未告知当事人选仲裁员是否违反程序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8
      1、《仲裁法》第三十条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第三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没有在
    • 程序违法了,仲裁裁决因程序违法被撤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1
      《仲裁法》还对涉外仲裁的撤销裁决事项作出了这样的特别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有: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当事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当事人负责的原因而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
    • 什么叫执行程序的裁定书?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对于什么叫做执行程序的裁定书做出如下解释: 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