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20:50:49 464 人看过

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动,消灭的法律事实。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

一、判决和裁定有什么区别

不同点如下:1、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2、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法典等实体法,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3、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而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后15日内准许上诉。裁定的效力可以相应改变,如对中止诉讼的裁定,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新裁定;而判决的效力及于实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二、房产继承诉讼标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理论通说,诉讼标的是纠纷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所以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标的应当是遗产继承的法律关系;房产不是此类纠纷的标的,而是标的物。同时还要区分,诉讼请求与诉讼标的也不是同一概念。按照“二分支说”的观点,诉讼请求是诉讼标的的一个分支。

三、借名买房诉讼状

民事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依据。主要应写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情况,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电话等等。当事人是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写明该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等。有诉讼第三人的应写明第三人的基本情况。2、请求事项,写明在诉讼中,请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要求。请求的事项,应写得具体明确。3、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主要应写清楚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争议的焦点,起诉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具体条款。4、结尾部分应写明受诉人民法院的名称,并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注明起诉的年月日。证据和证据来源,即起诉依据的产权证、公证书、契税凭证、合同、往来信函、视听资料等等一切能证明客观事实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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