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21:52:21 414 人看过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使用者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制条件,双方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规定即可。如果使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使用者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况:

(1)工人30天前书面通知使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情况可以在即时解除中立即解除,不需要事先通知使用者。注意: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使用者必须支付经济补偿。使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使用者有单方面解除权,双方无需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失性退休。非过失性退休。

二、经济裁员有三种情况:

1、过失性退休适用情况:在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严重违反使用者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严重失给使用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使用者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使用者提出,拒绝纠正的,劳动者以欺诈、威胁的手段或乘坐人的危险,对方违反真正意义

2、非过失性退休适用类型:工人生病或非工人受伤,规定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工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签订时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工人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3、经济裁员适用情况: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改革的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劳动合同变更后,需要裁员的其他劳动合同成立时根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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