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缴出资就不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1:03:03 94 人看过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也就是说,除非额外约定,否则股东分红比例、增资优先认购的比例都要受到实缴额度的限制。

一、把注册资本缴足是什么意思?

注册资本:又称核定资本,是公司成立时注册登记的资本总额。注册资本是否应为实缴资本,因公司形态与设立方式不同而有不同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

实缴资本:也称已缴资本,实收资本。是认缴资本中股东已经缴付的资本。

待缴资本:是公司已经发行、股东已经认缴但尚未缴纳的资本。这一概念只存在发起设立的公司中。

法律规定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足的,股东可以先缴纳一定的出资,剩余的认购出资可在以后分期缴付。股东分期出资的,就有了待缴资本。所有股东在完成其各自的出资义务之前,股东的实际出资是小于公司注册资本的,实收资本也就是股东陆续缴纳的出资,剩下未缴的出资是待缴资本。

二、注册资本的实收资本是怎么样的?

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的结果,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在现行制度下,它们在金额上又是相等的。

注册资本是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是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

实收资本是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由于公司认购股份以后,可以一次全部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所以实收资本在某段时间内可能小于注册资本,但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最终是应当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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