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生效的夫妻债务怎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0:30:41 458 人看过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个人债务则由夫妻个人财产进行清偿,另一方不需要负责偿还,但自愿帮忙一起偿还的除外。

夫妻债务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2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债务相关文章
  • 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前,夫妻双方已离婚的
    (1)无论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还是通过诉讼程序得来的离婚的生效法律文书,有关财产的处置,都是就双方内部的财产分割的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均不能以此逃避对共同债务的清偿。(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因此应将离婚的双方列为共同被告,共同承担对外共同债务的清偿,并承担连带责任,不必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一、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后,共同债务清偿前夫妻双方离婚的(1)假如双方对债务和财产均作了相应处理,且负担此债务的一方有财产足以偿还债务,则可按照双方约定,由负担此债务的一方负责清偿。(2)假如双方为了逃避债务(前提是共同债务),财产分给了一方,而把债务分给了另一方,负担此债务的一方没有能力偿还或不能全部偿还,生效法律文书中又只列了无偿还能力一方为被告的,
    2023-03-30
    432人看过
  • 夫妻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
    分居期间,一方为了维持共同生活和经营的需要所借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义务偿还。若是婚内的借款是为了个人的不当开支,不是为了维持共同生活需要的,另一方也不知情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怎样处理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处理规则如下:1、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4、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的,就有债务人一方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3-07-24
    127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不签字是否生效
    夫妻共同债务不签字也是可以生效的,不是一定要夫妻共同签字的债务才能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那么即使另一方没有签字,该债务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二人用共同财产进行清偿。一、婚前夫妻双方都有信用卡离婚时谁能还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2、如果夫妻一方的信用卡债务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责任。3、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其中一方的卡债,如果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则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夫妻承担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举证责任。4、如果夫妻一方欠信用卡卡债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等等,另一方不用承担偿
    2023-03-10
    97人看过
  • 夫妻已经离婚怎么处理共同债务?
    夫妻已经离婚共同债务的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是一方所欠债务但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视为共同债务,夫妻均要对债权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是如果一方能够证明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由欠债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分割案例法律咨询:张某与妻子离婚一案件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经法院查明,在黄某夫妻生活期间,借债5000元用于子女入学费用。现在由于双方进入,所以都不愿意承担这5000元的债务。这笔债务究竟应该由谁承担?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
    2023-08-12
    255人看过
  • 2022夫妻债务纠纷是怎样认定夫妻债务的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的利益。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为婚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债务。4、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所负债务。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二、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
    2022-04-13
    289人看过
  • 夫妻搭档做生意欠下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被告梁某某与被告龙某某系夫妻关系,2012年2月15日,被告梁某某与原告广西XX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陈依雪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在2012年4月5日前被告梁某某向原告提供含量为47%的锌精矿,共计50个金属吨。合同签订当日,原告依约向被告预付了60万元货款。合同签订后,经原告与被告梁某某、梁某某分别结算,被告梁某某仍欠原告60万元预付款。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梁某某共退回了335000元的货款给原告,至2014年尚欠265000元货款未退还。原告认为被告梁某某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已构了违约,为此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梁某某退还原告购矿款265000元并承担违约金58758.43元,被告龙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南丹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广西XX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梁某某签订的《工矿产品合同》为有效合同。原告已依约向梁某某支付了共计60万元的预
    2023-06-08
    351人看过
  • 可以执行债务人的已生效债权吗。
    申请执行人需拥有针对被执行人的债权关系;其次,被执行人欠债未还以至于无法清偿债务;再者,第三方对于已到期的债务没有任何异议;并且,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均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书;最后,经由人民法院的严格审理之后,判定被执行人是否存在缺乏清偿能力以及迟延履行债务等情节,同时也需要判定第三人所享有的债权是否已经到期。在执行到期债权时,必须向第三方发出明确的履行债务通知书,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之一。如若第三方对此表示异议,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
    2024-07-24
    235人看过
  • 夫妻债务已判决还能翻案吗
    债权人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六个月之内申请法院对已经判决的夫妻共同债务予以再审;但是申请再审的债权是有夫妻一方与他人恶意串通或一审时有债权人不知情等情况的,才可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一、夫妻共同债务已经判决可以上诉吗?夫妻共同债务已经判决可以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
    2023-03-04
    317人看过
  • 夫妻虽已离婚债务仍需均摊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债务,离婚后,债权人将已离婚的夫妻俩共同告上法庭。日前,安宁区法院公布该案的一审判决,夫妻虽离婚,但债务要均摊。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0月,男方叶某与女方时某在深圳市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自2008年12月18日至2010年8月21日期间,小两口因家庭购房、购车等生活所需,多次向杨琳(化名)借款共计43.2万元。叶某对以上借款出具借条,承诺按银行同期贷款标准给付利息。叶某只收取过3.5万元,剩余借款他要求杨琳汇入妻子时某的个人银行账户。叶、时二人借款后,虽承诺还款,却始终没拿出钱来。2013年1月29日,叶某、时某离婚。于是,杨琳将这对离婚夫妻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43.2万元,以及给时某进行银行汇款时产生的手续费250元。安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原、被告之间的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叶、时二人理应对借款及时归还。虽借条中未约定因汇款转账而产生的银行
    2023-04-23
    231人看过
  • 前夫欠账已去世债务怎么办
    视情况而定,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则由配偶与继承人一起归还。如果属于个人债务,则只由继承人偿还。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工程款欠账不还怎么办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但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根本理由。在欠款人比较强势的情况下,被欠款人一般都会主动与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达成还款协议。被欠款人为尽快能够拿到工程款,往往会做出较大的让步,只要不亏本甚至少亏本的情况下,都可以达成协议,但即便这样,欠款人也不一定会领情,多数
    2023-08-12
    392人看过
  • 夫妻债务为一方承担的协议书生效吗
    一、夫妻债务为一方承担的协议书生效吗民法典规定,夫妻债务不一方承担的协议书,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
    2023-06-17
    57人看过
  • 夫妻一方做生意借的钱算夫妻债务吗
    夫妻中任意一方因经商业务而产生的借款状况,是否应当被归类为夫妻共同债务,这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谨慎推断。若此项商业活动所带来的收益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过程,或相关借款事项确系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建立的,那么这种情况下,这些借款通常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如若另一方有证据证明指称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领域、共同生产经营环节,且其本人对此笔借款毫不知情,亦未在事后予以认可,那么在此种情形下,该借款很可能会被判定为借款方的个人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
    2024-08-08
    233人看过
  • 夫妻债务时效是多久
    法律综合知识
    一、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讨债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二、延长债权债务诉讼时效的措
    2024-03-27
    235人看过
  • 产生夫妻债务行为的特征
    产生夫妻债务的行为特征是什么?夫妻债务是由于夫妻在对外行使民事法律行为而产生的。产生夫妻债务的行为特征主要表现为主体的一致性、以家庭事务为目的。产生夫妻债务行为的特征:1、主体的一致性。夫、妻在对外进行法律行为时是作为一方当事人——复合主体而存在的。虽然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以夫妻双方为一方主体,但在表现形式上往往表现出多样性,具体表现为以夫、妻一方或夫和妻双方的名义对外作出。这是现代经济社会事务的多样性、便捷性的内在需求,因为面对日益繁杂的社会生活,客观上家庭事务不可能夫妻双方都亲力亲为。2、以家庭事务为目的。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以处理家庭事务为目的,这是由夫妻法律关系的本质属性决定的。而夫、妻内部之间是独立的、平等的,而且基于个人财产的客观存在,夫或妻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主体形式上又具有多样性,因此,不可能都为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而是其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行为,比如,夫或妻一方出售其婚前
    2023-04-22
    389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更多>

    #夫妻债务
    相关咨询
    • 已生效夫妻债务判决后怎么办,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22
      夫妻共同债务已经判决生效,债权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申请再审,需要在6个月内提出,能够证明自己不知情的,法院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重新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重新规定偿还义务。
    • 新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对已经生效有效力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14
      新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对已经生效的的判决不生效,立案案件若已经判决并生效,不适用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 夫妻债务如何认定夫妻债务无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5
      夫妻间债务无效的认定方式为:夫妻债务无效指的是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包括: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以及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
    • 夫妻债务已归男方, 想离婚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4
      办理离婚证,只需要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就可以,到户籍派出所是修改户籍信息中的《婚姻状况》。 夫妻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属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偿还。 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共有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起诉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主张债权。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 夫妻债务怎么办:如何清偿夫妻债务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08
      1、以下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欠的债务;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的债务,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家庭分娩而获得的债务;4、夫妻一方被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离家出走,离家出走的人为日常生活所需的费用和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的债务。2、下列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