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赠与房产的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4:34:06 283 人看过

离婚赠予房产有债务,需要根据当时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夫妻是否有共同的举债意图,如果夫妻债务是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则无论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由夫妻共同分享,该债务都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婚后父母赠与房产离婚时怎么分配

婚后父母赠与房产离婚时的分配:

1、房子若是一方父母在婚后所赠,且受赠人是夫妻一方的,该房产是受赠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个人所有;

2、房子是一方父母所赠,但是没有说明房产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离婚时可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3、房子是双方父母所赠,受赠人是夫妻二人的,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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