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向仲裁委提出仲裁员回避申请,但应说明理由。
二、在仲裁活动中,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一至二名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三、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应在庭审结束后阅读庭审笔录,并应签名或盖章;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申请补正,补正后应签名或盖章。
四、申请人有权在规定的期间内增加、变更、放弃请求以及撤销申请。撤销申请应当在仲裁委立案后至仲裁委《调解书》或《裁决书》送达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仲裁委批准。
五、被申请人有权自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管辖异议书,该十日为答辩期。被申请人可以提出反申请。
反申请应当在答辩期内向仲裁委书面提出,经仲裁委决定受理并批准合并审理的,一并开庭审理。逾期提出反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另案处理。
六、当事人收到《出庭通知书》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并遵守仲裁庭纪律。
七、当事人在申请或答辩时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供或确认自己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以便仲裁委员会向当事人送达仲裁文书。
北京市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的权利以及义务
一、在仲裁活动中,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一至二名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和律师执照,没有上述证明和执照的,不能以律师身份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更换委托代理人,但应向仲裁委书面告知变更情况。
二、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向仲裁委提出仲裁员回避申请,但应说明理由。经仲裁委员会审查,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调整仲裁庭组成人员并重新确定开庭日期:
1、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批准回避的,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应在庭审结束后阅读庭审笔录,并应签名或盖章;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申请补正,补正后应签名或盖章。
四、申请人有权在规定的期间内增加、变更、放弃请求以及撤销申请。撤销申请应当在仲裁委立案后至仲裁委《调解书》或《裁决书》送达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仲裁委批准。
五、被申请人有权自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管辖异议书,该十日为答辩期。被申请人可以提出反申请。反申请应当在答辩期内向仲裁委书面提出,经仲裁委决定受理并批准合并审理的,一并开庭审理。逾期提出反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另案处理。
六、当事人收到《出庭通知书》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并遵守仲裁庭纪律。
七、当事人在申请或答辩时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供或确认自己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以便仲裁委员会向当事人送达仲裁文书。
《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
仲裁活动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怎么样的呢
181人看过
-
仲裁活动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390人看过
-
仲裁活动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如何样的
479人看过
-
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240人看过
-
北京市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的权利、义务
225人看过
-
仲裁活动中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294人看过
仲裁员回避是指仲裁庭成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因存在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因素,应当自行申请回避或者当事人申请其回避。仲裁员回避是确保仲裁程序公正、公平的重要制度,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仲裁裁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更多>
-
北京市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的权利以及义务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2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的权利: 一、请求仲裁机构公平裁断的权利。 二、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三、选择仲裁员的权利。 四、申请仲裁员回避权。 五、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等。 义务: 一、当事人有依法申请仲裁的义务。 二、当事人有按时应诉,答辩、提供证据、按时出庭的义务。 三、当事人有正确行使其权利,严格遵守仲裁程序的义务。
-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权利义务的规定是怎样的呢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7因为签订劳动合同产生纠纷而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如下: 1、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有申请、答辩、变更、撤回仲裁申请的权利; (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 (3)有申请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 (4)有请求传唤证人,请求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5)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6)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对方当事人不履行
-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仲裁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权利义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4因为签订劳动合同产生纠纷而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如下: 1、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有申请、答辩、变更、撤回仲裁申请的权利; (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 (3)有申请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 (4)有请求传唤证人,请求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5)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6)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对方当事人不履行
-
当事人在活动中的权利、义务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在仲裁活动中,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一至二名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和律师执照,没有上述证明和执照的,不能以律师身份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更换委托代理人,但应向仲裁委书面告知变更情况。二、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向仲裁委提出仲裁员回避申请,但应说明理由。经仲裁委员会审查,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调整仲裁庭组成人员并重新确定开庭日期: 1、是本案当事人或
-
仲裁当事人的义务是怎么样的呢?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5仲裁当事人的义务: (一)当事人有依法申请仲裁的义务。具体要求为: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申请仲裁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交仲裁申诉书;当事人应当在申请时,预先交纳仲裁费。 (二)当事人有按时应诉,答辩、提供证据、按时出庭的义务。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和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