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什么时间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9 08:01:39 116 人看过

一、牡丹江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牡丹江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办理条件

(一)与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

(二)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

(三)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和船龄的要求;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牡丹江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办理材料

1.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

2.《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申请书

四、牡丹江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办理依据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订)

第十四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船舶投入运营的,应当凭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领取船舶营运证件。

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12月10日修正)

第十三条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该班轮航线运营许可证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2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牡丹江生育津贴支付什么时间办
    一、牡丹江生育津贴支付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牡丹江生育津贴支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三、牡丹江生育津贴支付材料黑龙江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生育住院);出生医学证明(生育住院);生育医疗费用发票(生育住院);诊断证明(生育住院);生育津贴待遇核定(计划生育住院);结婚证(计划生育住院);计划生育医疗费用住院发票(计划生育住院);诊断证明(计划生育住院);结婚证(计划生育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门诊发票(
    2023-05-19
    99人看过
  • 船舶运输险:哪些船舶能投保国内船舶运输险?
    国内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简称国内船舶险。凡在我国境内水域,依照我国的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规章进行合法登记注册,从事合法营运或作业航行的船舶,包括海船、河船和其他可视为船舶的水上移动或浮动的装置,都可以投保船舶运输险。但船上燃料、物料、给养、淡水等财产和渔船不属于保险的范围;用于军事目的的船舶和渔业船舶不适用《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我国现行的船舶运输险保险条款中所指的船舶,包括船壳和按照国家及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应该配备的机器、设备、仪器和索具。船体是指船舶骨架的总称,它包括船壳、龙骨、甲板、上层建筑等。机器是指用于船舶航行的动力机械,包括主机、辅机、锅炉、轴承、泵和管系等。设备是指船舶按照船舶建造规范或规定安装的各类装置的总称,包括用于船舶航行、通讯、测量等的设备和用于装卸、消防、救生、导航等装备,还包括舵、锚、子船。用于改善生活条件的装置,如空调、电视、冰箱等需要特约承保。仪器是指用于
    2023-04-23
    316人看过
  • 牡丹江变更水路运输经营范围许可流程怎么走
    一、牡丹江变更水路运输经营范围许可流程怎么走受理同意受理审查材料齐全,审查通过。决定(审批)审查通过,同意签批。发证(批文)签批通过,同意发证。二、牡丹江变更水路运输经营范围许可办理条件(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二)有符合《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船舶,并且自有船舶运力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三)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其中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四)有与其申请的经营范围和船舶运力相适应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五)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占全部船员的比例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牡丹江变更水路运输经营范围许可办理材料申请书营业执照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材料自有船舶的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检验证书等有效船舶证书;高级船员配备比例材料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
    2023-05-14
    284人看过
  • 牡丹江取水许可延续需要什么材料
    一、牡丹江取水许可延续需要什么材料身份证取水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二、牡丹江取水许可延续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修订)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三、牡丹江取水许可延续受理条件省级:1、松辽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权限以外,跨市级
    2023-05-19
    196人看过
  • 牡丹江博物馆变更备案什么时间办
    一、牡丹江博物馆变更备案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牡丹江博物馆变更备案办理材料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变更事项的文件变更事项(名称、地址、法人)的证明博物馆馆舍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非国有博物馆)博物馆变更申请报告三、牡丹江博物馆变更备案办理依据《博物馆条例》(2015年1月14日通过)第十二条国有博物馆的设立、变更、终止依照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并应当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藏品属于古生物化石的博物馆,其设立、变更、终止应当遵守有关古生物化石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设立藏品不属于古生物化石的非国有博物馆的,应当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一)
    2023-05-14
    259人看过
  • 牡丹江草种进(出)口审批什么时间办
    一、牡丹江草种进(出)口审批什么时间办理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牡丹江草种进(出)口审批需要什么资料(1)所在地省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告;(2)《草种经营许可证申请表》;(3)具有草种进出口贸易许可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加注个人签名);(4)草种检验人员、贮藏保管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5)草种仓储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加注个人签名);(6)草种经营场所照片、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加注个人签名)。三、牡丹江草种进(出)口审批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
    2024-04-11
    433人看过
  • 牡丹江取水许可延续收费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一、牡丹江取水许可延续要收费吗牡丹江取水许可延续办理不收费。二、牡丹江取水许可延续的办理流程1、申请,行政相对人提交申请2、受理,行政审批窗口受理3、专家审查,组织专家审查,提出专家级审查意见4、下达行政许可决定书5、验收发证三、牡丹江取水许可延续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修订)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023-05-19
    134人看过
  • 牡丹江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什么时间办
    一、牡丹江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上午8:30-11:30。二、牡丹江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设定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661号,2015年6月14日修订)依据描述: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661号,2015年6月14日修订)第十七条: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或者经由大陆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批准定居的,公安机关发给定居证明。三、牡丹江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需要什么材料提交书面申请。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照片,提交二寸正面免冠近照二张(规格为48×33mm)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旅行证件,并提交复印件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身体健康证明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2023-05-18
    91人看过
  • 牡丹江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
    一、牡丹江民政局离婚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牡丹江民政局离婚办理地址(东安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三条路新安街263号政务服务大厅三、牡丹江民政局离婚办理材料1.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2.结婚证或结婚档案(离婚用)3.户口簿(离婚用)4.部队出具军人的婚姻登记证明(军婚通用)5.军官证(军婚通用)6.双方各提交2张2寸蓝底近期免冠单人照(离婚用)7.居民身份证(离婚用)8.离婚协议书(离婚用)四、牡丹江民政局离婚办理依据【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
    2023-05-18
    122人看过
  • 佳木斯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佳木斯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法律依据是什么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船舶投入运营的,应当凭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领取船舶营运证件。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应当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该班轮航线运营许可证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应当通过全国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核发,并逐步实现行政许可网上办理。3、《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船舶投入运营的,应当
    2023-05-19
    414人看过
  • 齐齐哈尔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齐齐哈尔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法律依据是什么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订)第十四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船舶投入运营的,应当凭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领取船舶营运证件。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水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自终止经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许可证件。已取得《船舶营业运输证》的船舶报废、转让或者变更经营者,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变更手续。二、齐齐哈尔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的受理条件(一)与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二)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三)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和船龄的要求;(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齐齐哈尔
    2023-05-19
    361人看过
  • 牡丹江取水许可延续流程怎么走
    一、牡丹江取水许可延续的流程怎么走1、申请,行政相对人提交申请2、受理,行政审批窗口受理3、专家审查,组织专家审查,提出专家级审查意见4、下达行政许可决定书5、验收发证二、牡丹江取水许可延续的办理材料1、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2、有效期内的取水许可证原件和原取水许可批准文件3、延续取水评估报告4、申请书5、取水许可延续申请书6、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7、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三、牡丹江取水许可延续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
    2023-05-19
    66人看过
  • 牡丹江美容主诊医师备案什么时间办
    一、牡丹江美容主诊医师备案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牡丹江美容主诊医师备案申请条件《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9号)第十一条: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三
    2023-05-18
    435人看过
  • 阳江阳东区渔业船舶营运检验与发证办理是什么要求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营运渔业船舶按规定申报营运船舶检验;2、渔业船舶的年度检验、期间检验、换证检验、定期检验,由船舶所有人向验船部门申报检验;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办理材料真实有效真实有效四、法律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全文详见附件--(表格)《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全文条款《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业经2011年5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54项)委托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6项)下放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30项)委托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7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第三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
    2023-05-28
    192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6
      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或者中国企业法人申请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申请人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报送相关材料,并应同时将申请材料抄报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一)申请书;(二)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协议;(三)申请人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拟设立企业的,主要投资人的商业登记文件或者身份证明);(四)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和法定检验证书
    • 经营者可以投入运营水路运输船舶?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18
      水路运输经营者投入运营的船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 (二)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 (三)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和船龄的要求;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应当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
    • 船舶运输许可证的处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
      出租、出借、倒卖本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本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件。伪造、变造、涂改本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证件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没收伪造、变造、涂改的许可证件,处3万元以上15
    • 牡丹江有什么企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01
      企业拆迁是征地拆迁活动中比较复杂的情形,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企业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国有出让土地应按照市场基准价评估补偿。 2、自建的厂房、员工宿舍、仓库的,应当对其自建物进行评估补偿;租赁厂房的应当补偿租金损失。 3、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包括不可迁移的水、电等附属设施,应当结合装修或建造成本,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4、设备重置与搬迁的补偿,对于无法搬走的设备设施
    • 牡丹江船舶贷款纠纷律师费用一般怎么计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29
      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