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城中村拆迁纠纷怎么投诉棚改工作人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2 15:14:35 315 人看过

一、发生城中村拆迁纠纷怎么投诉棚改工作人员?

1、发生城中村拆迁纠纷若是想要投诉棚改工作人员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找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则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房屋拆迁纠纷证据须符合的要求有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据的真实性。

2、房屋拆迁纠纷证据须符合的要求:

(1)证据的合法性

①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②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

③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2)证据的真实性

①证据形成的原因;

②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③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④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⑤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二、拆迁纠纷法院如何受理?

1、拆迁纠纷法院可能会作为民事纠纷受理,也有可能会作出行政纠纷受理。

(1)对于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2)当事人之间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适当的,当事人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对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经行政裁决,而强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拆除的,当事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2、房屋拆迁的类型

(1)协议拆迁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

(2)裁决拆迁

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

据拆迁当事人的申请,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依法作出行政裁决,拆迁当事人执行行政裁决实施的拆迁。

(3)强制拆迁

行政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不执行,由政府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依行政裁决实施强制拆迁的活动。强制拆迁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期限内未搬迁;二是拆迁人依法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强制拆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一种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拆迁。

三、引起拆迁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引起拆迁纠纷的原因包括补偿程序不完善,司法救济难到位等。此外以下情形也有可能会引发拆迁纠纷:

1、价格因素。

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

2、政策因素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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