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原告山口先生、山口小姐为被继承人李女士的配偶、子女,被告李先生、赵女士系李女士的父母。被继承人在日本家中自杀身亡,未留遗嘱。被继承人留有A、B两套产权房及上海DMN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和股东资格。原告认为,被告系李小姐父母,实际占有产权房A及DMN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和股东资格,且未经原告允许将产权房B擅自退回,将李先生、赵女士夫妇诉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双方主要观点:
原告方认为:
原告山口先生、山口小姐系被继承人李女士的配偶、子女,享有法定继承权。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请求继承产权房A、B的遗产份额、上海DMN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和股东资格,且由于原告山口小姐尚未成年,其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原告山口先生保管。
我方认为:
一、关于产权房A。产权房A系李先生个人金额购置,将李女士的名字列入产权证,是作为一种赠与;且,在购置产权房A时,李女士与山口先生未结婚,故产权房A的份额是李女士的个人财产,非婚后的共同财产。
二、关于产权房B。产权房B系李先生、赵女士、李女士三人的共同财产。其中,赵女士首付房款16万,而李女士用公司支票支付21万,余款准备由其个人房贷支付。李先生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解决了该房产可能产生的经济纠纷。故李女士在该产权房无产权。
三、关于上海DMN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和股东资格。李小姐持有股份80%,李先生持有股份20%,但上海DMN有限公司银行的贷款立刻到期,双方在主张股东权益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四、关于各方的债权债务。上海DMN有限公司欠李先生36万;李女士、山口先生各欠上海DMN有限公司35万、18万;李女士、山口先生各欠李先生60万、34万。(有充分的证据可证明)
诉讼结果:
经漫长的审理,在法官和郭行飞律师的耐心工作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产权房A归李先生、赵女士所有;李先生、赵女士一次性付给山口先生遗产5万元;李先生、赵女士一次性付给山口小姐20万元,并设立专门账户,由原、被告双方共同监管,在山口小姐未成年前不得擅自动用;原、被告双方之间不再存有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律师观点:
1、关于婚前购置的房屋与婚后购置的房屋的产权归属
本案中,虽然李先生称产权房A为其个人出资所购,但是在房屋产权证上将其与李女士共同列名,即李女士获得该房屋二分之一的产权。李先生与李女士购置该房屋及取得该房屋产权证是在婚前,且李先生将其女列为共同共有,是作为一种赠与,而且李女士也接受了这一赠与,故双方达成一个婚前赠与合同,明确赠与只归于李女士一方。故该房屋产权的二分之一为李女士一方的婚前财产
?
-
法定继承时的各继承人继承比例
90人看过
-
法定继承顺序和继承比例的分析
337人看过
-
案例分析:析产继承
455人看过
-
公房继承案例评析
192人看过
-
被继承人的债权怎样继承案例
134人看过
-
继承的比例的法律规定
281人看过
-
继承法继承比例问题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5孩子和父母依法享有继承权。依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他的孩子和父母的分配份额,看具体情况,可以对于乙方照顾,不必均分。依据:《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
-
民法典规定共同财产江英继承案例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3在被继承人没有指定遗产只归继承人一方个人所有的情况下,继承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属于继承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本案中江英的母亲在看到女儿、女婿婚姻存在危机、而本人身体又不好的情况下,应当及早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将房产指定为归江英个人所有,这样,才不至于出现江英继承的房产又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结果。
-
被继承人债务怎样继承的案例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14被继承人的债权按照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照继承顺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继承顺序与法定继承比例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4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语源自罗马法的cc,亦即非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
-
公证遗嘱继承案例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1首先,你婶婶和你叔叔已经解除婚姻关系,你婶婶不是合法继承人,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不能拿走赔偿金。另外,你妹妹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你婶婶从法律上看应当是她的监护人,但是她因有智力问题,同样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以你妹妹的监护人应当从其他亲属中选取,例如爷爷奶奶等,代为保管该笔钱,等你妹妹成年以后,再给你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