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时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的支付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8:35:46 132 人看过

一、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时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所谓精神损失费,也叫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人格权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与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补偿予以抚慰。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精神损失费是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精神损失费是公民的人格权受到侵害而得到的赔偿,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我们可以参照此相关的法律规定,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的支付方式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支付,一般来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全部给付,另一种是每年给付相当的金额,也称年金制。在我国目前的信用环境下,采用一次全部给付的方式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而且,一次性支付还可使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有了可让与性和可继承性。当然,法官在审理个案时,如果赔偿数额非常巨大,加害人的经济状况又很差时,可酌情将付款期限适当延长,分为二次或三次支付。

三、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精神损失费的法律性质是:

1.精神损害赔偿仍然以财产方式作为主要救济手段。

一般的精神损害赔偿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功能仍然是填补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具有多种功能,如补偿功能、惩罚功能、抚慰功能、调整功能,等等,但是作为财产赔偿,其基本功能必然是填补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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