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时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的支付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8:35:46 132 人看过

一、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时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所谓精神损失费,也叫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人格权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与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补偿予以抚慰。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精神损失费是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精神损失费是公民的人格权受到侵害而得到的赔偿,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我们可以参照此相关的法律规定,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的支付方式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支付,一般来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全部给付,另一种是每年给付相当的金额,也称年金制。在我国目前的信用环境下,采用一次全部给付的方式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而且,一次性支付还可使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有了可让与性和可继承性。当然,法官在审理个案时,如果赔偿数额非常巨大,加害人的经济状况又很差时,可酌情将付款期限适当延长,分为二次或三次支付。

三、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精神损失费的法律性质是:

1.精神损害赔偿仍然以财产方式作为主要救济手段。

一般的精神损害赔偿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功能仍然是填补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具有多种功能,如补偿功能、惩罚功能、抚慰功能、调整功能,等等,但是作为财产赔偿,其基本功能必然是填补损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7: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精神损失相关文章
  • 丈夫出轨,离婚时妻子能否索要精神损失费
    卢先生与贺女士于2015年5月18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2018年6月,卢先生与贺女士开始分居,孩子随贺女士生活。现卢先生起诉要求离婚,贺女士同意离婚,并以卢先生有婚外情为由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夫妻之间的相互忠实,不仅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本案中,卢先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其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具有过错。第三者故意添加贺女士为微信好友,在其朋友圈转发与卢先生的亲密照片,并给贺女士发挑衅言语,给贺女士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精神受到严重刺激。结合卢先生的过错程度以及给贺女士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和影响,法院判决卢先生向贺女士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但还需要具体其他一定条件。这些条件都有什么呢?第一、须有法定违法行为;即配偶一方实施了违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
    2023-05-06
    138人看过
  • 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如根据证据确实可以认定婚内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夫妻另一方可以在离婚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从而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不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婚外情行为,不同的法官基于对法律规定的理解、本地区对该问题的判决意见等会做出不同的判决,即便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对该问题的看法也并不一致。有的法官认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故而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有的法官认为夫妻一方出轨势必对另一方造成精神损害,故而要求出轨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提醒的是,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婚外情。实践中,对于单纯的出轨行为,除非当事人自认,法官几乎不会认定一方出轨的事实,当然这不排除是举证困难所致。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过错方写下的保证书、悔过书、向配偶或其它家庭成员承认出轨的录音或聊天记录、婚外生子方面的资料,往往可以作为认定过错方存在婚外情的依据。一、因外
    2023-06-27
    307人看过
  • 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另一方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吗
    如根据证据确实可以认定婚内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夫妻另一方可以在离婚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从而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不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婚外情行为,不同的法官基于对法律规定的理解、本地区对该问题的判决意见等会做出不同的判决,即便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对该问题的看法也并不一致。有的法官认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故而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有的法官认为夫妻一方出轨势必对另一方造成精神损害,故而要求出轨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提醒的是,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婚外情。实践中,对于单纯的出轨行为,除非当事人自认,法官几乎不会认定一方出轨的事实,当然这不排除是举证困难所致。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过错方写下的保证书、悔过书、向配偶或其它家庭成员承认出轨的录音或聊天记录、婚外生子方面的资料,往往可以作为认定过错方存在婚外情的依据。怎么证明
    2023-07-29
    214人看过
  • 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对夫妻中另一方的财产造成了损害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财产为共同所有,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势必对夫妻共同财产造成一定的减损,此时双方的共同财产虽不能分割,但显然对于夫妻一方潜在的财产份额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式有什么婚姻财产是指离婚时可用于分割的财产,即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取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和控制。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财产:(一)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工资收入;(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生产经营的收入;(三)夫妻双方或者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入;(四)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二、离婚法关于房屋分割的规定(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
    2023-06-24
    136人看过
  • 夫妻一方出轨精神赔偿多少钱?
    一、夫妻一方出轨精神赔偿多少钱?离婚精神赔偿在我国也没有明确的标准,需要结合受害方的情况来确定;一般精神出轨离婚精神损失赔偿十万元左右,出轨字面意思是指偏离原有轨道,现在人们赋予出轨新的含义,即指在婚姻家庭中一方或者双方违法夫妻忠诚义务,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或者是生活。出轨分两种形式,精神出轨和身体出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女方出轨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按民法典的规定依法分割,双方无约定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财产各半平分,女方构成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属于过错方,无过错的男方在双方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内容包括财产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部分内容,损害的程度是确定赔偿范围的具体依据,赔偿的具体办法有双方协商,协商不
    2023-06-17
    132人看过
  • 如何认定婚内一方的精神损失费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精神损失费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况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一、丧失财产分配能力中能少尽养老义务吗?财产分配不均养老义务不可以少尽,赡养父母,跟财产或者遗产分配无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二、夫妻一方私自借钱父母看病夫妻一方借钱为父母看病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
    2023-02-22
    369人看过
  •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共同损害夫妻另一方的合法利益
    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是夫妻一方通过与第三人伪造债务等侵占夫妻另一方财产。在这种情形中,夫妻双方与第三人实际上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因为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伪造了相关的证据,比如欠条,证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人负有债务,而此时夫妻另一方大多无法证明该欠条是伪造的或者该笔借款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而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种问题的出现,一方面在于法律关系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另一方面也在于法律对其规制不严。为尽量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尽量维护善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有必要规定,当夫妻濒临离婚尤其是已经离婚或者确实长期分居的情况下,债权人持有夫妻一方签字的欠条前来向夫妻另一方索债时,法律应该赋予该夫妻另一方这样的权利:要求签字的夫妻一方举证证明该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当然,当第三人有证据证明该款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亦可。另外,立法也可考虑当夫妻一方代表夫妻双方进行标的达到一定标准
    2023-06-05
    436人看过
  • 妻子婚内与人同居丈夫获赔8万精神损失费
    方先生与李小姐在相识二年后,决定步入婚姻的殿堂。但婚后不久李小姐便与前男友同居,并将方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原告李小姐称,原告与方先生于2004年相识,因方先生说其单位要提升一批领导,其中一个条件是要有北京户口或配偶有北京户口。在方先生的哀求和欺骗下,原被告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没有感情,婚后也未共同生活,故请求依法解除双方之间有名无实的痛苦婚姻。被告方先生称,两人是有感情的,李小姐提出离婚的真正原因是其有第三者,只要李小姐能回心转意,自己欢迎她回家。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小姐与方先生虽系自愿登记结婚,但双方婚后不久即分居生活,尤其是李小姐与他人非法同居,违背了夫妻间应当相互忠诚的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间的感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对此,李小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受到谴责。方先生虽不同意离婚,但因双方感情已破裂,已没有必要再勉强维持双方名存实亡的婚姻。
    2023-06-08
    282人看过
  • 一方过错离婚精神损失费申请
    一方有过错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一般在北京地区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大概是五万元整。一方有过错就可以申请另一方给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有过错包括重婚的、婚内与婚外异性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一、婚内出轨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国法律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内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关于婚内出轨,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想离婚,男方是否需要给女方赔偿离婚并不是必须要给对方赔偿。法律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要符合以下条件:(1)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必须是无过错一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
    2023-03-13
    381人看过
  • 夫妻一方有外遇离婚怎么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时间具体如下: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必须同时提起离婚诉讼;2、无过错方错方为被告的,被告不同意离婚,不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二、一方出轨如何要精神损害赔偿一方出轨要精神损害赔偿:首先要满足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然后提供对方出轨的证据,最后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同时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不同意离婚或者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一审未提出损害赔偿
    2023-03-06
    80人看过
  • 什么是夫妻的夫妻一方财产
    夫妻的夫妻一方财产是指专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生活用品、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且前述财产,由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婚前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1、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
    2023-03-23
    374人看过
  • 夫妻一方能请求损失赔偿吗
    对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赔偿损失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请求赔偿应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在不离婚的情形下,不能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2、要求赔偿的范围仅以物质损害赔偿为限,不涉及精神损害赔偿。一、女人婚内出轨一般会怎么处理女人婚内出轨一般处理如下: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对方有重婚行为或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2、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双方需要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3、因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其支付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4、如果女方婚内出轨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另一方可以提起自诉追究刑事责任。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提起诉讼申请;2、当事人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
    2023-03-27
    252人看过
  • 夫妻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一方死亡时该怎么办
    夫妻共同财产当一方死亡时的办法:若双方立有分割协议的,则应当按照协议分割共同财产。若双方未订立书面协议的,则一般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分配完夫妻财产后,死者剩余的财产为遗产,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一、半路夫妻财产协议双方都是第二次结婚的,夫妻财产应当按照相互自愿的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分配的协议就是有效的。如果双方离婚,则应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均分,如其存在过错并有证据可少分财产,并且要对无过错方进行赔偿。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二、二婚时遗产怎么分配二婚遗产的分配的方式:按照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且法定继承的同一顺序均等分割,协议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且在遗产继承之前,若认定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除有约定的外,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
    2023-06-26
    289人看过
  •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一、夫妻离婚什么情况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夫妻离婚时,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过错的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怎么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三、离婚时精神损害赔偿争议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离婚时精神损害赔偿争议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023-04-18
    493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精神损失是指因为他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而遭受到精神上的伤害时,他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失赔偿责任。这种赔偿是针对精神上的痛苦、悲伤、焦虑、精神恐惧等非物质性损失的一种补偿。精神损失要求在法律上的确立是为了保护个人...... 更多>

    #精神损失
    相关咨询
    • 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是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7
      于惠答:可以直接地告诉你,这笔精神损失费应当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所谓精神损失费,也叫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人格权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予以抚慰。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精神损失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的财产,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
    • 夫妻女方男方会得到多少的精神损失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般夫妻一方出轨,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佐证,你可以提起离婚,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精神损失这一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 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但是一方提出,另一方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费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0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的,并不受到影响。
    • 夫妻一方出轨并提出,另一方可否索取精神损失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1、婚姻法要求夫妻双方履行相互忠诚的义务,反对并且惩罚违反忠诚义务的过错行为。但是,想要以婚姻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应当充分准确的理解婚姻法对于“外遇”、“出轨”是否等同于婚姻法之中所使用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只有理解准确,才可以更好地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婚姻法司法解释1,第二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系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稳定的共同居住。3、由此可
    • 民法典规定精神损失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30
      所谓精神损失费,也叫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人格权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予以抚慰。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精神损失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的财产,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