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1:31:43 161 人看过

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疾,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

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残疾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

2、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

(1)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

死亡即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证实的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

残疾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人体组织的永处性残缺(或称缺损);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

(2)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

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特有的概念,指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如90天、180天、一年等)。

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订有失踪条款或在保险单上签注关于失踪的特别约定,规定被保险人确因意外伤害事故下落不明超过一定期限(如三个月、六个月等)时,视同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以后生还,受领保险金的人应把保险金返还给保险人。

责任期限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残疾实际上是确定残疾程度的期限。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疾的直接原因。

(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近因。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诱因。

当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诱因时,保险人不是按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遭受这种意外伤害会造成何种后果给付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有何特点?

1、短期性:意外伤害保险是短期险;通常以一年期为多,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如各种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次旅程;出差人员的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为一个周期;游泳者平安保险期限更短,其保险期限只有一个场次。

2、灵活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保险金额亦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投保手续也十分简便,当场付费签名即生效,无需被保险人参加体检,只要有付费能力,一般的人均可参加。

3、保费低廉: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在保险期终止后,即使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退还保险费。所以一般保费较低,保障较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1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意外伤害保险相关文章
  • 特约保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特约保意外伤害是指从保险原理上讲虽非不能承保,但保险人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先知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另外加收保险费后才予承保的意外伤害。特约意外伤害包括:1、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2、被保险人在从事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遭受意外伤害;3、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4、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不可保意外伤害不可保意外伤害,也可理解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即从保险原理上讲,保险人不应该承保的意外伤害,如果承保,则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不可保意外伤害一般包括: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2.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因、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4.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对于不可保意外伤害,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应明确列为除
    2023-07-05
    263人看过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满足的必要条件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满足的必要条件1、缘于外界因素引发的事故,具体是指因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导致的事件。此处涉及的“被保险人”为受保人身。2、属于突然发生的那类事故,即瞬间产生的后果而无持久过程,例如落水、触电、跌倒等不幸事件。显然这类事件需要我们及时响应并提供必要协助。3、属于意料之外或非主观意愿引发的事故。举例来说,航班失事之类的意外情况便是典型案例。同时,某些事故虽然可预见或预防,然而由于无法抵抗或职务使然无法避开,同样亦可归入此范畴,如同在突然起火的船舶上毅然选择跳海求生的情景。4、与疾病无关的。换句话说,“意外伤害”仅涉及非因机体内部病变或感染所致的意外事故。5、涉及被保险人体躯受伤状况。值得注意的是,意外伤害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确已发生。《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
    2024-03-23
    157人看过
  • 投保意外伤害险也须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提问我是一家公司的员工。三个月前,我在上班期间操作机器时不慎被皮带挤伤右手,不仅花去4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10级伤残。近日,我基于公司没有为我办理工伤保险,导致我无法从工伤保险机构获取工伤待遇,曾要求公司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但公司以其已为我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我的医疗费用及残疾赔偿均已由保险公司理赔,我已经不存在损失为由拒绝。请问:公司为我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能免除工伤赔偿责任吗?读者:邱福莲解答公司的观点是错误的,其仍然必须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一方面,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国家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政府行为,具有强制性,不具赢利性质,一旦出现工伤事故,从国家统一管理的社会基金支付赔偿金。后者是指当身体和生命受到外来和不可抗拒因素的意外伤害后,受益
    2023-06-08
    271人看过
  • 交通意外保险的保险责任,哪些责任是免除的?
    一、交通意外保险的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项的保险金额。(一)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
    2023-03-17
    343人看过
  • 有工伤保险,还需要意外伤害保险吗?
    有工伤保险,不一定需要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项目,属于强制保险,所有企业必须参加,主要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如果企业效益良好,则可在参加工伤保险之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作补充,以增进企业职工的福利。一、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1.两者的被保险人不同。在雇主责任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职工。2.两者的保险对象不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对象是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则是职工的身体或生命。3.两者的赔偿依据不同。4.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在雇主责任险中,保险人的赔偿是代替雇主履行了应尽的赔偿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二、工伤保险有什么好处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2023-04-10
    105人看过
  • 天津医疗保险参保人意外伤害保险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天津出台了《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暂行规定,从1日开始,天津将实施惠及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已经参加天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将可享受附赠的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参保人因突发性、外来的、非本人意愿的意外事故造成伤害、伤残或者死亡的,将按照《暂行规定给予理赔。天津也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的省级城市。全民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的实施,为所有医保参保人再增一层“安全网”。申报自5月3日起,市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服务中心所属各服务网点将开始受理意外伤害申报。意外事故发生后,参保人可以通过拨打服务电话或到服务网点进行申报。申报时,参保人需填写给付申请书并提交规定的材料。市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服务中心申报服务电话为:4006596196,各服务网点地址、电话,以及申报需提供材料等具体情况,市民可通过拨打申
    2019-09-05
    127人看过
  • 保险公司不能免除被保险人故意伤害的责任
    不同意见:本案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叶某的受伤根源在于双方的争斗。如果没有战斗,叶的伤就不会发生。由于保险合同规定打架是免责事由,保险公司的责任应予免除。而且,由于叶某的医疗费用已经由第三方赔偿,根据公平原则,叶某不能获得双倍赔偿。第二种观点认为,被告人寿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因是叶某的伤势不是打架造成的,他是被胡某等人打伤的,而且与事发前的打架没有时间上的连续性,所以保险公司不能据此要求免责。而且,叶某虽然已从肇事者处获得医疗费用赔偿,但由于二者法律关系不同,保险公司不能要求免赔。首先,叶的受伤不是因为打架,而是意外。1。根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全国学生、儿童人寿保险条款》,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患病或者意外伤害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这次受伤是偶然的吗?根据我国人身保险条款的定义,意外伤害是指造成被保险人身体伤害的外在的、突发的、非故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因此,意外
    2023-05-31
    97人看过
  • 意外伤害险属不属于工伤保险?
    近年来,许多企业因对工伤保险不够了解,错误地认为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是一样的,有一种就行了,于是参加了意外伤害险后就不再参加工伤保险,但意外伤害险并不能代替工伤保险。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后,工伤保险会为伤者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需到外地就医还可以报销食宿费、交通费。同时,职工在受伤医治期间,单位要按原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支付给伤者。这个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伤者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一、伤残等级能否使
    2023-06-22
    431人看过
  • 职工医保意外伤害保险基本险种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医疗保险主要是负责医疗那一块,对意外是不负责的。广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保的区别居民医保是按年缴费,筹资水平低于职工医保。职工医保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另外,职工医保不享受政府补贴;居民医保是由个人缴费,同时会享受一定的政府补贴。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般为50%-70%。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同是国家的医保政策,不存在哪个好哪个不好,只是两个政策的保障人群不一样。如果是职工就要参加职工医保,如果适合参加居民医保,可以参加
    2023-07-21
    159人看过
  • 意外伤害保险和交通事故责任有何规定
    一、意外伤害保险和交通事故责任有何规定根据投保动因的不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为自愿意外伤害保险和强制意外伤害保险。自愿意外伤害保险的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订立合同,投保人可以选择是否投保以及向哪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人也可以选择是否承保及承保条件。强制意外伤害保险又称法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由国家机关通过颁布法律、法规强制施行的意外伤害保险。凡属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强制施行范围内的人,必须投保,无选择余地。1、作为肇事司机,应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2、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要求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3、无论是肇事司机还是受害人,都应当妥善保管各种发票作为调解或诉讼的依据4、对于参加第三者责任险的车主来说,无论是到交警部门或法院诉讼,对于受害人主张的赔偿额,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不能直接支付受害人的各种损失;5、受害人出院后,应及时保存住院期间的诊断证明
    2023-06-16
    86人看过
  • 修订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法定责任准备金
    各寿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为促进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发展,规范业务、财务管理办法,我会修订了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保险期限为一年及一年以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二、对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应当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当采用下列方法之一:(一)二十四分之一毛保费法(以月为基础计提);(二)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毛保费法(以天为基础计提);(三)对于某些特殊险种,根据风险分布状况可以采用其他更为谨慎、合理的方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三、保险公司在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应当对其充足性进行测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不足时,要提取保费不足准备金。四、对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并已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尚未结案的赔案,保险公司应当提取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保险公司应当采取逐
    2023-04-23
    436人看过
  • 如何购买交通意外险,交通意外险的保险责任
    一、如何购买交通意外险交通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主要包括火车,飞机,轮船,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1、消费者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2、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网站购买,支持在线投保。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和付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险凭证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保险生效。3、消费者可以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很多消费者都有为自己服务的保险代理人,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代理人购买。4、还可以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很多保险公司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生效。二、交通意外险的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
    2023-02-28
    465人看过
  • 警惕生育保险的“意外伤害”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昨天开始正式实施,以后本市企业都将被强制要求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投保生育保险,并缴纳保险费。近些年来,生育费用一路飙升,以致越来越多的人感叹生不起孩子了。如今,《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正式实施,无疑令人欣喜振奋。至此,北京市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已经全面实行,社会保障体系日臻完善规范。然而,在为《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拍手称快的同时,笔者也感到些许担忧。首先,这个规定中指出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这就意味着大批来京务工的外地女工仍需自己承担高额的生育费用。如此的结果,很有可能演变为意外的双重伤害:一方面,这会让外地女工感觉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不仅不利于社会和谐,也与近些年来政府所倡导的努力消除户口的附加功能的改革趋势相悖。另一方面,企业会不会为了躲避缴纳生育保险金,倾向于招聘相对廉价的外地女工,
    2023-06-09
    55人看过
  • 意外伤害保险:这种保险是否属于强制保险?
    不是强制险。意外伤害险主要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意外伤害保险也可以作为附加险附加于各种人身保险合同。意外伤害险的特征1、保险金的给付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残废保险一般是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2、保费计算基础意外伤害险的纯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主要取决于其职业、工种或从事的活动,在其他条件都相同时,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所从事活动的危险程度越高,应交的保险费就越多。因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厘定不以被保险人的年龄为依据,参而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厘定的重要因素。3、保险期限意外伤害险的保险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4、责任准备金年末未到期的责任准备金按最初的保险费收入的
    2023-07-05
    22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原因造成身体伤害或导致残废、死亡时,保险人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人的给付通常包括丧失工作能力给付,丧失手足或失明的给付,因伤致死给付,以及医疗费用给付。... 更多>

    #意外伤害保险
    相关咨询
    • 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内容和保险责任意外伤害保险包括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2
      1.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内容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疾、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2.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 (1)死亡给付 (2)残疾给付 意外死亡给付和意外伤残给付是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责任,其派生责任包括医疗给付、误工给付,丧葬费
    •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是怎样的,这算是意外医疗保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一般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责任险。该保险通常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保险合同中不但规定保险金额,还规定治疗期限。具体如下:责任范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即行终止。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
    • 意外伤害的责任是什么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是什么意外伤害的特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4
      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废,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残废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废的直接原因。 (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近因。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诱因。当意外伤害
    • 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及保险责任终止时的,保险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三、意外医疗责任
    • 意外身故保险责任,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意外身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二、意外残疾保险责任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