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请假条的必要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03 13:30:05 101 人看过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不计算为病假,而是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可以得到治疗和康复,同时也可以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的长短和工伤职工的医疗状况有关,一般为一年。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获得相应的工伤等级和赔偿待遇。

在工伤期间,养伤不算作病假,这是根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不是病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和当地当地劳动部门《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职工如何确认停工留薪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需要经过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达成协议,则可以确认停工留薪期。如果未能达成协议,则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停工留薪期。根据该条例,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此,工伤职工需要确认停工留薪期,并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停工留薪期,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需要经过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达成协议,则可以确认停工留薪期。如果未能达成协议,则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此,工伤职工需要确认停工留薪期,并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停工留薪期,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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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3日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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