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什么时间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9 08:56:43 350 人看过

一、钦州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钦州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地点

钦州市钦北区政通街3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住建局20号窗口

三、钦州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受理条件

(一)符合设区城市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条件;

(二)符合设区城市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条件;

(三)具有房租支付能力。

四、钦州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条

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1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租房相关文章
  • 长沙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长沙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2023-05-11
    334人看过
  • 长沙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地点在哪个地方
    一、长沙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地点在哪个地方办理地点: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
    2023-05-11
    342人看过
  • 防城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防城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受理条件有哪些1、材料齐全2、区直各单位和中直驻邕机构在南宁市工作或生活的无房(含已买房但房屋未交付)职工二、防城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受理的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
    2023-05-18
    130人看过
  • 钦州渔业船舶租赁登记什么时间办
    一、钦州渔业船舶租赁登记什么时间办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二、钦州渔业船舶租赁登记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渔业船舶登记审批需符合如下条件:1.渔业船舶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渔业船舶国籍登记,方可取得航行权。2.从事国内作业的渔业船舶经批准从事远洋渔业的,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国际渔船安全证书向省级登记机关申请换发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并将原渔业船舶国籍证书交由省级登记机关暂存。3.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渔业船舶的,承租人应当持光船租赁合同、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或报告、农业部批准租进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出具的中止或者注销原国籍的证明书,或者将于重新登记时立即中止或者注销原国籍的证明书,向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临时渔业船舶国籍证书。三、钦州渔业船舶租赁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
    2023-05-19
    59人看过
  • 钦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
    一、钦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工作日:钦州市民服务中心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管理部: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二、钦州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地点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钦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窗口)、钦州市子材东大街盛天华府A区2号楼1-6号商铺、钦州港海富中心楼盘A座1楼;灵山县灵山镇江南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华源大厦1楼公积金综合窗口;浦北县城西环路金浦新区越秀大道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综合窗口。三、钦州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设定依据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
    2023-05-13
    466人看过
  • 钦州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什么时间办
    一、钦州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什么时间办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桂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要申请条件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注册建筑师资格。三、桂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注册建筑师条例》第十二条: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经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共同用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第十四条: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
    2023-05-18
    425人看过
  • 公房承租权变更的资格认定
    根据规定,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4、没有其他住房。问题他和老伴是二婚,于20年前拆迁补偿承租了一套老公房,房屋承租人是老伴,现在老伴过世,老伴的子女赶过来和徐大爷商量变更承租人,把老伴的子女也列为承租人(老徐子女并非徐大爷亲生),徐大爷不肯,老板子女便强行把徐大爷赶出,并更换钥匙。律师释疑:根据《上海市房屋租令条例》和《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意见(二)的规定:公有居住用房承租户名的变更,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和承租人共同居住满一年,此为先决条件,如果不是共同居住人,那么不能享有承租权;二是在本市具有常住户口,既是共同居住人在本市要常住户口,本市具有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应该协商一致,确定房屋承租人,如果不能确定房屋承租人的,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由出租人确定:原承租人的配偶
    2023-04-22
    454人看过
  • 钦州公租房申请流程
    一、钦州公租房申请流程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1、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2、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3、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我们不仅能够意识到,对于公共租赁房的申请条件,其实我们更能够知道,国家对于公共租赁房的一些相关标准,目的也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够住上好房子。二、深圳的公租房申请流程1.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审。3.初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4.市主管部门终审。5.终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轮候。6.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公
    2023-03-14
    135人看过
  • 钦州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什么时间办
    一、钦州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什么时间办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钦州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受理条件申请使用特殊药品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符合特殊药品使用限制;2.门诊使用特殊药品需取得相关门诊慢性病待遇资格三、钦州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伊马替尼等7种特殊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参保人员在门诊、住院治疗时,按规定使用伊马替尼(胶囊、片)、尼洛替尼胶囊、达沙替尼片、舒尼替尼胶囊、吉非替尼片、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埃克替尼片等7种特殊药品治疗的费用,纳入广西基本医疗保险乙类支付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
    2023-05-19
    352人看过
  • 钦州价格临时补贴申领什么时间办
    一、钦州价格临时补贴申领办理的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二、钦州价格临时补贴申领的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申请2、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3、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4、办结,反馈办理结果三、钦州价格临时补贴申领办理的法律依据1、《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第五条:明确价格临时补贴资金来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2、《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第二条:各统筹地区要按照国发〔2010〕40号文件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抓紧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程序,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第三条:提高补贴发放的时效性: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达到启动条件的,要在锚定价格指数发布后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当
    2023-05-19
    326人看过
  • 公租房承租人资格如何申请?
    承租人可申请公租房。符合以下条件则可以申请公租房:1、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2、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3、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4、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
    2023-07-15
    203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资格检验
    主要问题涉及到老人承租单位或其他公房并长期居住、子女早年和父母一居,分家后搬出公房迁到其他住处,但现住房条件达不到房改标准,也有子女虽买了房但依然住在父母承租的公房里,还有父母过世后子女中一人或数人继续居住公房,但没有到房管所变更承租人的。北京近几年城市建设发展快速,危旧改造涉及面广,承租公房很多都面临拆迁,但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承租公房被拆迁的,承租人可以得到相应补偿。这一来公房租赁、拆迁补偿等法律问题纠缠在一起,导致家庭纠纷,影响和谐和社会稳定。解决承租人资格问题是处理拆迁补偿安置的前提,公房拆迁涉及到多方利益的分配,首先面临的是公房承租人资格认定问题,依照不同情况,需要进行公房承租人资格确定的有这样一些情况: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的一般不发生承租人变更,补偿对象当然还是原承租人;2、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拆迁中取得补偿获益权;但这种情况下会发生不符合规定的变更
    2023-07-03
    303人看过
  • 钦州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什么时间办
    一、钦州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什么时间办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二、钦州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的申请条件是什么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一)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二)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四)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五)按规定参加职业病诊断医师相应专业的培训,并考核合格。三、防城港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的设定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
    2023-05-18
    88人看过
  • 一房数租怎么确认承租人
    一、一房数租怎么确认承租人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3)合同成立在先的。对于因为此种一房多租而最终未取得承租权的人,可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考虑优先履行哪一份租赁合同,必须是存在两份或以上的租赁合同均有效,并且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存在合同履行上的冲突。如果承租人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说明承租人已经入住,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实际履行,这种情况对各方当事人来说,已经入住的承租人的租赁合同优先履行,损失可能是最低的。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登记后有一定的公示作用。如果房屋没有承租人实际占有的,则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的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将优先履行。租赁房屋没有承租人实际占有,也
    2023-06-16
    385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租房
    词条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公租房
    相关咨询
    • 公房拆迁承租人资格怎么认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1
      公房拆迁承租人资格认定是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来确定的,一般来说,补偿的对象属于原承租人,即签订合同的主体,但如果公租房的承租人经过了合法的变更,那么也是可以认定为现承租人。
    • 公租房廉租房资格条件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4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 2.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985元以下; 3.家庭财产净值人均7.7万元以下; 4.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5.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政府购房优惠政策(含经济适用住房)。 其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新会区城镇户籍5年以上,月人均可
    • 钦州车祸轻伤五级确认时间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29
      不同情况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间长短也不同,一般是在15天以内。
    • 承租方资格认证什么意思?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4
      一要根据承租公房的实际居住情况和缴纳房租的状况来决定,二是原承租人死亡或者外迁后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该房屋并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缴纳房租的,是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公房租赁关系,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成为事实上的公房承租人。由于没有变更公房租赁登记,其公房承租人身份不明确,容易受到其他当事人的质疑,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申请确认或变更。
    • 承租确认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除另行约定生效条件外,合同一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存在欺诈、胁迫、损害第三人或公共利益等情况,可以主张合同无效